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10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了巡察,2022年1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整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为抓好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局党组召开整改专题会议3次,召开相关部门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4次,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制定整改方案。局党组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扎实,专项资金监管把关不严,主动化解信访问题不够有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纪律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淡薄,落实相关文件精神不到底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账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建立长效机制。局党组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严格对照现行规定,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问题整改
1.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不够深入问题
一是制定了《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计划》《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常态化推动中心组学习。二是局党组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理论知识学习,并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应知应会测试。三是以科室为单位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我市退役军人工作实际情况,撰写心得体会3篇。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在职工大会、党组会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央和省、安庆市委、桐城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二是制定完善了《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意识形态工作风险防控工作制度》,并召开局党组会,专题学习、研讨意识形态工作1次。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退役军人事务局目标考核内容。
3.关于专项资金监管把关不严问题
(1)针对优抚对象领取待遇身份核查不全面问题。一是根据《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优抚对象数据核查规范》规定,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每年根据区域内享受抚恤补助待遇优抚对象年龄状况按比例进行入户核查。二是对于核查表中反馈出人员类别不一致是指系统中类别录入错误,实际领取待遇与其实际的身份是一致的,且我局已于2020年年底前对系统数据进行核查,已修正。三是制定了《关于桐城市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的通知》文件,各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已于2021年12月25日完成全市所有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未发现优抚对象领取待遇身份与实际不相符的情况。
(2)针对“解三难”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问题。一是加强宣传渠道,组织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会。二是根据《桐城市革命老区农村综合保障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按照申报“解三难”专项资金的程序,由个人提出申请,分级负责的原则,逐级上报。各镇、街道优抚对象实际情况不同,因此申请“解三难”资金补助不一样,不是平均分配。三是根据《桐城市革命老区农村综合保障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七条:对因病、因灾、因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根据困难程度给予1000—4000元临时生活救助。四是2021年度通过“解三难”项目申请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有112人。经核查,这些享受生活困难救助的人员申请材料中均有村、镇(街道)出具的生活困难证明,佐证资料齐全。
(3)针对补评残工作不够细致问题。一是优抚科加强补评残业务学习。二是严格执行《安徽省伤残抚恤管理实施细则》。每一个补评残材料的受理,都是根据《安徽省伤残抚恤管理实施细则》: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对报送的材料进行核对。三是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认为申请人符合因战因公负伤条件的,在报经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同意后,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发《残疾等级评定受理通知书》。
(4)针对重点优抚对象医疗经费使用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召开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会议,对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二是各镇(街)对三年来拨付的医疗经费使用情况相关台账进行整理,并上报市局审核,经核查,台账材料报销手续齐全。三是联合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共同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规定重点优抚对象申请医疗补助先填写《桐城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申请表》,再由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对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市局审批。
4.关于主动化解信访问题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成立信访互通机制,由政法委、公安局、信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参与,每周五对本周涉军信访信息开展交流互通。二是领导带案下访、主要领导异地、本地接访,由我局安排工作人员参与,及时掌握属地涉军人员信访相关诉求资料,便于维稳工作的开展,三是多部门合力解决的信访案例办理正在推动中。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问题
(1)针对无依据或超标准发放慰问品问题。一是组织机关全体职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印发《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规范慰问发放标准,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三是坚持标准,进行全面核查,对不合理的补助及以各种名义发放补助均已清退到位。
(2)针对超标准报销交通费问题。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文件。二是严格规范差旅费报销手续,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三是超标准报销交通费已全部退回。
(3)针对部分接待费不真实问题。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共桐城市纪委印发《关于在公务接待活动中严禁饮酒的通知》文件”。二是我局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作公务接待前置审批单,严格按程序开展接待工作。办公室报账时备齐原始票据和接待清单,由财务室负责把关。三是接待菜单显示就餐12人,经核实,原因是饭店工作人员填写菜单时,是按照先到人员填写,后增加就餐的2人未写在菜单上,我局对有关负责人员和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4)针对部分公务接待超标准问题。一是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桐城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细则》文件。二是对陪餐人员超标准部分和人均超标部分按规定退回。
(5)针对超规定发放独生子女费问题。一是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二是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津贴发放文件,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支出行为。三是对子女已满16周岁的职工停发独生子女费,对超发的独生子女费一律全额退还。
6.关于纪律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淡薄问题
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二是市纪委对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警示谈话,并对情况进行了专题情况说明。三是召开警示教育职工大会通报市委通报批评意见,观看警示教育片《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做到以案为警,以案促改。
7.关于落实相关文件精神不到底问题
一是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察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桐城市新闻宣传奖励办法》。二是健全财务制度和财务纪律,针对钟某某在取保候审、拘役缓刑的事件,召开局党组会研究,取保候审期间按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拘役缓刑期间在本单位安排临时工作,按原基本工资的60%计发生活费,追回多发的工资和待遇。三是未落实我局新闻宣传奖励情况,今后严格按照《桐城市新闻宣传奖励办法》贯彻落实。
8.关于财务管理不到位问题。
(1)针对执行审批制度不严格问题。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审批人员学习《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文件。二是现已按“三不一末”规定进行审批,由局分管财务同志进行财务审批,加强对财务资金管理,严把资金审批关。三是健全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对审批手续不规范的条据坚决不予报销。
(2)针对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问题。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公务卡相关制度,切实提高使用意识。二是按照相关政策,已通知未办理公务卡的职工办理公务卡,严格按照公务卡相关规定。三是需用公务卡结算的费用一律执行公务卡结算,否则不予报销。
(3)针对办公用品采购不规范问题。一是组织学习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大对财务人员的学习培训。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桐城市财务局转发《关于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文件”。三是严格按照通知规定要求从“宜采商城”采购,切实履行采购程序。对未经过采购的办公用品不予报销。
(4)针对工会现金管控不严问题。一是组织工会人员学习《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与管理实施办法》文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财务制度。二是局工会已办理结算卡,自办理之日起所有工会支出都使用结算卡结算支付。
(5)针对部分支出手续不全问题。一是组织单位职工学习《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健全财务制度、财经纪律,所有发票报销一律实行“财务人员初审、办公室复审、分管财务领导终审”原则。三是已及时完善相关手续,对有关经办同志进行了批评指责。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9.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事项落实不严问题。一是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了《“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规矩和纪律意识。二是完善《中共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议事规则》,做到立行立改,严格规范党组议事程序,确保内容全面、准确。并及时做好相关会议内容记录。三是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党组会对大额资金支出进行集体研究。
(2)针对部分大额资金支付未经会议集体研究问题。一是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文件,提高领导班子成员对“三重一大”事项的认识,增强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重新修订完善党组会议事规则、党组扩大会议事规则,明确所有“三重一大”必须经过党组会研究。三是及时邀请纪检组参加会议,纪检组全程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及大额资金在实施及使用过程的监督,共同审核把关。
10.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一改两为,我做什么》大讨论,强化全局思想认识,改变工作作风。开展一个月“一改两为,我做什么”大学习讨论活动,组织学习《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优化环境大会》精神和郑栅洁书记的讲话精神。二是制定考核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将作风建设与目标考核奖挂钩。
11.关于党组织活动不严不实问题
一是召开支委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机关(事业)单位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指导手册》。二是明确一名同志负责支委会会议记录工作,今年来召开了党员大会4次,已按要求进行记录。三是明确支部一名同志负责组织生活记录工作,2022年组织生活会于3月7日时间召开,已按要求进行记录。
12.关于党费收缴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二是根据规定,对局12名党员的党费缴纳基数进行核定。三是今年党费收缴及时公示,并报市直工委备案。2022年第一季度收缴情况已于3月31日已张榜公布。
13.关于党支部选举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中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就党支部换届工作程序进行解读。二是2022年党支部届满时,严格按程序组织进行完成换届。三是局党组对支部工作开展定期检查。
三、注重巡察成果运用,形成整改长效机制
(一)持续抓好政治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贯穿于退役军人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机关党群干部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二)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体检报告”,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保持整改方向不跑偏,整改工作不走样,整改问题不反弹。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
(三)持续压实主体责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层层压实主体责任,举一反三,深入查找问题整改工作中的不足,树牢“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意识,认真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中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坚决把问题整改彻底,把有关措施、制度落实到位,确保长期坚持事项取得成效。
(四)持续推进成果转化。着重对整改工作好的做法进行总结和研究,加大对整改成果的宣传和运用,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到退役军人工作各个环节中,扎实推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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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