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桐城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桐城市纪委监委 桐城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5-05-19 08:18    浏览:199次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4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12月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4个方面18项24个问题。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市司法局党组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最坚强的党性抓整改,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一)坚持高位推动,强化统筹调度。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我单位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分析、认真研究、逐条查摆、制定措施、迅速行动。成立了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司法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上下联动抓整改的工作合力。组织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暨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剖析、查找不足、明确措施、深化整改。

(二)细化工作措施,紧盯问题整改。

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一条一条分析,一项一项研究,制定《关于印发〈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司法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同时要求将问题整改纳入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重点,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不打折扣。

(三)强化建章立制,坚持抓细抓常。

针对反馈问题挖掘根源,标本兼治,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在整改过程中不断发现和总结工作机制上存在的问题和经验教训,研究制定科学且符合当前实际的工作机制,按照“强化巡察整改工作流程指引”试点工作要求,不断强化制度落实,从源头上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制定和完善我单位《谈心谈话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等涉及党风廉政、工程管理、资金管理、激励管理干部等方面规章制度24项。

二、已完成整改的问题24个

(一)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指出的重点问题完成5个

1.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不够有力。一是撰写桐城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的工作报告。二是及时与人民法院对接行政案件排期表,统筹安排涉诉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庭。三是印发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的通报,总结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四是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五是对前期未经合法性审查的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梳理。六是桐城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开展对镇街、市直单位的法治督查工作。七是召开全市府院府检联动会议暨行政应诉案件调度会议,对败诉率较高的行政机关要求现场表态发言。

2.社区矫正仍然有短板弱项。一是每月均组织召开社区矫正矫情分析会。二是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涉及的相关司法所人员逐一提醒谈话。三是制定下发《桐城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督查方案》,开展社区矫正业务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四是补充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台账,严格审批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申请。

3.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一是重复发放金额已全部追回。二是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已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2)无依据发放补贴。一是已全部追回调解案件“一案一补”补贴,对相关人员进行集中约谈。二是局分管领导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学习人民调解员“一案一补”等相关政策文件。三是修订《桐城市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发放提供坚强保障。

(3)固定资产管理缺位。一是修订《桐城市司法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账,规范化管理固定资产。二是全面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对固定资产做到底数清。三是收缴调离、退休人员领用的笔记本电脑等办公设备。四是对前期收缴回的固定资产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统一报废处理。

(二)按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4个方面18项19个问题完成情况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委决策部署情况

(1)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一是坚持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二是结合领导班子分管工作制定年度调研课题,局领导班子成员已完成4份调研报告。三是制定印发《中共桐城市司法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进一步创建“学习型”机关工作方案》。  

(2)安置帮教跟踪监管不够到位。一是对反馈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参加各级安置帮教业务培训会。三是分管领导多次带队实地前往各司法所,开展安置帮教业务工作督查。

(3)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用力不够。一是制定印发《桐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案件受理指派制度》和修订《桐城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规范办案流程。二是组织召开全市律师行业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全体律师学习党规党纪,通报律师行业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分管领导带队定期前往律所指导业务工作。三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为律师支部发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律师支部党纪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四是充实公证员队伍,提升公证力量,组织实习公证员参加公证业务培训。

(4)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是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按照领导岗位变动,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按要求召开3次司法局年度意识形态专题工作会议,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专项排查行动,及时化解跟踪存在的问题及风险点。三是加强本单位网络宣传队伍建设和“线上”阵地建设,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

2.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工作作风不扎实。一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均多次参加学习活动,活动形式多样化。二是开设文都大讲堂,邀请法治领域专家学者、业务骨干、年轻干部等组织开展集中授课活动。三是开展专题培训会议,规范工作人员书写会议记录,提高工作质效。四是多次邀请市档案馆专业人员来我单位指导档案入库整理工作。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

①公务接待缺乏监管。一是局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带领全局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等精神,组织司法干警、律师代表1次前往安庆监狱参加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二是分管领导对全体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集中提醒谈话。三是开展违规吃喝等享乐奢靡问题专项自查行动,在春节、五一等重要节点开展监督检查。四是修订完善《桐城市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等制度文件。

②公务用车存在廉洁风险。一是修订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二是在全局会议上带领全局职工共同学习管理制度,签订《警车使用承诺书》,完善车辆出车使用记录台账,定期检查维护车辆轨迹定位装置。三是进一步规范警车加油程序流程,施行一卡一车,避免在加油过程中出现廉洁风险。

(3)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粗放。一是组织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学习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后续结算工作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执行;二是修订完善《桐城市司法局工程管理制度》,从酝酿、动议、招标等规范操作,邀请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参与。三是整理归档完善各类工程资料档案,以备后续各项检查。

(4)内部监督管理仍有缺失。

①财经制度执行亟待规范。一是在党组扩大会议上组织全体领导班子和相关工作人员学习财务经费制度。二是更换公证处法定代表人,安排财务人员前往公证处指导财务相关工作。三是制定对公证处的内审计划和制度,严格按照文件进行监督管理。

②工会经费管理不够到位。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抓好工会工作的政治自觉。二是收齐在职职工、调离职工、退休职工2020年至2025年度工会会费。三是目前已经对2021年—2023年工会经费收支建账核算。

3.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情况。

(1)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得不实。一是全年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10余次,召开年度党风廉政专题会议3次,并将2023年巡察整改成效全面纳入领导班子述职评议体系。二是及时调整司法局领导班子分工文件;修订完善《桐城市司法局谈心谈话制度》,印发《市司法局推行普遍谈心谈话“365”机制的工作方案》;三是开展经常性谈话,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班子成员定期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2次,2024年度开展2次副科级新任领导任前谈话。

(2)“党风廉政”建设拧得不紧。一是在党组中心组、“三会一课”等会议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各级纪委全会精神,不断巩固党风廉政工作建设成果;二是加强对重要事项、重要环节的监督,涉及“三重一大”相关会议及时通知纪检组参加,及时报备会议材料;三是印发《2024年桐城市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2024年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表》。

(3)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力。一是已修订完善《中共桐城市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二是进一步规范党组会上会议题申报流程。三是对业务科室及下属单位的重要工作事项进行集体研究讨论。

(4)党组织建设还有薄弱环节

①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有偏差。一是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重要思想及党纪党规,已同步更新党员活动室党建文化墙及党务公开栏内容。二是通过党组及党总支会议部署2025年党建工作,建立班子联系党支部机制,将党建纳入评优考核并强化党员培养发展。三是及时出台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调整领导小组,建立季度培训及月度更新机制,强化规范化管理  

②党内政治生活严肃不够。一是司法局党总支对下设的五个支部开展年度党建工作检查督促活动,同时对党支部书记、组委进行集中党务培训。二是印发《桐城市司法局党组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文件。组织离退休支部开展送学上门、重阳座谈会等党日活动。三是司法局机关党支部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召开2023年组织生活会。

(5)干部人事制度执行不严格。

①选人用人程序不严谨。一是强化组织人事业务知识学习,选派政工干部赴市委组织部跟班学习。二是结合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大起底大排查”专项行动,对提拔任用中层干部等人事议题进行“回头看”;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有效提升中层干部选任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三是结合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举措,协同市委编办,对公证处负责同志进行调整,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逐步化解编外聘用不规范的问题。

②干部队伍建设谋划不充分。一是拓宽用人渠道。通过招考、调入充实法律人才队伍,大大增强机关和基层所人员力量。二是已草拟业务能力提升培训计划和干部人才“三年工作规划”,制定系统化干部队伍梯队建设方案。三是已完成政务服务大厅司法窗口与公证处的合并办公,并安排有相关资质的正式工作人员进驻。四是按照“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对已达交流年限的同志开展交流。

4.巡视巡察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1)巡察整改不重视。一是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局党组已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暨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2023年12月7日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三是制定《桐城市司法局关于全市司法行政干警内务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提高司法公信力。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单位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整改成果,持续转变工作作风,以巡察整改成效推进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强化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担当,以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二是强化标本兼治,深入抓好后续整改。发扬“钉钉子”精神,做到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坚持分类施策,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持续跟踪督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按时间节点整改到位。

三是运用巡察成果,全面推进各项事业发展。立足长远,努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不断巩固整改成果,着力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司法行政系统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6121740;邮政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桐城市文昌街道文渊路南侧司法局大楼;电子邮箱:tcssf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