中共桐城市委关于涉农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9-24    来源:桐城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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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庆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5月20日至7月31日,安庆市委第八专项巡察组对桐城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3个涉农领域开展了专项巡察。2025年9月29日,安庆市委第八专项巡察组向桐城市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牢整改责任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以高度自觉扛起整改使命。第一时间召开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布置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对照安庆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系统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先后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18次,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以上率下明责任,以严密体系推动整改落地。印发《中共桐城市委关于落实安庆市委第八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31个整改责任单位,梳理症结原因176条,制定整改措施266条,实行“动态推进、对账销号”管理。针对整改难度较大、涉及面较广的重点难点问题,由市分管领导牵头挂帅、靠前指挥,全力推动各类难点问题高效整改、彻底清零。

(三)举一反三固根本,以长效机制提升整改质效。坚持把全面整改和具体整改结合起来,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把抓好整改与推进农业农村各项事业长久发展结合起来。重点从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强化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等方面入手,研究制定和修订完善制度57项。

二、聚焦问题短板,全力推动整改落实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整改情况

1.持续规范资金管理

(1)禁止白条入账。一是组织学习财务专业知识。二是开展村级各项支出专项核查,确保村级财务规范运行。三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2)完善报账附件。一是组织学习财务报账相关业务知识。二是开展村级各项支出专项核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村级财务规范运行。三是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四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3)严格支付费用审核把关。一是追回违规报销的费用。二是组织学习财务管理制度等内容。三是开展财务活动专项检查。四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4)规范村集体收入入账管理。一是组织学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二是开展村经营性收入排查工作。三是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四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5)全力收回转嫁村集体资金。一是组建工作专班,收回应由镇级财政承担的资金。二是组织学习合法性审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财务等内容。三是完善初始协议风险管控机制。四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6)加大村集体资金追缴力度。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学习《安徽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制度汇编》等。二是全额追缴个人借款,针对企业借款制定还款计划。三是相关镇完善机关管理制度中涉及村级财务管理的内容。四是对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开展专项整治。五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7)规范资金收缴。一是组织学习《安徽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等业务知识。二是修订并印发《桐城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制度》,统一村集体资金收缴发放要求。三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8)完善资金划拨程序。一是组织学习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相关业务知识。二是相关村完善了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三是对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开展专项整治。四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9)规范工程项目资金支付。一是已按照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围绕农村集体“三资”业务及相关财务规范知识,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题培训会。三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10)全力追回多付工程项目款。一是已追缴多付工程款,并及时退回财政。二是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和工程建设项目专题培训会。三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11)强化借贷投资管理。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学习安徽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制度。二是加强风险防范,涉及的村级合作社贷款已全部纳入“新型政银担”合作框架。三是发挥资金效益,助力各地特色产业发展,带动村集体经济组织增收。四是实施分批还款,印发贷款违规转借资金化解方案。五是对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开展专项整治。六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12)强化政策性贷款全过程监管。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开展金融融资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专题学习。二是已偿还政策性贷款。三是修订完善《桐城经开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四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2.加强村级资源发包管理

(13)规范资源发包程序。一是组织学习“四议两公开”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制度等文件。二是严格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开展资源发包等事宜。三是修订完善相关镇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施规则。四是全面摸排村集体经济组织资源资产发包情况,规范相关流程。五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14)完善合同签订要素。一是组织学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制度、合同签订等内容。二是规范合同关键要素等内容。三是对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合同开展专项排查。四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15)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收缴租金。一是已足额追缴租金。二是组织学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制度等文件。三是对相关镇村级资产资源租赁和发包租金的履行情况进行排查。

(16)全面收回已到期的村级资源。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安徽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制度。二是相关村级资源已全部收回或重新续签承包合同。三是更新完善镇级“三资”管理平台,明确专人负责登记所有发包资源。四是对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开展专项整治。五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17)及时收取村级资源收益。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安徽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制度。二是已完成相关村级资源收益收缴。三是相关镇街已建立经营性资产资源台账。四是对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开展专项整治。五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3.压紧压实资产管理责任

(18)推动资产“应登尽登”。一是开展“资产清底”专项行动。二是完善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制度。三是组织开展资产管理专题培训。四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19)规范资产出租、处置程序。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围绕“四议两公开”民主程序、资产处置流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内容,开展专题学习。二是相关镇街对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资产处置程序履行情况进行检查。三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20)积极盘活闲置资产。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安徽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制度等内容。二是已盘活相关闲置资产。三是相关镇对村级资产开展摸排,建立资产运营情况台账。四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21)加大租金收缴力度。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及农村“三资”管理政策。二是已完成相关资源租金的收缴。三是相关镇街对辖区内承租方经营状况开展全面评估。四是对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开展专项整治。五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22)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一是组织学习《安徽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文件。二是已追回合同租金。三是相关镇对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租赁等经济合同进行全面排查。四是对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开展专项整治。五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23)加强项目资金谋划。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省级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二是印发积极谋划建设项目库的通知,召开项目论证会,提高入库项目质量。三是建立扶贫及衔接资金经营性资产科干包保机制,推动资产稳定保值增值。四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4.完善资产监督管理机制

(24)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四议两公开”制度。二是已追回欠缴分红资金。三是相关镇对“四议两公开”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四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25)履行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一是组织学习村务监督委员会、理事会、监事会职能及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二是相关镇街制定理事会、监事会议事具体流程图等。三是对财务报销凭证、监督机构职能发挥情况开展检查。四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26)强化村集体公司监管。一是组织学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等文件。二是开展村办企业(专业合作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建立问题整改台账。三是相关村集体公司财务管理已录入桐城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后续通过监管平台实现村办企业(专业合作社)常态化监管。四是已修订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五是相关镇对部分村集体公司开展监督检查。六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27)加强债务核销规范性。一是组织开展内控管理专项培训和村级债务管理专题培训。二是印发《桐城市村集体经济组织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债权债务管理处置流程,切实防范经营风险。三是对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开展专项整治。四是相关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履行集体研究程序核销债务。五是相关镇依托第三方审计对村级债务核销、资金审批事项进行全覆盖核查。六是结合全市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全市范围内村级债务核销事项开展全面排查。七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二)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领域整改情况

5.强化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使用监管

(28)严把“雨露计划”资金发放关口。一是严格按照规定,发放补助资金。二是组织各镇街开展“雨露计划”政策业务培训。三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29)规范稳岗就业工作。一是核查公益性岗位人员履职情况。二是组织学习光伏收益分配使用和岗位开发相关文件。三是对2021年以来参加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学员身份进行全面核查,对光伏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情况进行抽查。

(30)强化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和公益性岗位核查。一是核实交通补贴领取情况。二是实地核查省外务工交通补贴发放情况,对2025年省外务工交通补贴人员开展数据比对。三是健全脱贫务工人口数据共享机制,强化相关部门数据比对。四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31)做好高龄补贴发放工作。一是逐人核实高龄津贴发放情况。二是开展高龄津贴应享未享、应退未退摸排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全市高龄津贴发放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工作的提示函》《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关于商请提供高龄津贴数据比对信息的函》。四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6.健全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全流程监管机制

(32)充分发挥市委农办参谋助手作用。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桐城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等内容。二是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三是修订完善市委农办工作规则,明确农办工作人员职责和任务分工。

(33)加强项目库建设。一是组织学习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二是印发规范衔接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通知,明确各部门申报项目须经党委(党组)会议研究讨论通过。三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34)扎实做好项目谋划。一是规范2026年衔接资金入库申报工作,核查并规范项目流程。二是全面摸清扶贫(衔接资金)项目资产底数,并纳入系统登记资产。三是召开项目论证会,提高入库项目质量。四是印发《桐城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评分办法》。五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35)规范项目管理费使用。一是学习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财务制度等文件。二是挽回经济损失。三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36)严格按照规定拨付资金。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衔接资金管理办法。二是核查资金拨付情况并按照合同进度进行拨付。三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37)健全运营收益监管机制。一是加强租金收缴和资产后续管护力度。二是全面摸清扶贫(衔接资金)项目资产底数,并纳入系统登记资产。三是结合全市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全市村集体资产出租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四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38)加强项目工程运营资金监管。一是明确相关资金使用范围为项目运营。二是组织学习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相关文件。三是对相关项目资金配套和运营情况进行核查。四是修订完善2026年乡村振项目管理办法。

(39)大力追缴欠缴税款。一是相关税款已追缴到位,并上缴至税务部门。二是组织人员学习税务等法律法规。三是委托第三方对2021年以来衔接资金项目税收缴纳情况开展全覆盖核查。四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40)合规支付预算编制费及监理费。一是按规定支付相关费用。二是组织人员开展工程建设类业务知识培训。三是委托第三方对2021年以来衔接资金项目预算编制费及监理费支付情况开展全覆盖核查。四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41)及时签订运营合同。一是相关项目已签订运营协议。二是召开项目论证会,提高入库项目质量。三是全面摸清扶贫(衔接资金)项目资产底数,并纳入系统登记资产。四是通过帮扶资金项目资产一体化管理子系统,对经营性资产运营情况每季度开展监测。五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42)积极推动股权回购事宜。一是与相关公司对接,就股权回购事宜进行专题洽谈。二是已制定分为四个阶段的专项“股权回购执行计划”,目前正在序时推进。三是召开回购事项调度会,明确回购范围、定价等核心事项。

(43)强化项目招投标管理。一是组织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核查部分问题项目事实,分类精准施策。三是召开项目论证会,提高入库项目质量。四是桐城市阳光交易网已正式上线试运行,为小额项目等交易提供电子化服务。五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44)防范工程违规分包风险。一是召开相关会议,对衔接资金拨付要求进行详细说明。二是核查相关项目资金拨付情况。三是相关镇对2021年以来的工程类衔接资金项目资金流向和建设情况实施全面监控,建立全流程资金监控台账。

(45)按实进行工程审计。一是追回多计造价款项,并退至财政部门。二是组织人员开展项目管理、财务等方面业务培训。三是相关镇(街道)修订完善项目全流程实施管理办法、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四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46)规范项目建设内容。一是结合当前建设情况及项目建成后市场前景开展综合评估。二是相关决策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三是相关镇针对项目未按合同内容建设开展“回头看”。四是相关镇制定《工程变更请示与审批流程》。五是对责任单位进行追责问责。

(47)强化工程质量监管。一是组织人员学习美丽乡村中心村业务知识。二是对涉事企业进行处理。三是相关镇对在建的和美乡村工程开展日常巡查督导,针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四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48)严格按照批复实施项目。一是组织人员学习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委托实施等相关流程要求,加强程序意识。二是对涉事项目进行核查,形成核查报告。三是对2026年谋划的水利项目,已启动多级审核与实地勘测,从源头校正数据、优化方案,提升项目储备质量。

(49)强化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尽责。一是组织人员学习工程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签订履职承诺函。二是对涉事企业进行处罚。三是相关单位修订完善项目全过程监管制度。

(50)推动履行项目法人职责。一是组织人员学习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流程、项目法人工作职责、“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内容。二是相关街道明确委托代办的产业发展类项目实施基本流程。三是相关街道明确由专人全程监督、收集、整理产业发展类项目程序性资料。四是相关街道组织人员对2025年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流程进行排查。

7.持续强化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

(51)推动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规文件。二是相关镇修订完善机关管理制度。三是通过自查和抽查的方式,对全市2021年以来涉及的两类奖补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四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52)加强库存现金监管。一是对库存现金缴至镇级财政专户专管。二是组织人员开展会计、财务等业务知识培训。三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53)强化固定资产管理。一是相关镇对固定资产台账开展全面清查。二是组织人员开展固定资产管理专题学习培训。三是相关镇建立资产信息核对和固定资产折旧定期核查机制。四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54)规范公务活动。一是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二是已将违规款项退回至财政账户。三是相关镇制定《收支业务管理制度》。四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55)抓实公务用车内控管理。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重要论述;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等内容的学习。二是核查公务用车使用情况。三是相关镇已明确专人负责公车管理调度,坚持“非必要不租车”原则。四是出台《关于规范公务出行租赁社会化车辆有关事项的通知》。五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领域整改情况

8.提升规划设计规范化水平

(56)及时编制项目规划。一是学习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编制相关内容。二是及时编制了2026—203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三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57)全面优化项目建设内容。一是学习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二是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田块归并、田面平整比重。三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58)完善泵站工程设计。一是学习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二是召集设计院技术人员,对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编制进行会商,进一步规范设计内容要素。三是已标注缺失的要素参数。四是进行现场踏勘,完成泵站防护设施图纸设计。五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59)完善施工方案编制。一是学习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二是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编制单位在施工图编制说明中明确了施工技术要求、工程措施及施工标准等内容。三是印发《桐城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作指南》,规范了工程设计要求。四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60)大力提升耕地质量。一是学习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建设实施方案。二是通过撒播、增施有机肥等措施因地制宜开展耕地质量建设。三是积极申报并获批全国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项目。四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61)深入开展项目前期调研。一是学习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二是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各项目区村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并与村民代表签订承诺书,设计图纸在村部公开栏公示。三是2024年—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四是印发《桐城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作指南》,规范了规划编制、组织实施等要求。五是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追责问责。

(62)推进高标准农田建成区域纳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已优先将符合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建成区域纳入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三是核查高标准农田未纳入永久基本农田原因,并出具情况报告。四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9.严格把关项目招标采购环节

(63)从严审核工程预算报告。一是查清预算审核具体原因。二是召集相关造价咨询企业学习了《水利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法律法规。

(64)从严落实预算审核岗位从业资质。一是组织相关造价咨询企业学习《水利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禁止2家造价咨询单位为期6个月的协审业务。三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水利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法律法规。四是修订完善了《桐城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协审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并下发相关造价咨询企业。五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65)依法履行审查义务。一是组织开展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宣讲暨业务培训会。二是常态化开展招标文件标前会商,对项目标后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制的通知》《桐城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交易业务操作规程》《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涉嫌违纪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工作机制(试行)》等文件规定。四是对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报告。五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10.健全项目全过程监管体系

(66)严格按照标准划分项目。一是组织学习《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二是组织参建单位,补充完善部分标段单元工程个数。三是召开2025年度桐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单元划分专题会,专题讨论2025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单元划分具体情况。四是印发《桐城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作指南》,修订《桐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建立并运行“事前审核备案、事中现场抽查、事后复核评估”的全流程监督机制。五是对相关企业进行约谈。

(67)督促项目经理履职尽责。一是核查2023年和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考勤情况,扣除相应违约金缴纳至国库。二是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参加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技术培训会。三是修订完善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桐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的规定》。四是对2023年高标准农田项目的两家监理公司进行约谈。五是对2025年在建的高标准农田项目经理考勤情况进行检查。

(68)推动监理人员责任落实。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等法律规程。二是督促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人员对关键部位进行旁站,对工程质量进行平行抽检,如实记录相应情况。三是对两家监理公司进行处罚。四是印发《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规定》。五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69)强化工程质量监管力度。一是组织学习《安徽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二是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三是相关镇村应做未做工程已修复或重建。四是印发《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规定》。五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70)从严落实质量验收规范。一是对前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验收情况组织排查并整改。二是已按照要求对工程质量未达标的标段项目进行重新施工。三是印发《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规定》。四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五是对相关标段项目施工单位进行约谈。

(71)压实工程竣工验收责任。一是组织学习《安徽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二是印发《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规定》。三是相关标段“应做未做”部分已实施或追回相应工程款。四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五是对相关标段项目施工单位进行约谈。六是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市高标准农田项目开展大排查。

(72)规范验收资料。一是组织学习《安徽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二是印发《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规定》。三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11.进一步健全项目运行管护机制

(73)严格落实管护制度。一是相关镇村制定高标准农田管护制度。二是相关镇村对高标准农田项目开展巡查并对问题进行整改。三是组织学习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护相关政策文件。四是印发《桐城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作指南》,修订并印发《桐城市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实施细则(试行)》。五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74)有效使用管护资金。一是组织学习《安徽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二是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工作检查申报2026年市直单位督查检查事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评价,依据评价得分情况发放结余管护资金。三是修订并印发《桐城市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实施细则(试行)》,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工作规范化。四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75)及时修复损坏设施。一是已对相关镇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损坏设施进行修复。二是修订并印发《桐城市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实施细则(试行)》,相关镇村完善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三是开展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整治排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四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76)全面准确登记资产入账。一是组织学习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和资源资产管理实施意见等文件。二是相关镇村逐一核对高标准农田项目资产的数量、规格、价值等信息,确保资产信息与审计数据一致。三是相关镇村已完善村级固定资产台账,并录入村级“三资”管理系统。四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12.强化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保障

(77)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一是已落实2024年以来桐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本级财政配套资金。二是桐城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已挂网招标,继续用于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建设。三是认真梳理2019—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已重新安排资金指标继续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四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78)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一是已支付部分标段项目剩余资金。二是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的,已按合同约定付至结算审核价100%。三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79)规范项目管理费使用范围。一是组织学习《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二是将相关资金退回原渠道。三是相关部门修订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四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80)加快多计工程款问题整改进度。一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对农业农村系统工作人员进行财务知识及财经法规培训。二是已收回部分标段款项多计工程款,其他标段多计工程款正在全力追缴。三是对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三、保持政治定力,持续深化整改成果

(一)驰而不息做好巩固提升。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经常自查炉灶,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正在推进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按期保质完成整改。

(二)拓展深化提升整改成效。以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努力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等领域存在的问题不足,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韧劲抓好整改成效在农业农村事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奋力谱写我市乡村振兴工作新篇章。

(三)久久为功完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为农业农村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6200240,邮政地址:安徽省桐城市龙眠东路141号市农业农村局;电子邮箱:nw6200240@126.com。

 

 

中共桐城市委          

2026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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