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范岗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桐城市纪委监委 桐城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3-01-18 09:31    浏览:1848次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2月25日至5月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范岗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2年6月16日,市委巡察组向范岗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巡察整改工作在镇党委领导下进行,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提出整改意见,解决落实整改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组长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内设机构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

(二)压实整改责任。镇党委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各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镇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谋划方案、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督导落实、亲自解决问题。各部门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建立整改责任体系,把任务分解到人、压力传导到岗,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严格督查调度。巡察反馈的整改事项,凡涉及具体问题的,均要求3个月内整改结束。党委建立健全务实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实行定期报告、逐级调度、督查督导、对账销号等机制,高强度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镇纪委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问效,对进展缓慢的,督促整改期限落实;对整改不力、贻误落实,甚至推诿扯皮、拖而不办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二、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问题整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

一是制定完善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学习计划更科学,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二是紧密结合发展实际,2022年7月30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中,班子成员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发挥资本积极作用的重要论述》和《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暨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调度会学习材料》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欠缺

一是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每月进行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并报市委宣传部,今年共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12次,开展政策理论宣讲28次;不定期对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督导,截止8月份,已下村督导2次,村(社区)每月制定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活动计划,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的政策理论宣讲;二是对非法安装的卫星锅实施了全面拆除,共拆除卫星锅32个;文化站免费开放功能室安排定期打扫清理,管理人员开放时段均在岗;三是完善宗教场所数据库、范岗镇镇、村宗教管理手册(台账);每月定期走访辖区宗教场所,主动关心信教群众生产生活,重点排隐患、强教育、保稳定;落实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及“五个一”工作措施。

3.乡村治理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加大整治力度,与交警二中队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解决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的问题;万元、杨安等村无功能建筑已拆除到位;二是加大文明创建宣传力度,召开村民会议,张贴禁烧令,镇村两级网格巡查每月不少于30次,晓棚村焚烧秸秆现象得到遏制;三是加大人居环境和河长制检查、督查、评比力度,现有河道已经清理完毕,结合防汛抗旱及巡河等工作,不定期巡查并对河流域清理;四是加强人居环境改善。抓好美丽乡村建设点整改,对花园、高黄环境进行优化;樟枫、新西改厕举一反三,做到改一个成一个,成一个,用一个。

4.信访维稳不够有力 

一是切实把信访工作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预防化解上来,截止9月上旬,2022年镇村两级综治中心共摸排化解矛盾纠纷隐患68起,积极预防和减少了信访事件发生;二是根据上级工作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和相关要求,实行“一案一专班”包保化解;三是邀请市信访局开展《如何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专题授课、镇法律顾问正维律师事务所律师就相关法律知识授课,进一步压实镇村干部责任,提高工作业务水平;四是秦某朱某邻里纠纷现已上报市职能部门立案查处;离任村干补助标准问题已按市委组织部文件解答到位;通过镇村多次工作,江某目前已签订息访承诺书。

5.安全生产领域风险较高

一是华臻宾馆已完成整改,隐患已消除,常态化进行督查,确保零隐患;二是经核查,2022年1月排查隐患,部分企业因是限期整改,整改完成日期在报送日期之后导致整改率偏低,现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应急办对新维刷业厂、挂镇中学内两家刷子厂进行全面排查,并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措施,现已完成整改;开裂墙体鉴定结果已出具,责任方对墙体进行修缮加固;四是对发生火灾所属村村两委予以通报批评,村党总支书记在全镇干部大会上作表态发言;五是制定了《农村房屋和沿街门店“三合一”隐患整治方案》、《范岗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范岗镇镇村干部网格包保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实施方案》;六是每月联合第三方专家对全镇进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

6.污染防治监管仍有漏洞

一是组织生态环保办工作人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二是晨兴苑小区内制刷工厂的生活污水全部接入小区化粪池;新联村扶贫车间环保设备已安装,新西村扶贫车间注塑企业已搬离,车间改做仓库用;沥岗村晨兴建材厂、桐兴水泥制品厂已对原材料进行覆盖,防止扬尘。

7.法律法规意识淡薄

一是增强镇村干部的法律意识,邀请法律顾问授课,组织镇村干部学习法律知识;二是加强法律顾问对相关工作法律文书合法性审查,并规范化操作;三是与市供水集团对接、协商、已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8.疑难问题搁置不解决,资产流失严重

一是组织部分机关干部学习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二是环卫设备评估报告已出,已提交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三是环卫设备已在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挂牌拍卖并签订合同,拍卖交易完成。

9.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

(1)针对违规发放补助问题

一是组织机关领导及相关职工开展政治学习和举办“规范津补贴发放”知识培训;二是违规发放的乡镇补贴和交通补助已追缴到镇财政账户。

(2)针对无依据发放补助问题

一是组织机关领导及相关职工开展政治学习和举办“规范津补贴发放”知识培训;二是严格贯彻津贴发放相关文件,杜绝无依据发放补助津贴。

(3)针对公务接待管控不严问题

一是对财政分局经办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严格报销审批程序;二是对党政办、财政分局相关经办人员3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完善了《范岗镇公务招待管理制度》,做到规范接待,对违规接待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四是违规招待费用已退回至财政账户。

(4)针对公务用车保障超范围问题

一是完善了《范岗镇机关用车管理制度》,分级审核,严格把关用车人身份;二是8名相关用车人费用已退回至财政账户。

(5)针对社保缴费个人部分单位承担问题

一是组织社保经办人员学习社保业务知识,提升业务水平;二是相关4人的个人社保缴费款已退回至国库。

(6)针对办公设备配置超标准问题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已组织业务经办人员学习《桐城市财政局和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桐城市市直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二是制定《范岗镇机关财物管理制度》,对于《政府采购目录》中所列项目办公用品一律由党政办按程序在安徽政府采购云平台申报采购,自行采购不予报销;三是对党政办、财政分局经办人员2人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10.工程、服务类项目实施存在廉洁风险

(1)针对镇工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形同虚设问题

一是组织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二是每个招标工程需经镇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上报镇党委(扩大)会讨论后再进行招标,规范招投标程序和过程,事后加强资料规范整理、归档。

(2)针对工程、服务类等项目虚假招标或未按规定履行招标采购程序问题

一是组织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二是加强监管,相关部门审批全过程跟踪,中标书必须加盖公章,按流程招标,规范运行;三是严格按照规定对砂石公开处置,政府食堂今年年底到期前进行公开招标,对超过5年的合同重新发包。

(3)针对履约保证金未收取,多付工程款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所有招投标项目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收取履约保证金;二是樟枫村多支付工程款已退还镇财政。

(4)针对工程超合同价支付,变更随意问题

一是规范标前预算和设计,工程招标前招投标领导小组对工程预算进行会审、把关,一致通过后再进行招标,发挥监理监督作用,监理方、业主方全程参与,精准把控,严控变更;二是此后所有项目超合同价部分不纳入决算,不予计量,所有变更以3%为上限并且需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予计量,审计以合同价为蓝本审计,超出合同价不予审理,财政拨款不予资金拨付;三是已组织人员开展核查,并就核查情况作出情况说明。

11.“三资”管理有短板

(1)针对占用村级资金问题

一是通过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目前事故处理费已收回;二是砂石白条借款已退回财政账户;三是村级资金账户利息属于各村,并通过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在村级账户资金利息中支付3个村文明交通劝导员补助,童铺村美丽乡村拆迁补助。

(2)针对制度完善不及时问题

一是根据市文件精神,出台《范岗镇村级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明确范岗镇各村误餐支出标准;二是今后严格按文件规定合理报销误餐支出。

(3)针对村级资产资源管理有疏漏问题

一是组织业务经办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二是重新招标,对招标未到期的合同在到期前重新按程序严格招标,超过5年的重新发包;三是加强管理,对办公设施采购联合财政分局进行监管,严格按照流程采购办公设备。

(4)针对补偿款及小工工资发放监管不严问题

一是对镇村财务人员开展“三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经办人业务水平;二是对各村2021年至2022年的打卡发放的补偿款和用工明细表进行了回头看,补偿款按要求发放到农户卡账户,用工明细表均有村干签字。

12.财务管理不严格

(1)针对部分支出未执行公务卡结算问题

一是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桐城市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管理细则》的通知;二是制定了《范岗镇机关差旅费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约束,规范差旅费报销。

(2)针对往来资金核算混乱问题

一是先锋基金收入和支出单独核算,不属于先锋基金开支范围的春节慰问费已从政府财政资金返还到先锋基金账户,不从先锋基金支出;二是财政分局财干完成了全省财政干部能力提升网络专题培训和会计基础工作业务培训。

(3)针对税率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组织镇村领导及业务人员学习有关“三资”、“税率”、“报账程序”等业务知识;二是通过多方会商,目前铁铺村等4村多支付的工程款已收回。

(4)针对部分支出不规范问题

一是强化学习,镇财政分局组织开展财务知识培训,提升经办人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严格履行报销手续,杜绝报销不合规现象;二是对党政办、财政分局相关经办人员2人进行约谈处理;三是经核查,支出发票不合规问题,主要因政府食堂用餐菜价相对饭店较便宜,故未开税票;支出事项与实际不符,其中小工开支费用列入电脑维修,是当时经办人疏忽将附件列入;2019年6月购买水瓶110个事由为用于七一表彰发放。

13.机关管理较混乱

一是建章立制,制定《范岗镇公文处理工作制度》、《范岗镇机关印章使用管理制度》、《范岗镇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二是通过宣传倡导,机关干部节约意识增强,餐饮浪费现象有效减少;三是已对机关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登记,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四是广告制作统一由党政办管理,加强登记审核手续。

14.基层减负落实落细不够

一是有效减少会议,每月召开镇级重点工作调度会2次,村级重点工作调度会2次;二是在7月份重点工作调度会中,强化宣传,引导干部对上级文件进行深刻领悟,结合具体实际,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常态化评比通报,增强基层工作执行力。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5.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1)针对“三重一大”事项不经集体研究问题

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三重一大”制度,提高班子成员对“三重一大”制度认识;二是开展核查,并就核查情况作出情况说明;三是建立范岗镇“三重一大”制度,加强沟通协调,真正做到民主议事决策。

(2)针对只有“会”没有“议”问题

一是提升思想认识,组织班子成员学习《桐城市镇党委议事规则》;二是后期会议中班子成员充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提出见解、给出建议,记录人员规范完整记录会议发言内容。

(3)针对以党委扩大会代替党委会作决策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组织班子成员学习《桐城市党委议事规则》,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二是自7月份以来,党政办对党委会和党委(扩大)会议题收集整理2次,并对提交议题进行分类。

16.人员聘用随意性较大

一是对不宜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办理清退手续;二是组织党建办工作人员学习上级有关聘用干部规定;三是经党委研究,出台村聘用干部管理办法,完善聘用合同管理;四是挂镇村、棋盘岭村、铁铺村不符合返聘要求的3名村离任村干部分别解聘。

17.监督执纪宽松软

经镇纪委负责同志批准并报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18.党组织凝聚力号召力不强

一是巩固党员服务哨、书记夜话、党员工作队等载体建设,推行一线工作法,推深做实书记项目;二是结合党员活动日、党员志愿服务等党组织活动加强党员教育;三是组织召开七一表彰会命名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四是万元村、合安村分别已追缴违规发放的会议补助。

19.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一是结合2021年支部换届,原机关二支部书记不再提名,调整二支部党务工作者;二是组织委员带领党建办工作人员及党建指导员到村(社区)、各支部督查指导党建工作,查阅会议记录,组织党建指导员召开工作例会;三是召开基层党建推进会和举办基层党建业务培训班,全面提升基层党务工作者工作能力和水平;四是水林支部、财政分局支部、土管所支部已作出深刻检查。

20.发展党员不严谨

一是组织党建办工作人员学习发展党员有关业务知识;二是召开基层党建推进会和举办基层党建业务培训班,就发展党员工作开展培训;三是严格做好发展党员支部和镇党委自查工作,经调查核实,月山村发展党员问题是因补写会议记录造成时间错误,月山村党总支和派出所支部已作出深刻检查。

21.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缺失

一是组织党建办工作人员学习业务知识;二是组织召开基层党建推进会和举办基层党建业务培训班;三是党员处分情况已及时录入系统;四是设立值班室,改善值班住宿条件,安排十大办公室负责人晚间值班值守;五是为严明工作纪律,范岗镇召开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大会,镇党委对2名带班领导进行提醒谈话,镇纪委对3名值班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22.工作作风不扎实

一是追缴资金,两家公司已签订分期付款协议;二是严把审核关,加强各类资金发放排查,根据文件精神,对19个村(居)低保资金、特困资金发放、养老机构(敬老院)护理服务、残疾人两补资金发放、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其他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民政救助资金多发、少发、漏发问题进行专项排查,均未发现问题。

23.对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

(1)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形式化问题

一是财政分局开展“政治业务学习”,提高认识,对不合规的支出一律不予报销;二是已收回相关费用至财政账户。

(2)针对借款问题整改不明显问题

一是樟枫村于11月完成部分还款,并制定了后期还款计划;二是天溪山庄借款问题按前期签订的协议书执行清偿;安徽和义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公司欠款问题已初步与金辅材公司达成腾笼换鸟共识。

(3)针对“吃空饷”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一是相关人员已返岗到位,并对三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制定了《范岗镇机关考勤制度》,加强日常监管。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及时堵塞体制机制漏洞,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以巡察整改为抓手不断推动全镇各项工作上新水平、出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6010018;

邮政地址:桐城市范岗镇人民政府302办公室;电子邮箱:1297133985@qq.com。



                                                                                                                        中共范岗镇委员会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