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清理整治村(居)、组集体资金私借、私存违规乱象,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即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村(居)、组集体资金私借、私存突出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严禁私借村级集体资金。重点整治2021年以来村干部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出借村级集体资金。
(二)严查私存村级集体资金。重点整治2021年以来村干部将村级集体资金公款私存或私设小金库。
(三)全面排查组级集体资金。全面清理各类组级集体资金,重点排查清理属于村民小组全体成员共同所有,违规由个人管理的未分配、未使用的资金,全面纠正公款私存、私借等突出问题。
(四)同步排查侵占损害村组资产资源。重点整治侵占损害村组集体土地、水面、林产、矿产等资产资源的违纪违法行为,纠治不合理出租、发包甚至不按规定缴纳租金等损害集体利益问题。
二、线索征集渠道
(一)电话举报受理号码:
0556—6134001(市纪委监委)
0556—6216025(市农业农村局)
(二)来信举报收信地址:
桐城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政编码231400
桐城市农业农村局合作经济指导科,邮政编码231400
(三)来访举报接待地址:
桐城市文昌街道文津路18号市纪委监委一楼来访接待室
桐城市龙眠东路141号市农业农村局五楼合作经济指导科
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来访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以便于进行实名举报登记。
(四)网络举报受理网址:直接访问https://anhui.12388.gov.cn/anqingshi/tongchengshi/进行举报。
三、线索征集要求
(一)问题线索材料尽量详实,如实提供反映问题的事件经过、合同档案、交易记录、凭证凭据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线索人对提供问题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或夸大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对举报人如实反映的问题,将及时受理,并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中共桐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桐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