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8月10日至10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1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履行整改责任
(一)提高思想认识,及时动员部署。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后,中心党组立即召开整改工作动员会,传达学习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将巡察整改作为正视不足、补齐短板、提升工作的重要契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深入学习领会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照单全收,严格对标巡察整改要求,强化问题导向,深入研究分析,确保整改工作改到位、改彻底。
(二)加强组织领导,专人专班推进。一是中心党组积极主动担起整改落实主体责任。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4次,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统筹协调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二是积极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书记亲自谋划巡察整改工作,牵头制定整改方案,按照“即知即改、限时整改、完成销号、建章立制、常态长效”的工作要求,坚持每周调度,保证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三)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结合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认真梳理整改事项,研究制订了55条具体措施。每一个问题都有具体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对应负责,层层传递压力,压实责任,推动整改落实。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对照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制度,完成一项,销号一项,每一个问题形成一套规范完备的档案资料,确保整改工作痕迹管理、有据可查。
(四)注重建章立制,确保整改长效。坚持把具体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盯紧具体问题精准发力、确保实效,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不断建立健全以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长效机制。整改以来制定完善了《小额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强化整改日常监督,实现整改落实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力求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后勤保障。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推进落实整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中共中央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制度规定明显不足问题。
一是整改以来,围绕机关事务管理等理论开展多次学习,其中理论中心组开展学习3次,党组会开展学习3次,包括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制止餐饮浪费等内容,明确专人负责记录,做到记录内容详实规范。二是订阅《机关后勤》、《安徽机关事务》等书籍杂志,对省市有关机关事务工作制度规定进行全面系统学习。三是2022年3月,召开专题会,围绕机关事务发展,结合“一改两为”开展研讨,班子成员分别发言。四是根据公务活动保障、办公用房、公务用车职能,制定2022年度调研学习计划。积极参加市县(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2022年理论研究征文活动,选定课题“机关事务管理社会化改革”。
2.关于对全市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管理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3月18日、4月6日党组会上学习中央、省、安庆市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主要负责同志强调要强化办公用房管理,加强监管。二是厘清房产管理科权利、责任和义务,做好每年办公用房信息统计工作,加强办公用房管理以及相关规定的宣传。三是拟定《桐城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桐城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管理办法》,发布征求意见稿,适时正式发文。
3. 关于公务用车的更新配备缺乏统筹和规划问题。
一是4月6日党组会上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结合实际,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和使用。二是制定桐城市公务用车中长期更新配备计划,细化2022年度公车平台公务用车更新计划,有序置换5辆车况较差的公车。三是要求公车大额维修前必须进行事前评估,根据结果再决定是否维修。四是建立单车费用核算制度,统计2021年度车辆维修、加油、保养等支出,进行横向纵向比较,严控用车成本,提高节支率。五是修订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维修、保养、加油等。
4. 关于党组中心组学习仍有不足问题。
一是重新修订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对学习内容、频次、方式、纪律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二是制定2022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紧跟中央、省、市学习要求,重点加强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方面内容学习,并不定期对班子成员学习笔记进行抽查,目前暂未发现明显问题。三是结合机关事务工作开展研讨,围绕“一改两为”大学习大讨论,班子成员开展研讨1次。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1月11日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1月20日党组会上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进一步筑牢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思想防线。二是深化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全面梳理中心各科室廉政风险点16个,细化防控措施19项。三是制定物资采购管理、小额工程实施等制度,修订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范各项工作开展程序,严格落实。四是对2021年度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德述法报告进行审核把关,结合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与二级机构负责人、支部与党员谈心谈话,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要求,提前三天,书面通知派驻政府办纪检组参加党组会,自觉接受监督。
6.关于有关物资的管理存在一定漏洞问题。
一是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认真学习国有资产政策法规,使干部职工真正认识到资产管理的重要性。二是修订完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明确物资采购方式、权限及审批流程,规范财务票据填报及签批手续,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管,物资款项支出必须有原始单据,需经办人签字,按季度汇总结算。三是在各定点维修厂设立专用仓库,对于公车维修更换零部件及时评估,由公车中心审批,对于仍有价值的,入库管理。
7.关于一些小额工程的实施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成立市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大额采购、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纪检组、相应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全面负责采购、招标工作,确保过程公开透明。二是修订小额工程实施管理制度,明确1万元以上比价、10万元以上公开招标要求,严格执行制度、坚持党组集体研究、工程验收审计程序。三是全面清查巡察所列小额工程,部分小额工程未上会讨论研究,均进行了审计,对时任综合科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四是开展教育活动,4月6日党组会上开展《小额工程实施管理制度》学习,要求分管领导、具体经办人强化专业学习。
8.关于部分工程项目的审计和结算不够严谨问题。
一是加大法律法规教育力度,提高经办人员工作意识,增强制度执行的自觉性。二是邀请安徽辰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对巡察所列的小额工程重新开展审计,审减价共计1696.52元,由建设方安徽业仁公司退回,挽回经济损失1696.52元。三是查明提前全额拨付款项,均为提前拨付质保金,对中心会计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增强制度意识,规范财务管理。四是修订完善小额工程实施管理制度,强化工程验收、资金拨付管理。
9.关于公务用车维修审批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一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学习,增强制度执行的自觉性。二是完善《公务用车维修审批单》,加强维修监管,严格执行先批后修制度,由驾驶员申请,车辆管理员核实,修理厂给予意见,公车中心分管主任、中心主任审批,方可进行维修等。三是加强对维修车辆的验收工作,对定点服务企业的意见进行收集整理,包括维修价格、维修质量、服务态度等,加强对维修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10.关于部分公务用车大额维修未经集体研究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财务管理规定的支出范围和审批权限执行,大额经费支出等重大财经事项须经中心党组研究决定;按照“三重一大”规定和细则及发票报销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报账手续。二是建立单车费用核算制度,统计2021年度车辆维修、加油、保养等支出,进行横向纵向比较,严控用车成本,提高节支率。三是核查公车维修大额支出,均有维修审批单、结算清单,经办人签字确认。自2022年3月开始,1万元以上维修均经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对公车中心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严格遵守“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公车维修审批程序。
11.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加强财务制度学习,认真执行财务报销制度。二是核查巡察指出的报销发票原始清单,整改后要求,所有清单需经办人逐单签字确认,做好资料留存。三是针对手续不完备的,一笔结账单没有经办人签字问题,严肃批评,并由具体经办人核实补签。四是针对公车洗车、装潢报销发票清单问题,逐笔核查原始清单,对时任公车中心副主任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履行财务报账程序。
12.关于部分公务接待及公务出行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桐城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桐城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文件,严格执行四单一函及差旅费报销规定。二是安排财会人员对《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学习,并进一步修订完善,严明制度要求。三是针对巡察指出的四单一函缺失问题,补齐缺失的来函;针对一单多用现象,逐笔核查公务接待材料,长期连续性活动使用同一来函,整改后要求一单一函。对公务活动保障科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四是核查差旅费报销材料,对于2021年6月超出标准的138元差旅费予以追缴,并于4月12日转账到国库支付中心账户。针对租车费问题,经查为在社会租赁大巴车保障团体活动,故无行车路线可查。现已搭建社会化租赁平台,大巴车可在租赁公司申请,下一步将加强监管,规范用车。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3.关于机关基础性工作仍有不足问题。
一是全面清查前期合同协议文本,对逻辑错误进行修改。二是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各经办科室留存一份,并报办公室存档。三是聘请法律顾问,建立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制度,坚持事前防范法律风险。四是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法律讲座,重点讲解《合同法》,加强员工对法律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法律意识,增强工作责任心,确保合同文本不存在逻辑错误、法律风险。
14.关于少数民主生活会的严肃性不强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会前通过协同办公发放征求意见表,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党组书记审核班子及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材料并报驻市政府办纪检组复核,要求班子成员如实说明个人住房、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三是2022年1月30日,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相互批评开门见山,直截了当,点准问题,见人见事见思想。班子成员对批评意见能够正确对待、虚心接受,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四是认真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形成长效机制,规范民主生活会各项要求。
15.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仍有短板问题。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鉴于人事调整,经党组会研究,推荐任命支部书记、副书记各一名,市直工委已批复。二是对前期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相关资料,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补缺补差。三是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与组织委员谈话,要求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高工作责任心,加强材料收集,及时归档。四是2022年3月22日,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了“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制度自觉。五是2022年3月22日组织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支委会提前研究部署,支部组委带头,党员逐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不足,明确整改方向。每名同志发言后,其他同志逐一对其提出批评意见,相互批评后发言同志进行表态。六是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申报书记领办事项,制定《市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深化模范机关创建的实施方案》,坚持把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作为创建模范机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升保障服务管理水平。
三、加强成果运用,提升机关事务管理水平
(一)持续深入整改,巩固巡察整改成效。继续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抓紧抓实整改工作,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扎实有序做好后续整改各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逐步解决、长期坚持的,按照既定方案和整改措施,加强跟踪督查,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二)加强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对巡察中发现的廉政风险,要更加扎实有效地推进反腐败斗争。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工程招投标、基建项目、政府采购、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方面的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健全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利用典型案例深化警示教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三)做好结合文章,建立管用长效机制。坚持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自觉把巡察结果与业务工作、平时工作融为一体,注重把解决问题和促进发展结合起来,及时总结整改经验,举一反三,形成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
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6121519;
邮政地址:桐城市文津路19号;电子邮箱:tcssgzx@163.com。
中共桐城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
202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