嬉子湖镇纪委扛牢政治责任,强化政治监督,为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证。
着力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镇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的要求,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负责,在全镇形成了党委领导、纪委协调、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坚决落实政治责任。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次以上,制定了《嬉子湖镇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嬉子湖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和《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通知》,全面系统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末位表态制”决策制度和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加强对班子成员、二级机构及下一级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2022年开展年度廉政谈话50余人次,把廉政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
全力保障中心工作。对镇党委政府作出的决定决议和重点工作,镇纪委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季度考核,有效纠正了少数干部作风漂浮,电话指挥的不正之风。去年共开展监督检查200余次,发现问题50余个,推动问题整改50余个,促进镇村干部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有力推动全镇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排查重点领域廉政风险。对圩口发包、资金拨付、招投标、集体资产处置等重点领域开展廉政风险点分析,排查出廉政风险点10个,制定防范措施10条。镇纪委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一起违反生态环保政策问题线索进行立案调查,给予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1人,以严格监督执纪和精准有效问责助推生态环保领域政治责任落实。(张亚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