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桐城市纪委监委 桐城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6-01-14 02:18    浏览:200次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5月2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单位开展了巡察。2024年9月2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领办4个重点整改问题。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主要领导先后主持召开党委整改专题会议、相关部门整改推进调度会议20余次,层层压实责任、细化任务分工,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局党委深入研究分析巡察反馈意见,逐条梳理问题症结,针对性制定《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同步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明确整改具体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构建“一题一策、对账销号”的整改闭环体系,确保每个问题整改见底见效。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坚持“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将立规矩、定制度作为巩固整改成效的关键举措。结合住建工作实际,严格对照现行规定开展制度梳理核查,新制定制度1项,修订完善制度9项;对整改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追责问责17人次,以制度刚性约束和常态化教育管理,持续巩固整改工作成效。

二、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 学思践悟党的创新理论不到位。

(1)理论学习重视不够。一是制定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细表,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学习内容,增强学习的系统性与针对性。二是聚焦基层工作难点、群众关切热点,制定并完善调研工作计划,局主要领导围绕自建房管理,班子成员分别就房地产管理、物业管理、城区污水治理、房屋质量管理等领域完成调研课题,形成的调研报告内容详实、分析深入,为党委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有效推动工作改进与创新。三是成立理论学习计划执行情况监督领导小组,通过不定期检查学习笔记等方式,强化学习成效。

2. 主动担当作为意识有欠缺。

(1)保障性住房租赁管理不到位。一是组织房管中心班子成员及公房所全体职工学习《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桐城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提升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规范公房管理,已完成全市保障房过期租赁合同续签,催缴欠租户租金,对其余欠租户下达催租律师函和联勤执法通知书。三是提高公房使用效率,已向部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工作人员和城镇无房户进行配租,商业用房已委托评估公司开展租金评估;持续加快商业用房出租进度,建立保障房租赁动态监管机制,确保后期商业用房规范出租。

(2)建筑市场监管不严不紧。一是质监站多次召开班子会议,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深入剖析问题症结,层层压实监管责任,由分管领导亲自抓落实,确保整改到位。二是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格依据《桐城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技术措施》,将住宅质量常见问题纳入日常监督和阶段性验收重点,定期开展在建工程质量季度大检查,着力消除“质量通病”,提升住宅工程质量。三是创新工作方法,将“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运用到工程质量投诉处理中,全力推进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活动,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维修资金管理质效不佳。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安排维修资金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全省物业管理法律及政策宣贯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开展“送法进小区”活动,普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法律法规知识。三是优化使用流程,依据省级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简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流程,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加强部门协作,加大与不动产登记部门的信息核对频次,追缴漏缴维修资金,函告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查验维修资金缴存票据,建立按月核查机制。

(4)物业监管指导职责落实不到位。一是开展“送法进小区”“夜话物业”等活动,现场解决群众反映问题。二是加大物业企业服务质量日常监管力度,对前期交办问题开展“回头看”,落实整改闭环管理。三是常态化开展物业管理联勤执法,联合公安、城管、消防、属地镇街开展执法行动,每月发布物业服务质量“红黄榜”,约谈项目企业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四是畅通问题反馈渠道,开通6668100专属物业投诉电话,优化反馈平台,建立物业纠纷快速办理机制。

(5)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力度不足。一是质监站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财经纪律及财务管理制度,充分认识检测费收缴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制定未收缴检测费追缴计划,分步推进清收工作,定期调度清收进展,建立费用收缴台账,强化源头管控。

3. 防范化解安全隐患有偏差。

(1)监督检查未形成闭环。一是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参加住建部、住建厅举办的业务培训,提升专业监管能力。二是全面排查存量安全隐患,及时开展复查,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或未整改的项目,一律先停工后整改,对停工后仍未完成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三是健全安全生产网格化包保机制,分组对全市在建项目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完善验收销号制度,实现隐患问题闭环管理。

(2)隐患整治不力。一是强化现场处置,安排专人开展现场勘查,精准协调解决安全隐患,警示约谈施工、监理单位并在全市通报,对项目总监记不良行为记录。二是健全制度体系,出台《桐城市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人员配备管理规定》,实现制度管人、管事。三是加大整治力度,组织开展全市在建工程安全专项检查,随机抽取项目全面排查,压实各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3)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参加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培训班,强化责任意识。二是压实属地及责任主体安全责任,安排专人严格审核整改资料,对安全整改回复材料进行复查补缺,提升整改材料完整性。

4. 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偏软。

(1)处罚不到位。一是加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每年分批次安排人员参加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专业化水平。二是推动职能衔接,因燃气管理及处罚职能已划转至市城管局,专门函告燃气主管部门对接未执行处罚事项,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三是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对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开展卷宗复核,确保处罚依据准确、裁量合规,健全执法监管长效机制。

5. 生态环保意识不强。

(1)雨污水分流不彻底。一是局党委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环保意识,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二是深化宣传引导,督促并配合属地政府及相关单位开展雨污分流知识上门宣讲,引导居民规范排水。三是建立市政设施维护管理长效机制,督促市政管养单位全面排查规范管网标识管理;抓实设施日常运维,督促运营单位完善设施定期维保制度。四是健全长效机制,出台《桐城市城市黑臭水体长效管护实施方案》构建部门联动、全民共治的城市水系治理监管体系。

6. 意识形态工作真抓实管不够。

(1)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一是局党委班子成员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开展研讨交流,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建立报告审核机制,要求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必须结合年度实际工作深入分析问题、提出切实可行措施。三是规范阵地管理,明确质监站和房管中心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责任及具体责任人,及时更换公益广告牌、更新宣传栏。

(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方面

7. 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1)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一是党委班子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及中央、省、市相关要求,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年度任务,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制定《住建局廉政谈话制度》,以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三是严把风险防控,重新修订《住建局廉政风险点》,全面排查各岗位廉政风险,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2)以案促改、以案示警力度不够。一是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党规党纪、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身边违纪违法案例,夯实廉洁自律思想根基。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完成受处分党员信息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工作,确保数据准确规范。三是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管理,防微杜渐,防范违纪现象发生。

8. 派驻监督责任落实有欠缺。

(1)日常监督不够有力。一是提高履职意识,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优势,通过座谈交流、参加会议、查阅资料等多种形式,对综合监督单位及下属单位开展日常监督,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质效。二是强化业务提升,针对业务知识短板,组织系统业务培训,注重学思践悟,准确运用党言党语、纪言纪语和法言法语,打造纪检监察业务“行家里手”。

9. 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所松懈。

(1)津补贴发放依据不足。一是深化学习教育,组织相关工作人员专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过研讨、警示教育等形式,引导干部职工深刻领会精神内涵,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二是强化制度执行,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严肃财经纪律。三是从严核查整改,开展津补贴发放专项核查,全额追缴超标发放费用和津贴,对相关同志进行追责问责,维护纪律严肃性。

(2) 超标准范围发放奖品福利。一是组织相关人员专题学习《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推动职工熟练掌握经费管理政策要求。二是健全制度体系,制定《桐城市住建局机关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完成机关工会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工会委员、经审委员、女工委委员,及时变更工会法人。三是从严整改问责,全额退回多发经费,整改专家慰问不规范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建立经费使用事前审核机制,开展工会经费使用专项自查,完善全流程监管体系。

(3)公务用餐管理有漏洞。一是组织局机关相关工作人员专题学习公务接待制度,提高对加班工作餐手续规范性的重视程度。二是健全制度体系,制定并实施《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务接待审核制度》,严格执行“四单合一”比对审核,通过出彩桐城APP规范加班工作餐线上审批,提升审批效率与透明度。三是强化核查问责,对工作餐原始凭证及相关业务用餐票据逐一核对,确认接待事项真实性并出具考察说明,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4)公务用车监管乏力。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制度,提升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与专业性。二是压实管理责任,明确公务用车保险管理部门与责任人,构建清晰责任体系,确保保险购买流程合规、决策科学。三是健全制度体系,制定市住建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全面梳理车辆维修记录,核查未享受优惠维修车辆情况,经核实,优惠金额未在票据反映系定点维保单位系统问题。

10. 工程服务项目实施存在薄弱环节。

(1)工程项目实施有缺陷。一是加强项目谋划,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强化现场勘察与居民诉求调研,优化设计方案,避免工程估算偏差。二是规范管理流程,项目开工前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工程项目管理、变更流程控制等规则,细化变更申请表,明确变更程序和责任主体。

(2)合同管理不严密。一是组织造价站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合同条款及内容规范化管理意识。二是规范合同签订,核查2021年至今与造价事务所签订合同,全面梳理违反合同条款的违约行为,切实规范合同签订工作并严格执行合同条款。

(3)项目跟踪管理不到位。一是组织工程管理相关人员深入学习规章和管理性规范文件,提升业务能力。二是建立健全工程管理制度,出台老旧小区改造相关设施设备移交实施方案并完成交付使用。三是强化审计结算工作长效管控,压实工作责任,实行项目审计清单化调度、常态化督办,实现审计结算工作提速提效。四是强化协调监管,联合市生态环境分局开展季度性抽查及不定期考核,建立委托第三方专家开展临时及中期评估工作机制。

(4)下属单位项目建设管控有盲点。一是下属单位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程,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强化学习实效;二是规范项目招标管理,核查项目私下违法转包行为,将白蚁防治药品与劳务类项目统一纳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投标;三是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历史遗留诉讼案件,严格履行第三方专业评估、司法调解法定程序,依法依规达成和解,推动遗留问题闭环解决。

11. 资产管理漏管失管。

(1)资产监管有缺失。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专项学习,提升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二是规范财务资产管理,对资产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进行合规调整,建立定期清查盘点机制,确保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2)资产出租不规范。一是组织公房所全体职工专题学习《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桐城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提升资产出租管理专业能力。二是规范出租流程,委托第三方评估所对西后街老办公楼、居巢路安置点等房产开展租金价格评估。三是健全监管机制,成立资产出租领导小组,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执行出租程序。

12. 财经制度执行乏力。

(1)项目资金支付把关不严。一是持续加强财务人员财税知识学习,提升业务水平。二是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建立项目资金支付“先审核、后支付”机制,约谈相关施工单位足额补缴历年欠缴税款。

(2)收入集中管理有缺失。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开展专项业务学习,提升业务操作水平和岗位责任意识。二是规范财务收支管理,修订完善《住建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业务移交与各类收入管理,确保收入足额缴库、依规开票;规范后勤服务合作及年度结算,细化废旧物资核算入账流程,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管理要求,实现财务收支全流程规范管控。

(3)采购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是组织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关键岗位人员集中学习办公用品和公务车采购制度并严格执行,办公用品全部通过徽采云采购,提升采购合规性。二是对相关失职失责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4)财务管理有短板。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财务管理学习,修订《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月结年清流程,杜绝跨年支付。二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会计核算相关制度,完善票据签字流程,质监站已按规定补缴失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三是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5)账户管理不合规。一是组织机关及下属单位相关人员开展财务管理制度专题学习,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牵头剖析问题症结,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二是规范账户管理与资金管控,完成局属单位内部账户全面核查,依据“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立银行资金跨行转账审批机制,明确审批流程与权限。

13. 工会经费管理有规不依。

一是组织机关工会全员及相关人员专题学习《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树立“有规必依”工作理念。二是健全管理机制,规范工会经费收支,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独立核算。三是完善组织建设,完成机关工会换届选举,依法产生新一届工会委员、经审委员及女工委委员,及时办理工会法人变更手续。

14. 工作作风不够严实。

(1)发文不严谨。一是组织工作人员专题学习公文管理制度,机关发文实行逐级审核、签批流程,规范工作总结撰写,提升公文处理准确性与效率。二是修订完善《住建局考勤管理制度》,明确考勤标准、请假流程、奖惩措施等细则,推动考勤管理规范化。三是严格落实《桐城市新闻稿件宣传奖励办法》,废止房管中心自行制定的相关奖励办法,追缴违规发放奖励资金,对相关失职失责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压实管理责任。

(三)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5. “三重一大”执行不够到位。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文件学习,确保熟练掌握执行要求。二是结合单位实际细化“三重一大”制度内容,明确决策流程与责任,确保制度落实到位。三是核查问题成因,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强化责任意识。

16. 党建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1)基层党建重视不足。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把政治理论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党委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健全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住建局党内监督制度》《党建工作考核机制》《党建责任清单管理制度》《住建局党务公开制度》,明确监督考核标准、任务分工细则、党务公开目录及流程。三是压实党建责任,建立责任清单管理制度,细化任务分解;明确党委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党支部制度,不定期开展检查指导,加强对所属支部党建工作的督促力度。

17. 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组织生活敷衍应付。一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相关要求和规定,提高思想认识。二是规范组织生活流程,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程序召开,会前开展谈心谈话,支部书记每年定期向党员大会述职。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制定《谈心谈话制度》,坚持与党员开展谈心谈话,记录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民主评议党员有欠缺。一是组织各支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二是规范评议流程,严格遵循民主评议党员的评定依据、标准和程序,确保公开透明、结果公正。

(3)换届选举不规范。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重要文件,加深对换届选举政策要求的理解与把握。二是严格执行相关条例和细则,制定规范选举办法,确保换届选举流程统一、文档标准统一,强化党建工作责任。

18. 党费收缴管理存在短板。一是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党章及党费收缴相关规定,明确收缴标准和要求。二是严格执行收缴标准,按规定标准收缴追缴退休党员和预备党员党费。三是健全管理制度,印制党费收缴登记簿,实现党员缴纳、支部上交全程记录,推动党费收缴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19. 党员发展把关不严。一是机关支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规定,发放《机关党建工作业务手册》《发展党员工作规程》等党务工作用书,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二是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各项要求,重点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全程记实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等材料填写,推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开展。

20. 干部人事制度执行不严格。

(1)选人用人有短板。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明确选拔标准、流程、监督机制等关键内容,提升选拔工作规范性与专业性。二是严格落实选拔程序,制定《桐城市住建局干部选拔任用制度》。2024年以来,严格按照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开展干部选拔工作。

(2)人事管理不规范。一是深入学习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调资相关规定,提升人事和调资管理工作的准确性与专业性。二是规范编外聘用人员待遇,与相关部门积极对接,对聘用人员工资进行核定,明确工资福利构成、发放标准及调整机制,签订劳动合同,完善工资动态调整机制。三是严格执行编外人员管理规定,清退下属单位留用的退休人员。

(四)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情况

21. 巡察整改责任压得不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局党委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化对巡察整改重要性的认识,按规定完成相关资产归还工作。二是抓实安全培训,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有效提升安全管理和监管水平。

22. 审计指出问题整改不彻底。一是加强财务管理,质监站完善单位入账处理和会计凭证工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二是推进问题整改,对“保障房分配管理不规范和资源利用不充分、城南污水厂费用拨付”等问题分类处置,全部整改到位,对失职失责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是持续深化问题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核查整改成效,防止反弹回潮;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细化时间节点,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对共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深挖问题根源,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整改见底见效。

二是健全长效制度体系。坚持“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规范一个领域”,针对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持续完善党建、业务、财务、资产、人事等方面制度,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以制度建设固化整改成果,推动各项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三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局党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推动干部作风转变,以巡察整改推动住建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桐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6099020;邮政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桐城市文澜路18号;电子邮箱:2357513077@qq.com。


中共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