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桐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桐城市纪委监委 桐城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6-04-14 07:29    浏览:197次  

根据安庆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9日至11月20日,安庆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桐城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了巡察。2025年2月24日,安庆市委第六巡察组向中共桐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是坚持提高站位,深化思想认识。院党组始终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党组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检视剖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凝聚了抓好整改的思想共识。

二是坚持以上率下,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召开党组会、工作调度会研究部署、统筹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12个重点难点问题。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任务,形成了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是坚持系统施策,确保整改实效。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和台账,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建立定期调度、跟踪督办等工作机制。坚持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履职、融入队伍建设、融入制度建设,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针对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公务接待等重点领域,修订完善制度规范21项,对相关人员追责问责,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常态长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推进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整改情况

1.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一是建立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对党组决定事项常态化开展督办,推进落实。三是确定“重点发言+随机点名”研讨制度,营造更浓厚学习氛围。

(2)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对巡察指出的有关检察建议逐案复核,举一反三,出台检察建议工作指引,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并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建议监督活动10次。二是检察建议均到期回复,检察建议刚性显著增强。三是连续两年召开府检联动会议,府检联动机制持续深化,印发府检联动重点工作任务,府检联动更加紧密。

2.加大扫黑除恶工作力度

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论述,出台机制3项。二是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提前介入涉恶案件,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三是举一反三,对近年来的相关案件进行排查。四是落实扫黑除恶案件“每案必建议”,针对社会治理共性问题制发检察建议。

3.坚决践行“两山”理论

一是与林业局联合出台“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二是办理生态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6件,提起公益诉讼2件。三是出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引导、鼓励社会公众依法提供线索。四是开展补植增绿生态修复活动和增殖放流活动,补植树苗200株,投放鱼苗12万尾。

4.全力护航企业发展

一是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依法起诉职务侵占企业财产案件3件4人,清理涉企“挂案”3件。二是出台巩固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成效行动方案,制定措施11项。三是对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14件民事生效判决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四是依法保障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57人次。五是开展访企入村,收集企业反馈问题6个,全部协助解决。

5.加强法律监督工作

(3)强化刑事检察监督。一是修订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细则,促进侦协办实质化、规范化运行,共同提升检警双方办理刑事案件工作质效。二是会同看守所常态化召开动态分析会,及时提醒监督。三是针对在押人员期限管理有关问题,制发类案检察建议并督促整改到位。

(4)做好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一是制发民事再审检察建议15件,提出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审判程序违法监督等类案检察建议15件,个案检察建议29件。二是精心打造“六尺巷民事检察和解息诉工作法”品牌,获最高检推介,单位入选最高检民事检察基层联系点。三是制定再审检察建议联动协作工作机制。

(5)提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质效。一是打造“益路桐行”品牌,开设宣传专栏,保护桐城小花成效获检察日报推介。二是出台公益诉讼检察高质效办案指引,明确“一案一磋商,一案一回看”。三是对新渡镇飞线充电等相关案件全部跟踪问效,对到期不整改的,坚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6)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司法保护。一是落实强制报告“每案必查”,针对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落实问题,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2份。二是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分类制发督促监护令7份。三是加强内部司法救助线索移送,为未成年被害人发放救助金1.5万元。

6.认真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

一是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加强公检法会商,统一意见。二是规范开展月讲评,对重点案件开展反向审视,倒逼案件质量提升。1件案件起诉书被评为“全国优秀”,5件案件上架最高检高质效平台,市级以上典型案例10件。

7.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

一是修订完善本院检察人员考核实施方案和司法绩效奖金分配方案,将其与个人工作贡献度、负面清单挂钩。二是院领导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办理案件。三是开展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专项督察活动,进一步压实司法责任制,获最高检调研组肯定。

(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改情况

8.扛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7)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每年党组书记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2次。按要求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二是退休党支部开展“以案示警”活动,引导退休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反躬自省,严守纪律规矩。三是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全体干警受到全面深刻的作风锤炼和精神洗礼。

(8)充分履行派驻监督职责。一是参加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集中轮训等培训。二是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参加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结合日常监督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三是对检察院开展政治督察,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

9.改进工作作风

一是出台《关于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的落实举措(试行)》,相关经验做法获省院推介。二是建立个人自查、部门核查、专项评查案件管理机制,评查案件问题数明显下降,经验做法获最高检推介。

10.深入贯彻司法为民理念

一是安排专人对办案期限进行统计提醒,及时通报。二是优化案件分流,与公安、法院协商建立危险驾驶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提升办案效率。三是加强释法说理,运用六尺巷检察听证法召开听证47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四是对重点案件质效进行说明检视、反向审视。坚持“每案必检”,对办结刑事案件全部完成检查、评查。

11.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9)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出台公务接待制度,严格落实先审批后接待、无公函不接待。

(10)严把财务审核关。一是出台财务管理制度,促进财务工作规范运行。二是严格把握报销范围和标准,杜绝超范围或超标准报销现象。

12.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一是制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推动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二是对退休及调离人员固定资产移交台账进行核实并建立清单。核查未入账固定资产,确保全部入账。

13.推动项目精细化管理

一是出台采购管理、合同管理、基建项目管理等制度。二是成立基建项目管理领导小组,所有项目一律经过领导小组审议后按程序开展。

(三)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整改情况

14.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

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领导班子建设、抓落实等方面的重要论述,班子成员深入交流研讨,剖析自身不足。明确院领导分别牵头负责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二是“益路桐行”品牌保护桐城小花成效获检察日报推介;“六尺巷检察听证法”和“六尺巷民事检察和解息诉工作法”获最高检推介,入选最高检民事检察厅基层联系点。三是已完成视频会议室和检委会案件系统施工改造,形成文化长廊和检察书屋改造初步方案。

15.规范党组议事决策

一是党组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研究制定党组会议制度。二是每次党组会记录涉班子成员任免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规范党外班子成员列席党组会。

16.坚决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一是出台党组会议、检察长办公会议制度,明确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审议事项清单。二是对有关采购、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核查,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17.夯实党建工作基础

(11)规范换届选举工作。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出台落实党建工作实施细则。二是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完成党总支及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12)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一是出台本院党内政治生活指引,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二是院领导分别参加指导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按照要求开展了深入批评与自我批评。

(13)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一是出台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推动落地落实。二是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培训班6次,党总支围绕支部落实“三会一课”情况常态化开展督查,领导班子成员及支部书记讲党课实现全覆盖。

18.规范党员发展程序

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刑检支部作出情况说明,厘清责任。三是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对两名预备党员按期转正。

19.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修订完善本院请示报告报备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将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融入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二是出台本院交流轮岗工作规定,开展轮岗交流14人次,提拔1名党外副检察长,2名部门正职,推荐1名领导干部到纪委任职。组织党总支、工委、团委换届,将11名90后年轻干警吸纳到党总支、支部、工会、团委中。

(四)巡察、审计整改和成果运用整改情况

20.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及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整改方案。二是要求各牵头领导及责任部门紧盯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稳步推进。

21.坚决杜绝虚假整改

一是本轮巡察整改中党总支开展季度督查,并形成督查通报。二是确保每条整改措施均有对应工作成效及佐证台账,坚决防止敷衍应付、表面整改、虚假整改。

22.坚持举一反三

一是针对财务管理不完善问题开展全面自查,相继出台财务管理、公务接待、采购管理等制度。针对反馈的问题,形成核查报告、分析报告、情况说明共142份。二是出台档案管理、合同管理、车辆管理、案件质量评查规定等制度及工作规范21项。

23.推动审计整改落地见效

一是对本院2020年8月至2024年12月的账目进行财务内审,形成专项审计报告,制定落实整改举措7条。二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编发党组决定事项、党组会议纪要、检察长办公会会议纪要54份,公开决策事项共49项。

三、注重标本兼治,推动巡察整改常态长效

一是持续强化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是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对已完成和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和日常监督,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的严肃问责。

三是持续完善制度体系。在现有制度框架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持续查漏补缺,推动制度体系更加成熟定型。强化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四是持续推动成果转化。将巡察整改激发出的干劲和形成的有效机制,全面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锚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目标,持续做实做优“四大检察”,加强队伍建设,奋力开创桐城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桐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6130709;邮政地址:安徽省桐城市文昌街道文昌大道9号(邮编:231400);电子邮箱:tcsjcy@163.com。



中共桐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