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党员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带头开展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嬉子湖镇纪委从镇村纪检干部自身做起,推动落实移风易俗。
带头践行,做好示范引领。在5月25日镇村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会议上及时组织镇村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桐城市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全镇纪检监察干部从自身先做起,做树立新风的表率,通过身体力行在政策宣传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引导广大群众认同、支持移风易俗工作,同时做好日常提醒和监督。
严格流程审批,规范婚丧活动。镇纪委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以倡导推行“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小事不办”为切入点,抓住重要节点,广泛宣传,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两代表一委员”婚丧喜庆事宜注意提前摸底、严格报备、强化监督,形成镇村两级纪检监察力量全程监督的监管闭环,真正把乡风文明建设工作做细做实。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把推进党员干部落实移风易俗作为常态化监督的重点,形成党员干部带头,正向引领,引导群众持续深化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嬉子湖镇纪委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