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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札记|把矛盾化解在群众家门口
来源:中共桐城市纪委监委 桐城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09-15 09:46    浏览:602次  

“感谢镇纪委干部及时调解,让我们项目施工得以安全平稳推进。”9月12日,承建德上高速桐城段晴岚村张庄组占塘还塘项目负责人盛总专门打来电话,对镇纪委干部化解项目施工中的一起矛盾纠纷表示感谢。

事情要追溯到几天前,当时我和镇纪委几位同事正在下村入户走访,突然接到晴岚村党总支书记汪艮飞打来的电话。

“吴书记,我村张庄组和龙井组群众因德上高速项目张庄组‘占塘还塘’修缮施工中发生了矛盾,双方僵持不下,请赶紧来处理一下。”电话里的汪艮飞声音急迫。

“什么原因你简要说一下,我们这就赶过去。”在驱车前往晴岚村的路上,我们通过电话了解了大概情况。主要涉及水库下游农田灌溉用水、德上高速工程收尾以及当前塘口、山界和龙井、张庄两个村民组的实际情况。

事情的原因并不复杂,德上高速项目修建过程中施工方将张庄组水库多余泥土堆积到龙井组的山界,破坏了山界现状,并损坏了部分林木,龙井组部分群众发现后阻拦施工,双方互不相让并发生对峙。

十几分钟后,我们赶到了张庄组“水库”施工现场。这里既有两个村民组的群众,村两委干部,也有项目施工人员,大家吵作一团,场面十分紧张。

趁着一行人到来现场停顿的间隙,我们立即自报家门,并要求两个村民组及施工方各出3名代表到一边商议,调来孔城镇国土资源分局土地利用现状详图,对塘口位置及面积进行展示。建议施工方先将前期覆盖的泥土进行清除,在确保施工现场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再由2个村民组的乡贤、老者参与确认山界。

同时,对施工造成的树木损坏和群众的误工损失进行统计,根据施工方在“占塘还塘”工程施工中未与两个村民组沟通联系,擅自操作,有错在先的事实,建议施工方给予一定赔偿。

当天傍晚达成调解协议,由施工方给予树木损坏、误工补偿3000元,对两个村民组分界沟渠进行清理,对张庄组塘口进行深挖清淤保障后期灌溉下游农田,两个村民组不得再干扰项目正常施工。三方对协议均表示认可。至此,矛盾最终得到成功化解。

今年以来,孔城镇纪委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落实“干部走一线、专班解难题”工作要求,下沉至村认真听、仔细记、诚恳问、热情讲,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动态掌握基层矛盾纠纷隐患情况,及时会同相关部门“会诊”,坚决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桐城市孔城镇纪委副书记 吴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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