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时代背景下,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仅要在生产、工作和学习中得以体现,更要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展现。生活纪律,作为党员行为的基本准则之一,对于塑造党员的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方面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关系着党的形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基层党员提供了明确的行为指南,引导广大党员锤炼道德品行,带头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严守生活纪律是基层党员锤炼道德品行的关键。基层党员既是战斗堡垒,又是先锋模范,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规定。在日常生活中,党员要时刻以《条例》为镜,对照自己的行为,确保在言行举止中展现出良好的个人品德与社会公德。无论是在家庭生活中还是在社会交往中,都要做到文明礼貌、诚实守信,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积极传递正能量,用自己的言行影响和带动周围的人,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锤炼道德品行是基层党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基层党员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第一线,要时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做到以德为先、以德服人。在工作中,要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公正执法、廉洁奉公,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在生活中,要关心他人、乐于助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通过锤炼道德品行,更好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群众的贴心人、知心人、暖心人。
在严于律己中锤炼作风。群众是社会主义大厦的基石,党员则是群众的表率,基层党员要把讲党性、重品行贯穿于工作生活全过程,做到八小时内外、线上线下一个样。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来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定,做到廉洁自律、勤政为民。同时,注重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以更好地服务群众、推动工作。将严守生活纪律、锤炼道德品行与做好本职工作相结合,更好地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基层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