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桐城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桐城市纪委监委 桐城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6-01-14 02:26    浏览:247次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6月1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9月2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牢整改责任

(一)提高站位抓整改。树牢“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理念,把推进巡察整改作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与全面落实农业农村各项工作联动起来,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

(二)压实责任抓整改。针对反馈意见指出的4个方面18类44个具体问题,成立了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台账、一本资料”的要求,建立任务清单,明确责任、目标和时限,切实拧紧责任链条。

(三)务求实效抓整改。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主动认领牵头整改问题16个,定期听取整改落实情况,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党组成员按照整改方案中明确的牵头整改任务,带头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集中整改期间,召开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推进会、交办会、布置会等会议13次。截至目前,完成整改问题34个、基本完成整改问题4个,正在推进整改问题6个,整改完成率86%。

二、聚焦问题短板,全力推动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论述仍有不足

(1)学习的针对性不强。一是重新修订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有关重要论述、中央、省委一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三是各党组成员撰写学习心得。

(2)对下属党组织学习的督促和指导不力。一是制定党员干部学习计划。二是制定党建工作监督检查计划。三是党总支到下属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通报了检查情况,并问责了相关人员。

(3)部分党员干部的个人学习明显不足。一是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内容,着力提升党员政治素质。二是召开农业农村系统能力提升培训班。三是机关支部开展党史专题授课;各支部组织核查党员笔记和学习心得,并问责了相关人员。四是制定党建工作监督检查计划,并开展监督检查。

2.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

(4)农业的产业化、规模化经营水平不高。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等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二是推广水稻绿色高产高效栽培等新技术;组织农业经营主体参加山东济南全国粮油和大豆产业博览会。三是流转改造标准化茶园700亩;桐城市杨头有机茶专业合作社示范茶厂完成升级改造;建设桐城小花茶产业综合体项目;成立桐城小花茶叶有限公司并正式挂牌运营。四是建设桐城现代智慧农业产业园(二期)、桐城市食用菌产业园等农业产业项目。

(5)农业的科技化、信息化进展缓慢。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业科技化、信息化发展等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二是举办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遴选农技人员参加省、市能力提升培训班;公开招聘和选调增加专业人员。三是新建农业数字应用场景,桐城市成功入选第二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印发了《关于印发桐城市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四是推广水稻绿色高产高效栽培等新技术;组织农业经营主体参加技术培训、现场观摩学习,组织秸秆综合利用主体参加2024年安徽省秸博会。

(6)农产品品牌的培育和创建乏力。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要着力做好‘土特产’文章,以产业振兴促进乡村全面振兴”重要讲话。二是制定了《桐城市富锌产业发展规划》《桐城市黑猪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年)》。三是与相关院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引进浙江大学富锌水稻新品种试验示范种植。四是组织召开、参加品牌宣传、推介、展示会,获得各类荣誉称号。

3.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

(7)监管力量薄弱,承担日常监管工作的综合科仅有2名工作人员。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安全生产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结合机构改革,增加新成立的综合法规科工作人员。三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均已全部责令改正并上报结果进行公示。超额完成2024年、2025年抽检计划。四是完善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责任清单;开展基层检测检验人员培训和农业系统人员农产品质量安全业务培训。五是印发农业安全生产指导性文件和提醒函;对农业主体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六是制定和转发了相关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定期调度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4.农业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短板仍然较多

(8)农业的基础设施建设未达预期目标。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等政策文件。二是对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和新建项目的初步设计、上图入库都分别征求了林业、水利、资规、发改、财政、资规、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意见。三是对2019—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成中不实面积和位于禁止或限制区域的地块进行套合分析,重新上图入库,出具了《关于桐城市2011—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图入库复核整改情况的报告》;栽种红叶石楠,改善问题区域灌溉能力。四是印发《桐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建计划》,分年度补建。五是对相关设计院进行处罚;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六是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作指南,并发放至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代表及项目实施镇村。

(9)美丽乡村建设的重点不够突出。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千万工程”、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等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组织人员参加安庆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培训班。二是2024年建设的12个省级和美乡村中心村,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并公示。三是发布违规使用资金的通知函,要求退还违规使用资金;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四是印发和美乡村中心村建设实施办法,将建后管护工作纳入考核;开展管护情况检查,并对相关问题进行通报。

(10)人居环境整治效果不够明显。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千万工程”以及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等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召开全市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会,发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改厕宣传手册”。三是印发《桐城市“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修订)》,明确“十四五”农村改厕目标任务和分年度目标。四是印发和美乡村中心村建设实施办法,将建后管护工作纳入考核;开展管护情况检查,并对相关问题进行通报。

(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方面

5.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仍有较大风险

(11)项目资金的分配漏洞较大。一是学习《财务收支审核要点》《桐城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精神。二是将重复享受的补贴资金追缴至财政,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三是印发《惠农补贴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四是印发《桐城市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修订《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并对下属单位财务和项目开展监督抽查。组织第三方对下属单位开展内部审计。

(12)部分项目验收流于形式。一是对项目监管、验收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二是实地核实2021年秸博会签约项目,重新按照实际投资额确定奖补金额;核查桐黔公司设备真实性,确认设备购置手续齐全;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三是抽查近年来的秸秆收储中心项目。四是印发《桐城市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出台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管理制度。

(13)部分项目资金的拨付审核把关不严。一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对工作人员进行财务知识及财经法规培训;组织学习《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城市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税收征管法律法规等内容。二是学习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提高项目管理人员责任心。三是已向相关公司发放追回工程价款函,并委托律师事务所对其他标段开展诉讼,申请法律程序催讨;针对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双新家庭农场公司的增氧机、监控、投料机等设备已全部安装到位并投入使用;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四是印发《桐城市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修订《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并对下属单位财务和项目开展了监督抽查。

6.部分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14)有关补贴政策执行不到位。一是召开全市惠农补贴培训会,学习了惠农补贴资金政策和补贴操作规程;举办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二是对申报补贴面积超过流转合同面积进行核查,追回多发资金,并出具情况说明;核查耕地已征收仍享受补贴情况,并收回相应资金;核查无害化处理病死猪补助资金;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三是印发《桐城市2024年稻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桐城市惠农补贴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桐城市养殖环节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细则》。

(15)部分重点工作推进不够有力。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专题培训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业务培训;印发《桐城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桐城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管理方案》《桐城市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使用方案》《2024年桐城市富锌农业产业发展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安排专人定期对生物预警站实验室进行卫生清理并启用设备,根据病虫发生季节开展病虫监测;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三是定期对各项农业重点工作进行通报调度和布置。

(16)少数项目实施不精准。一是对2024年实施的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二是印发《桐城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研究确定实施主体。三是整改后金河湾大中型沼气民生工程,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验收,并办理了交接手续。四是全面核查其余沼气工程,核减报废不能用沼气工程,对能使用的提供技术指导;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五是制定《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桐城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7.工程领域的问题比较突出

(17)规避招标、违规转包的现象时有发生。一是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标段的施工单位进行调查,对相关施工单位进行罚款;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三是根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和“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登记办事”要求,已将工程招标的全部工作全权委托给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统一管理;印发《关于加强2023年桐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岗位考勤的通知》,设立项目经理打卡考勤点。

(18)重点工程的监管明显不力。一是学习《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转发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农建函〔2021〕500号)等文件精神。二是印发《2023年度桐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级验收方案》,对部分道路工程应做未做、部分工程施工量不足、工程降低规格标准等问题,相关施工单位已按设计图纸和政策要求进行修复或重建,并认真核算工程价款,追缴多计工程款。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四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桐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的通知》《2024年桐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19)部分工程增量和变更的随意性较大。一是集中学习农业农村局“三重一大”和党组议事规则。二是向违规使用资金的镇村发出通知函;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三是严格审查2024年桐城市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投资估算报告。四是发布通知要求每日撰写《监理日报》;制定《设计管理与施工风险控制预案》。

8.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仍有不足

(20)执法的面相对较窄。一是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纲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安全生产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将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执法工作,作为日常执法的重点工作。三是制定和更新执法计划,不定期出动执法人员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

(21)执法力度仍有不足。一是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内容。二是组织人员对反馈所涉及的经营主体开展“回头看”;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三是参加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系列培训。四是整改以来,定期检查案卷,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2)少数执法案卷的制作不够严谨。一是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纲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三是对涉及的案卷补充填写了案由;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四是积极参与省市优秀案卷的送评工作并获奖,其中2024年10月15日〔2023〕111号案卷被安庆市农业农村局评为2023年度安庆市行政执法优秀案卷。

9.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

(23)部分公务接待、公务用餐不够规范。一是召开会议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有关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二是全面核查巡察反馈问题,追缴违规用餐费用至国库,并完善了公务用餐手续流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24)公务用车存在漏洞。一是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新修订的《机关管理制度》等规定。二是全面梳理2022年、2023年用车报销费用。三是印发了《桐城市种植业管理中心机关管理制度》《桐城市2024年水稻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25)公务出行执行有关规定不严。一是学习《桐城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相关规定。二是全面查清不合规报销费用,追回违规报销费用和超标住宿费。三是印发了《桐城市种植业管理中心机关管理制度》。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10.执行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不够严格

(26)日常经费挤占项目资金。一是学习《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桐城市财政局业务指引(第4号)财政资金收支要点(试行)》《农业农村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二是梳理下属单位全体职工通信费,追回超范围发放资金;相关公司已将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中列支的脱贫攻坚档案服务费,返还至市财政局账户。三是制定《桐城市2024年水稻绿色高质高效项目实施方案》《桐城市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2024年桐城市水稻绿色高质高效项目资金使用方案》《桐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贯彻管护资金使用细则》《桐城市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细则》。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27)部分下属单位财务管理比较混乱。一是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二是举办农业农村局系统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招录财务专业人员1名。三是解聘第三方财务人员,制定《农业农村局内部审计制度》,对下属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28)财务审批不规范。一是举办农业农村局系统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学习《财政业务指引(第4号)---财政资金收支审核要点》。二是对反馈问题开展“回头看”;修订《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不定期对下属单位开展财务方面的监督检查。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三)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1.班子建设仍有不足

(29)对重点项目、工程的统筹和监管不够到位。一是印发《桐城市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健全责任体系。二是落实“逢会必廉”制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等,加强廉政风险教育。三是在学习并严格落实市农业农村局“三重一大”和党组议事规则。

(30)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针对性不强。一是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度计划、任务分解等工作,班子成员重点研判和分析了分管领域廉政风险点。二是2024年度的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中,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切实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三是组织开展党风廉政谈心谈话,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和分管单位谈。

12.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的统筹性不强

(31)人浮于事的现象比较明显。一是制定了农业农村局事业单位改革方案,撤并茶叶、蔬菜等“小散弱”机构,进一步精简事业单位。二是为相应科室增加专业对口人员,提拔任用30岁以下年轻同志担任局机关相关科室正副职。三是制定完善了机关管理制度和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32)机构的整合和改革不够到位。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改革相关论述。二是完成市农业农村局机构、职能、编制设置,乡村振兴局整体职能划入,并根据已有人员类型合理进行人事调整。三是制定了农业农村局事业单位改革方案,撤并茶叶、蔬菜等“小散弱”机构,进一步精简事业单位。

(33)干部职工队伍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一是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举办了桐城市农业农村系统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三是通过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公开选调,增加了相应工作人员。四是农田建设科和计划财务科均已招录农业工程专业和财会专业人才,综合法规科已安排法律专业人才,部分下属单位及时补充相关专业人员。五是修订了《市农业农村局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13.机关管理不够严格

(34)抽查2024年以来的考勤情况,下属单位机关管理比较混乱等。一是印发相关下属单位机关管理及工作纪律制度,进一步规范考勤打卡,严格考勤管理。二是相关下属单位印发科室设置及人员分工情况,明确在岗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召开机关效能会,通报考勤打卡情况。

14.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肃规范

(35)班子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认真。一是制定市农业农村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二是班子成员根据要求,认真撰写对照材料,交由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审核。三是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和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和分管下属单位负责人等开展谈心谈话。四是召开了2024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开展自我批评和互相批评。五是班子成员针对征求的意见建议、会上相互批评意见,连同主题教育以来有关民主生活会尚未完成的整改问题,一体制定班子整改方案和个人整改清单,统筹推进整改落实。

(36)组织生活会开展不够规范。一是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二是组织召开党务知识培训会。三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四是制定《2024年度农业农村局党建工作监督检查计划》,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37)“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不严。一是学习“三会一课”等重要制度。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按时开展“三会一课”并做好会议记录和签到;机关支部书记对党员同志开展谈心谈话。三是召开党务知识培训会。四是制定《2024年度农业农村局党建工作监督检查计划》,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15.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不够严格

(38)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执纪、监督的作用仍有不足。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深入被监督单位以及项目工程建设一线开展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分类处置,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追责问责,受理处置问题线索,对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党纪政务处分等处理。

(39)部分党员干部违纪违规的行为时有发生。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开展全系统内廉政风险点排查,从源头上防止问题产生。二是完善《农业农村局机关管理制度》。三是制定《2024年度农业农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上党风廉政党课;召开“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为主题的警示教育大会。

(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16.部分整改工作未完成

(40)针对省审计厅专项审计发现的“耕地质量提升效果未达预期”等问题,部分整改工作仍在进行中。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文件规定。二是推进整改销号,成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印发《桐城市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细则》《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实施方案》;对桐城市2021年-2023年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展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出具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报告。三是对2家规划设计单位进行处罚,对工程违规转包问题2家公司进行查处,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41)针对前期审计发现的“改厕项目投标保证金、超范围超标准拨付奖补资金”等问题。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成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三是针对“超范围超标准拨付奖补资金未追回”问题,向相关公司进行起诉、发出审计整改催办函和当面进行追讨等方式进行剩余资金追讨;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针对“改厕项目投标保证金仍未追回,也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题,对相关公司发出了《关于追缴违规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函》。

17.部分整改措施不够有力

(42)针对前期审计发现的“秸秆综合利用设备购置发票开具日期晚于验收日期”等问题,整改措施不够有力,仅以后期规范、建章立制替代整改。一是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性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二是开展对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三是针对审计整改不到位问题,成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核查小组。四是经核查,问题所涉项目均真实,对所缺材料已及时完善补充,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43)针对前期审计发现的“用车不规范”等问题,整改措施以今后加强管理、规范用车制度替代整改,对租车的真实性未进行深入核查,对重复报销问题也未进行严肃追责等。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开展农业农村局系统人员能力提升培训。三是成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核查小组;针对审计发现的2个问题,及时开展真实性核查,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四是制定并印发《桐城市种植业管理中心机关管理制度》《桐城市农村能源服务中心公务用车制度》《桐城市农村能源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等。

18.少数问题边改边犯

(44)针对前期审计发现的“种植业中心和畜牧兽医中心日常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本轮巡察中发现上述两个单位同类问题仍然突出。一是加强对审计整改重要性的学习。二是成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核查小组。三是核查挤占项目资金问题,对超范围发放的资金进行追缴;查明同一地点用车租金不同原因,追回用车租金至国库;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四是对公务用车管理情况开展“回头看”。五是修订并完善市畜牧兽医管理中心规范公务用车和财务管理制度;印发《桐城市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2024年桐城市水稻绿色高质高效项目资金使用方案》。

三、保持政治定力,持续深化整改成果

(一)提高认识,增强担当,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聚焦主业主责,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深化整改,常抓不懈,较真碰硬抓好巡察整改。紧扣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深入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加大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明确责任、研究措施,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

(三)建章立制,健全机制,持续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6200240,邮政地址:安徽省桐城市龙眠东路141号市农业农村局;电子邮箱:nw6200240@126.com。



中共桐城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