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13日至9月15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桐城市开展了巡视。2023年11月21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向桐城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一是坚定政治自觉抓整改。市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巡视整改的政治意义,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及时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召开全市落实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大会,动员全市上下准确把握任务要求,严格标准、全面整改、迅速行动,高质高效推进整改工作。召开民主生活会,市委班子成员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开展对照检查,主动认领责任,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努力方向,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二是压紧压实责任抓整改。市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集中整改期间,抽调精干人员成立工作专班集中办公,统筹协调巡视整改日常工作。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整改工作协调推进力度。省委巡视意见反馈以来,先后主持召开13次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召开10次领导小组会议专题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并牵头负责27项具体整改任务。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认领自身和分管领域存在的问题,做到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聚焦巡视反馈的6方面52个问题,制定印发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260条,逐项落实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不留盲区。聚焦问题易发多发领域,特别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精准开展“同城吃请”“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国有企业违规”“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物业领域”“征迁安置领域”等8个专项整治。针对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认真及时进行核实查处,移交信访件、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建立完善制度21项。坚持动真碰硬抓重点难点问题整改,由市纪委监委牵头成立工作专班进驻经开区,对涉及经开区问题边核查、边处置,加大突出问题整改力度。充分运用事要解决、厘清责任、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四个维度”的整改方法,推动问题真改实改。
四是严格督导推进抓整改。建立“责任落实、调度推进、督导检查、评估销号”四项工作机制,实行领导小组、牵头领导、牵头单位适时调度,整改工作专班联合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常态化督导检查。集中整改期间,共开展督查5轮,印发督查通报2期、督办单7份,发出工作提醒单13期74份。严格实行台账推进、整改销号制度,确保整改落实情况客观真实、数据翔实。制定《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省委巡视整改成效若干举措》,将省委巡视整改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推进巡视整改集中整改期后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二、坚持对标对表,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实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
1.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
(1)深学深研强化转化运用。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每项决策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有关重要论述。二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确定市委常委会2024年调研课题11个,建立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清单。调研成果转化运用工作在安庆市作交流发言。“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获评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被全省推广。三是出台《桐城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差别化政策实施细则》《关于深化文旅融合打造“人文胜地”加快建设高品质旅游强市的意见》,方以智、姚莹故居和六尺巷片区展馆正式对外开放。
2.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2)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一是2024年10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六尺巷考察,重温张吴礼让典故,察看桐城历史文化展陈。二是出台《关于深化文旅融合打造“人文胜地”加快建设高品质旅游强市的意见》,重点打造六尺巷、文庙两个文旅产品。三是开展首届“桐城派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常态化开展“裁襟励子”“桐城剪纸”等非遗项目进校园活动。桐城市青少年综合素质教育基地被认定为安徽省研学旅游示范基地,《走近桐城文化》研学旅游课程获2024年安徽省研学旅游课程设计大赛二等奖。
(3)推动文旅融合发展。一是制定《桐城市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康养旅游目的地建设实施方案》,积极申报安庆市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二是举办非遗市集、非遗“四进”等活动,5人入选第七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2人入选第八批安庆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三是印制《桐城市全域旅游导览图(2024版)》,推出文化研学、红色教育、乡村休闲3条精品线路。2024年全市共计接待国内游客870万人次,同比增长37.6%;实现国内旅游综合收入57亿元,同比增长33.9%。
3.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4)加快构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新格局。一是出台《关于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积极承接沪苏浙产业转移,2023年9月以来,招引承接来自沪苏浙地区项目29个,总投资117.22亿元。连续3年获评安庆市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二是全方位强化与新昌县交流合作。青草香米业集团与新昌县金山粮油有限公司签订经销协议,拓展“桐城锌米”知名度。三是加快推进院士科创园、智慧物流产业园、综合码头(货运码头)等项目。
4.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专项整治部署
(5)持续加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一是强化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政法干警违纪违法问题。二是提升法院案件办理质效。强化发回重审核改判案件管理,市法院党组对发回改判和重审案件2名当事法官分别给予警告处分。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市法院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市直政法单位开展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四是建立健全《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提升全市政法干警素质能力实施意见》《进一步提升全市政法干警素质能力的实施意见》等制度。
(6)修正失实数据提升数据质量。一是制定桐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具体补建计划,计划分3年完成补建任务。二是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三是出台《桐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数据审核管理办法》,健全数据上图入库规范。
(7)强化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一是5起增量问题立即整治到位,100起历史存量问题已处置67起,剩余33起积极稳妥推进。二是约谈资规、农业农村和相关镇主要负责同志。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省委巡视整改以来,全市未发生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8)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一是持续精文减会,建立年度发文计划管理制度和年度常规会议计划申报制度,全年市级发文、会议分别同比下降10.6%、30.9%。二是推行“无资料”考核,考核单位根据动态监测、督查检查、日常掌握的情况采取纪实考核。三是加大村级“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监督,将“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村级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二)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
5.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
(9)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一是建立规上企业、“专精特新”培育库,新增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各1家、省绿色工厂2家、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1家、省级智能工厂1家、新入规企业30家,2024年1-9月全市技改投资同比增长9.4%。二是加快范岗镇制刷业向装饰辅材业转型,该镇装饰辅材类(含制刷)规上企业16家,2024年1-9月实现产值4.37亿元,同比增长8.77%。三是成立绿色包装产业转型升级专班,出台《桐城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差别化政策实施细则》,绿色包装产业集群先后获评省级和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10)发展壮大新兴产业。一是强化产业链招商,编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链、光伏新材料产业链、医工医药产业链图谱和目标龙头企业库,围绕新兴产业延链强链,2023年9月以来,新签约“两新一同”新兴产业亿元以上项目20个。二是健全科干招商组驻外工作机制,建立“周通报、月调度、年终考核”的常态化通报调度机制。
(11)发挥经开区经济主战场作用。一是市委常委会赴桐城经开区召开现场办公会,调度发展空间不足、重大项目建设等问题。将经开区“一区多园”的发展目标路径列入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予以推进。二是实施经开区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清零”工作,2024年1-10月,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为2.58%。三是强化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截至目前,累计完成4116.66亩的闲置低效用地治理工作,盘活利用闲置厂房3.22万平方米。四是出台《桐城经开区相对集中行政审批实施办法》,41项审批事项中38项全部完成下放衔接。
(12)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省委巡视整改以来,累计梳理承接上级部门牵头推广的“一件事一次办”44项、高效办成一件事4项,办理事项11万余件。二是持续开展“与企桐行”活动,常态化走访企业,全面梳理234家企业反映惠企项目申报难、兑现难和109家企业反映水电气保障不力问题,已全部办结。2023年9月以来,通过“惠企通”平台兑付“免申即享”97条,已兑付资金8535万余元,惠及企业557家。三是开展“改进干部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发现4大类20个方面40个问题,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工作。
6.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13)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在全省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评估中为“好”等次。二是全面查清26家就业帮扶(扶贫)车间关闭原因,全面盘活衔接资金建设的3家帮扶(扶贫)车间,重新认定稳定运营的21家就业帮扶(扶贫)车间,吸纳劳动力564人,其中脱贫人口227人。三是开展衔接(扶贫)资金、资产全面清查行动,修订完善《桐城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
(14)全力培育壮大乡村特色产业。一是编制《桐城市“十四五”富锌产业发展规划》《桐城市茶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建议(2021-2025)》,印发《桐城市富锌产业发展重点工作举措》,成功申报“桐城锌米”集体商标,举办第二届桐城市富锌产业发展(推介)暨“桐城锌米”集体商标发布会。二是制定《桐城市茶业协会监督管理制度》,开展桐城小花茶绿色生产技术培训;投资建设桐城市小花茶综合体项目。三是制定《桐城市预制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省委巡视整改以来,全市新增2家预制菜生产企业。2024年1-9月,预制菜产值达8812万元。
7.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15)严格执行林长制、河湖长制。一是加大涉林违法案件处置力度,行政处罚525人,罚款316.5万元。截至2024年10月,共查处涉林案件24起,较去年同期减少41起。二是全面梳理36起非法采砂案,当事人均已受到行政处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274.93万元。三是江淮运河鲟鱼段成功创建省级幸福河湖,龙眠河列入国家级幸福河湖创建名单。四是规范管理全市24家砂石加工企业,建立日检查、周评查、月考核机制,2023年11月以来未发生偷采砂石案件。
(16)扎实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一是完成孔城河支流三八河治理修复工程,国考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水考核要求。二是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新渡镇6家企业环境问题查处整改到位,每月开展“回头看”,企业无违法排污现象。三是4条农村黑臭水体完成治理,有序推进排查的9条城市黑臭水体。四是持续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2024年1-10月完成排查整治问题33个,立案查处企业违法案件9起。
(17)加强城乡人居环境整治。一是优化环卫作业和监督考核机制,对第三方环卫公司服务费进行核减。二是运用“文都美”文明创建实地管理平台,问题完成情况纳入文明创建年终考核。在2023年两次安庆市文明创建检查中,桐城市均居第一。三是出台《桐城市道路沿线拆违拆旧、清杂清乱专项行动方案》《桐城市农村杆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自2023年10月开始,全市共拆违2006户,拆违面积达6万余平方米,整改5处、自拆6户。四是全面梳理78个未建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2024年度全市5个行政村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五是明确“十四五”农村改厕目标任务和分年度目标,2023年完成改厕3802户,2024年完成改厕4066户。
8.有序推动民生工程建设
(18)提升医疗教育保障水平。一是市人民医院新院区投入运行,启动中医院搬迁工作,建设新渡、大关两个县域医疗次中心,投入602万元为16家基层医疗机构购置医疗设备,每千人口床位数、执业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分别提升至7.03张、3.09人、3.09人。二是中华职校、安庆文都科技职业学校通过B类学校认定,全市所有中职学校均达B类学校办学标准。江淮工业学校引进人才2名,桐城海峡高级技工学校招聘教师6人。启动建设桐城市公共实训基地项目。
(三)严格贯彻落实制度建设要求,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9.充分发挥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
(19)加强市委对同级人大、政府全面领导。一是制定《2024年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将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纳入人大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将对企奖补资金安排情况纳入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调研,将财务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纳入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资金收支情况审计工作调研。二是常态化开展规范性文件和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0件。三是印发《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诉转案”工作规范(试行)》《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十个严禁”》。2023年度受理投诉3263件,诉转案103件,诉转案率为3.16%;2024年以来,受理投诉4277件,诉转案137件,诉转案率为3.20%。四是开展“执行难”问题专项整治。省委巡视反馈案件执行到位率上升到33.88%,2023年执行到位率达到40.59%,2024年1—10月执行到位率达到省高级人民法院考核指标的合理区间。
10.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20)深化改革破解发展难题。一是开展市属国有企业违规问题、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2023年7月以来,累计收回担保代偿款0.49亿元,解除担保风险责任6.59亿元。国投公司原董事长井某某被开除党籍,给予国投公司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及时移交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涉嫌违纪违法线索。二是健全国企法人治理结构,稳步推进国有企业债务化解,加快推进国有集体中小企业改革改制,14家企业已全部与政府部门脱钩。
11.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21)加强平安建设。一是完成G206桐城段公路安全提升工程、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荣获第四批“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2023年11月至2024年10月,全市亡人事故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0.06%、37.50%。2023年11月至2024年10月,发生火灾358起,同比下降1.10%;受伤人数1人,同比下降50%。二是新建消防栓118个,制定增建、补建消防栓工作方案。同步编制《2021-2035桐城市国土空间规划消防专篇》,确保消防栓建设进度按照要求逐步推进。三是开展“断卡”“断流”等专项行动,2023年12月至2024年10月,全市电诈案件发案数下降53.30%,损失数下降55.16%;百案追赃挽损数108.7万元,同比上升40.62%。2023年在全省104个县(市、区)中群众安全感排名第9,政法工作满意度排名第12,其中对公安工作满意度排名第3。
(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工作格局
12.严格落实市委主体责任
(22)科学研判部署。一是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对原市委书记王某腐败案深刻反思。六尺巷片区被评为安徽省廉政教育基地,左忠毅公祠、安徽中国桐城文化博物馆被评为安庆市廉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二是开展市属国有企业违规问题、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完成8家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化改制。移交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涉嫌违纪违法线索8起。三是扎实排查处置奖补、担保、借款和“半拉子”项目等问题,对担保代偿并形成损失的情况进行分类整理、分类问责,给予1人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1人党内警告处分。四是出台《桐城市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监督检查暂行办法》《桐城市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办法》。
(23)扎实履行“一岗双责”。一是2024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研究部署、调度推进、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等共227次;谈心谈话、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等共318人;对巡视巡察、专项督查等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监督检查、调度228次;针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21次。二是印发《桐城市纪委监委2024年度政治监督重点任务清单》,每月制发工作提示函提醒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三是开展“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执行难”、医疗国企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发现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24)扎实推动监督贯通融合。一是有效提升巡察监督质效。十五届市委巡察移交问题线索88件,已立案24件。二是全面梳理2019年以来国有平台公司审计发现问题,对未整改完成问题制发审计整改催办函6份,向市纪委监委移送审计发现问题线索3件。2024年向市纪委监委及有关主管部门移送审计发现问题线索11件。三是及时开展有关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公安、司法、审计部门共移送市纪委监委问题线索10件。
13.推动市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25)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一是围绕耕地保护等重点工作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制发督查通报3期。对105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全面梳理,厘清责任,追责问责28人。二是常态化开展重点领域政治监督,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截至目前,排查起底问题线索258件,立案144件142人。三是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组织参加省纪委监委“视频讲堂”,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
(26)精准执纪问责。一是全面规范案件办理和线索处置工作。实行“周对账、月调度、季通报”机制,2023年12月以来,制发问题线索办理提醒单8份、督办单3份,对8件函询件进行复查复核。二是加大线索处置力度,2023年以来共查办留置案件14件,严肃查处医疗、政法、国企等领域违纪违法案件,2023年全市共立案202件、216人,同比增长62.9%、61.2%。三是扎实开展违规办案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对33件重点领域案件开展评查,纠正问题178个。
(27)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一是对重大事项应发现未发现、应报告未报告,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实行责任倒查,对零立案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二是深化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调整派驻机构10个,新增内设机构4个,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村担任纪检员。三是成立4个市属国企公司纪检机构,进一步规范设置市属国企纪检机构。
14.加强国资国企领域监督管理
(28)加强工程管理。一是出台《桐城经开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管理的工作要求。二是出台《桐城经开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强化合同管理。制定《桐城经开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签证实施细则》《桐城经开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完善工程变更流程管理,加大工程变更监督检查力度及验收管理。三是成立工程签证小组,建立详细的变更管理规定,明确变更的审批流程,确保变更前后的所有文件和手续完备。
(29)规范融资担保。一是加大追偿力度。收回担保代偿款0.49亿元,解除担保责任金额6.59亿元。申请强制执行或恢复执行案件49起、标的本金1.57亿元。二是开展国有企业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梳理6个方面20类61件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10条。三是对担保代偿形成损失情况进行分类整理、分类问责。国投公司等国企作深刻检查,给予国投公司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国投公司原董事长井某某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四是印发《桐城市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压实市属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风险防控主体责任的通知》。
(30)清收违规借款。一是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处置,加快债权清收工作,对已进入诉讼程序的,加大司法执行力度;对已进入破产程序的,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加大债权处置力度。二是严格执行国有企业管理规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合法合规经营。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四是出台《桐城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关于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管理的通知》《桐城经开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试行)》。
(31)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一是全面核查处置有关问题,对投资中可能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调查追责。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三是出台《桐城市国有企业出资设立私募基金管理办法》,有效规范国有企业参与基金出资和投资行为。四是出台《桐城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关于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管理的通知》,加强全过程投资风险防控。
15.强化重点领域廉洁风险管控
(32)加强招投标监督管理。一是成立专班落实资金追缴工作,追回34家企业保证金1280万元。对13家涉案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按该中标项目金额的6‰-7‰罚款予以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二是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织专班对2019年至2023年的工程项目进行实地督查,移交涉嫌违纪违法的线索8起,对13家单位具体项目的责任人、公司进行追责问责。三是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制的通知》《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标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33)强化城市绿化工程领域监管。一是对反馈的问题进行排查,针对“绿化工程无立项、无监理”“拆分工程规避招标”等问题,对2名相关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开展城市绿化工程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对园林绿化领域的5件问题线索开展核查,共给予政务记过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人,警示谈话2人,提醒谈话2人;没收违法所得4.1万元。三是制定《关于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绿化工程领域工作长效机制。
(34)持续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问题。一是全面排查整治违规采购物资和服务问题。针对市人民医院9个违规采购物资和服务问题,终止合同2项,重新招标7项。市人民医院对2名分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2名科室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二是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组织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廉政谈话和重点排查,3人主动投案后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三是组织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监管自查自纠,约谈定点医药机构24家次,提醒告诫78家次。四是2023年度被授予全省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县(市、区)称号。
(35)规范企业奖补。一是开展奖补资金专项整改行动,分类处置,完善《项目投资协议双向约束补充条款》,制定项目奖补资金拨付管理办法,严格审核把关,规范奖补资金支付流程,落实资金监管责任。二是严格执行奖补政策,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落实项目奖补资金拨付管理办法,对“一事一议”相关扶持措施从严把关。三是出台《桐城经开区招商引资项目扶持资金联合审查管理办法(试行)》《桐城经开区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项目评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建立并落实奖补资金规范支出长效机制。
16.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
(36)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开展“同城吃请”专项整治,2024年以来,共发现违规吃喝问题线索25件,其中立案12件2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二是全市推行“公务餐”改革。2024年1-10月,公务接待费同比下降4.5%。三是对典型案例分批次进行通报曝光,省委巡视整改以来,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酒驾醉驾典型问题4期17人。
(五)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
17.强化市委班子建设
(37)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能力水平。一是统筹兼顾乡村振兴和文旅发展,出台《关于实施“千万工程”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实施意见》。二是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2023年9月以来,已对23个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三是开展领导干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升”专题讲座,提升突发事件舆情应对能力。
(38)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一是修订《中共桐城市委常委会“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及集体决策制度(试行)》。2023年11月以来,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72项,均无违反决策程序情况。二是科学研判金田集团上市相关情况,依法依规给予企业支持。三是印发《桐城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关于压实市属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风险防控主体责任的通知》,压实企业风险防控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主体责任。
(39)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一是针对“市委常委会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未落实”问题已落实整改,对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市委常委会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有关突出问题纳入查摆,常委班子及个人均针对相关内容结合工作分工开展自我批评。三是对所有市领导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及市领导本人制发工作提醒,将市委班子成员落实组织生活情况纳入市直机关党建季度观摩督促内容。省委巡视整改以来,市委班子成员每月参加组织生活均超过1次。四是制定《关于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全市基层党组织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对党内组织生活进行规范。
18.一体统筹抓好干部选育管用
(40)加强选人用人制度。一是制定桐城市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编制市管领导班子运行图谱。二是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三是加大市直单位专业干部使用力度。四是统筹推进缺配岗位配备,分步配齐配强。五是强化机构编制管理。规范设置机构,建立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情况台账,定期检查抽查,严防违规行为发生。
(41)严把选人用人关口。一是建立干部信息动态管理采集机制,多渠道了解掌握干部日常表现。二是在干部考察中,充分征求纪检监察、政法、应急管理、信访等相关部门意见,并了解干部失信情况。落实关键少数及市管领导班子正职社区评议机制。三是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大起底大排查”专项行动。
(42)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一是应交流未交流和以事业身份担任行政岗位职务的干部已全部交流调整到位。二是建立干部交流预警机制,及时将达到交流轮岗条件的干部纳入干部调配计划。指导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干部交流轮岗工作。三是印发《桐城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暂行办法》《关于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
19.推动新时代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
(43)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一是省委巡视以来,举办各类招聘活动102场,开展企业新录用员工培训等各类培训68期,培训3148人,缓解企业用才难题。二是举办桐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研习培训班11次,培训人员230余人。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国家级非遗传承人1人、省级10人。三是印发《桐城市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2024年工作要点》《2024年桐城市实施乡村人才促进行动工作方案》《桐城市农村创业带头人激励政策暂行办法》等,进一步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20.全面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
(44)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一是定期听取全市党的建设工作汇报、党建要点推进情况汇报。对落实情况进行盘点梳理,督促落实。二是取消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多发的某单位2022年考核优秀等次。三是优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指标,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规定。四是修改完善《桐城市2024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更好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45)补齐基层党建短板。一是优化担当作为好支书评选办法,取消2名村党总支书记“双十佳”称号,将沙铺村纳入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对象。二是推进村党组织书记专业化管理,全市5个村入选省级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蟠龙村获评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在年轻村干部中开展“足印农家”活动。三是互联网企业和快递企业组织覆盖率均达100%。四是开展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城区小区自治组织(业委会、物管会)组建率达100%。
21.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46)推动干部能上能下。一是制定《关于干部选拔任用若干操作原则(试行)》。二是落实“发展退位、干部让位”机制,及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三是开展“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四是开展征迁安置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完成抽水蓄能电站、引江济淮等重大项目征迁安置工作。建立信访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台账,收集33条房屋征收安置领域的信访问题,已成功化解30条。
(六)履行巡视整改责任,整改震慑遏制治本作用有效发挥
22.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
(47)扛牢整改主体责任。一是市委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认领整改巡视反馈重点问题27个,先后主持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巡视整改动员会等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二是印发《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责任落实机制等相关工作机制的通知》,成立工作专班,常态化开展工作推进、督导指导等工作。三是成立经开区有关重点事项调查核实专班,推进桐城经开区重难点问题整改工作。四是开展8个专项整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力促整改见底见效。五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省委巡视整改成效若干举措》,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
23.压紧压实整改监督责任
(48)切实履行整改日常监督责任。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省委巡视整改成效若干举措》,常态化开展工作督查,下发督查通报2期。二是规范移交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办理。截至目前,本轮巡视移交市纪委监委信访件、问题线索均已全部办结。三是完善《桐城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暂行办法》,省委巡视反馈指出的应交流未交流的干部已全部交流调整到位。
24.严防边改边犯、反弹回潮
(49)杜绝边改边犯。一是针对易反弹、易回潮问题,部署开展8个专项整治,发现问题做到真抓实改。二是及时启动混编混岗人员调整工作,以事业身份担任公务员岗位职务的4名科级干部已全部调整到位,对在行政岗位工作的21名事业编制一般人员已全部调整到事业岗位任职。三是印发《关于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桐城市财政局关于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管控有关事项的通知》,建立整治混编混岗长效机制,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管控。
三、坚持一抓到底,持续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一)坚持问题导向,做好后续巡视整改工作。对照问题清单,提高整改标准,对集中整改期间未完成的任务,集中力量攻坚,坚决整改到位。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确保每个整改环节都经得起推敲和检验。
(二)立足常态长效,建章立制扎实推进整改。坚持“跳出问题看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建立健全一批管用实用、简便易行的制度和机制,用制度固化整改落实成果。对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加强调度推进。
(三)做好结合转化,推动巡视整改见实见效。把省委巡视整改落实作为提升全市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统筹点上和面上,兼顾当前和长远,切实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放大整改效应。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6-6121586;邮政信箱:安徽省桐城市文昌街道文三路18号市委112室(邮编:231400);电子邮箱:tcswdc@163.com。
中共桐城市委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