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5月1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6月2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负总责,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对局领导班子整改工作负总责,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局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支部书记和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任组员,层层落实,密切配合,扎实做好整改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督促指导工作。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住建局党委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问题认真研究制定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分析问题症结原因,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明确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市住建局坚持边整改、边总结,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修改《住建局(人防办)中心组学习制度》、《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14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
二、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1.关于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人防知识宣传力度,分别对人防在建项目和维护管理单位发放人防法律法规知识读本200余本。二是非政府性项目人防易地建设费,已于2022年3月17日缴至人防易地建设费专户。三是开发企业对未建约2000平方米人防工程因周边环境无法按原规划方案施工问题,已组织专家进行了技术论证。由市资规局组织桐城市A13-29#宗地(七里香溪)规划建筑设计方案优化评审会,将前期欠建约2000平方米人防工程纳入本地块同步修建。
(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2.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住建局(人防办)中心组学习制度》,提升了理论中心组学习质量,增强了学习成效。二是制定了《住建局(人防办)会议记录管理制度》,并安排专人做好日常记录和归档工作,保证了会议记录的规范和完整。三是住建局召开了13次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等有关论述,并围绕新一轮“三个以案”和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进行了学习研讨,党委班子成员共撰写学习总结、学习心得13篇。四是分管领导对中心组学习记录进行了抽查,较前期会议记录明显规范。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局机关党委班子专题开展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二是制定《桐城市住建局2021年宣传思想工作计划》,调整住建局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住建局年度工作要点和机关党建特别是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多形式积极的开展意识形态学教活动:开展国庆《升国旗、唱国歌》、观看《桐城党史百年图片展》、独秀园开展《党史教育》、住建系统《学习强国》平台学习表彰活动,进一步坚定广大干部职工理想信念。四是指定专人对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材料进行了收集、整理、归档。
4.关于创建示范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一是成立了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志愿服务队,注册团体编号为G34000020210816111,机关共有20名职工参与。二是组织开展了“创建无烟环境、共享健康生活”、“2021全国科普日”志愿服务等活动,助力我市文明创建工作。三是制定《桐城市住建局文明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责任落实。
5.关于履行职责有欠缺问题
(1)针对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问题
一是局职能科室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和《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提前对我市开发项目进入现场检查,及时了解该项目实施进度和报批手续进度,对检查中发现有违规施工的项目及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二是组织了相关科室对我市所有报建项目和应报建项目进行排查,排除并杜绝所有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行为,取得显著效果。三是加强与行政执法局和自然资源规划局的多方联动,截至目前共开展联合检查2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起。
(2)针对未认真履行人防工程建设监管职责问题
一是和平苑棚户区在建人防工程1.1万㎡已于2021年8月份开工建设,剩下1.2万㎡,涉及单位已书面承诺后期纳入TC-13-02地块一并修建。二是易地建设费问题,涉及单位已于2022年3月11日缴纳到人防易地建设费专户。
(3)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了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学习了《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提升了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二是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3次,共发出整改通知单146份,已全部督促整改到位。三是组织全市110余家总承包企业和在建项目12家负责人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贯会,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4)针对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不到位问题
一是对因家庭经济困难、因病因残等原因未缴纳到位的保障性住房房租分期逐步收缴,对欠租无正当理由拒交房租的,将通过依法起诉予以追缴。二是对过渡使用的公租房,待拆迁户安置后移交房管中心管理。三是投资建设桐城市公房运营管理系统,2021年7月份已上线试运行,实现保障性住房的信息化动态管理。
(5)针对行政处罚不规范问题
一是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学习建设专业政策法规,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二是局法制科对2017年以来的执法卷宗进行了“回头看”,对不规范内容进行纠正。三是职能科室在办件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规范执法流程,确保每起处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
(三)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关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不善问题
一是组织房管中心班子成员、资金管理人员学习了《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桐城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二是市房产管理中心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就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开展业务培训,房管中心优化审核批准流程。2021年已批准两笔维修资金使用。三是房管中心在全市部分物管小区开展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及使用等政策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业主对房屋维修资金政策的知晓度、关注度、参与度。
7.关于有效降低会议成本不彻底问题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桐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桐城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提升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和综合素质。二是重新修订了《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日常中严格执行《桐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桐城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压缩降低会议成本。
8.关于向下属单位转嫁项目建设费用问题
一是组织相关单位财务人员对《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桐城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资产及对外投资管理的通知》和《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城市国有房产出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培训学习。二是制定了《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务责任意识,提高制度执行力。三是局财务科组织对局属单位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了核实,明确资产权属,将相关款项拨付局属单位。
9.关于项目建设领域存在风险问题
(1)针对招投标工作不规范问题
一是组织城建办、造价站等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了责任意识,避免了工作中出现不规范的行为。二是督促局属单位建立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机制,按规操作,实行规范化管理,驻局纪检组对项目招投标程序、过程、结果进行全程监督。
(2)针对工程合同价与结算审定价差距较大问题
一是为规范细化房管中心工程预算、招投标等工程重点环节的监管,房产管理中心已制定《公房维修管理规定》,严格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工作。二是成立房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对以后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三是对房管中心办公楼加固及新增工程增加费用进行全面核查。以上两项变更内容有设计院出具的图纸变更和工程签证,所有项目增项于2016年局班子集体办公会上已通过并经桐城市审计局审计。
(3)针对资金拨付不精准问题
一是组织财务科人员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桐城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进行学习,增强工作人员责任心,加强各科室之间的协作。二是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设计费和监理费欠款数额已经规划建筑设计院、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按所签合同额的80%盖章确认,已提交局党委会并办理了审批手续付清了余款。三是针对资金拨付不精准问题,财务科对工程款进行了核算并作出了书面情况说明。
10.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1)针对部分费用列支不合规问题
一是组织财务科人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升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和责任意识。二是修订了《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住建系统加强制度落实,严格遵照执行。三是组织人员对加班单进行了核实,已要求实际加班与加班单不符的相关人员共退回1100元到局财务科,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2)针对报销原始凭证附件不齐全问题
一是组织人员对《桐城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桐城市机关单位市内公务出行费用管理办法》、《桐城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等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学习,按制度从严审核各种经济业务事项。二是修订《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照执行。三是对报销不齐的原始凭证附件进行核实,按要求已补齐2017年1月-2020年12月各项明细清单。
(3)针对跨期报销费用问题
一是组织财务相关经办人员对《桐城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等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学习,提高人员办事效率,端正工作态度。二是修订《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三是核查原始清单,完善相关附件材料。
11.关于指导下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将《桐城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资产及对外投资管理的通知》转发局属单位,要求遵照执行。二是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我市住建系统《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及对外投资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投资行为。 三是对未按公开招租的三个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并要求待合同到期后按照规定公开进行招租。
12.关于对下属单位财务指导不力监管不严问题
(1)针对财务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一是根据检查计划,对局属单位开展财务检查,形成监督检查反馈书面报告。二是组织局属单位财务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桐城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桐城市机关单位市内公务出行费用管理办法》、《桐城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及《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城市国有房产出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进行学习,通过学习,提高局属单位人员责任意识和综合能力。
(2)针对违规报销费用支出问题
一是局属单位质监站、路灯所、设计院、市政工程安装公司开展财务管理制度学习。二是重新修订了《供水集团财务支付和报销制度》、《路灯所财务收支业务管理》、《路灯所原始凭证的审核制度》、《设计院财务管理制度》、《市政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质监站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供水集团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市政公司费用报销制度》。三是对局属单位开展违规报销费用支出清退情况专项检查,对违规报销的费用进行追缴,已全部追缴到位。四是驻局纪检组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违规发放补助问题
一是局属单位开展财务管理制度学习。质监站组织财务相关人员学习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财务制度。路灯所组织职工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控的通知》《原始凭证的审核制度》等文件,设计院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市供水集团公司组织计划财务部、综合办以及下属市政工程安装公司有关人员学习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财务支付及报销制度》。二是重新修订了《供水集团财务支付和报销制度》、《路灯所财务收支业务管理》、《路灯所原始凭证的审核制度》、《质监站财务管理制度》。三是对局属单位开展违规发放补助核查,并对违规发放的补助进行追缴,现已全部追缴到位。四是驻局纪检组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4)针对发放津补贴无政策依据问题
一是监理公司组织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管理的意见》。二是监理公司制定《进一步规范奖励发放及车辆维修审批的通知》,强化制度约束力和执行力。三是对无依据发放的奖励补助已追缴到位。四是驻局纪检组对监理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5)针对费用支出不合逻辑问题
一是组织局机关及局属单位职工对《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控的通知》、《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及《原始凭证的审核制度》进行了学习。二是督促相关局属单位修订完善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压缩了三公经费支出,规范了车辆维修审批等流程。三是组织人员对路灯所、审图中心、监理公司费用支出不合理问题进行了核查,三家单位作出了书面情况说明。
(6)针对日常开支大量使用现金问题
一是组织局属单位财务人员学习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强化思想认知,提高局属单位财务工作人员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要求局属单位严格执行现金支出管理制度。三是要求局属单位超出1000元现金开支以银行转账和公务卡方式结算,督促局属单位办理公务卡7张。
(7)针对企业增加工资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供水集团积极与人社等部门对接,了解企业增资相关政策。二是供水集团领导班子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深刻反思了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并明确要求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重大事项汇报制度,执行报批手续,确保增资程序合理、合规、合法。公司增资事项均按相关程序报请主管局审批。
(8)针对企业职工集资额较大问题
一是建安公司修订完善《建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二是盘活文津路土地收储和公司其他不动产,偿还职工融资。三是下调公司融资利息,降低融资成本,控制公司经营风险。
(9)针对“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组织房管中心、质监站、路灯所班子成员对“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学习,提高对“三个不直接分管”规定的认识。二是房管中心、路灯所、质监站建立“副职分管、正职把关、集体决策、民主监督”的机制,严格做到主要负责人“三个不直接分管”,三个单位均由副职签字审批财务。
(10)针对审计整改不到位问题
一是供水集团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等审计政策。二是供水集团对未足额收缴的水费、垃圾处理费等费用通过人工上门、发送催费等形式进行催收。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3.关于党政职能边界不清问题
一是局办公室人员通过学习行政公文相关知识,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二是制定了《市住建局发文管理制度》和《市住建局用印审批单》,规范了发文和用印审批流程,明确由局综合办公室负责党委文件的起草印发工作,党委会研究事项以党委文件发文,局长办公会研究事项以行政发文。
14.关于民主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班子成员凝聚力建设,在讨论、决策有关重大问题时,杜绝私心杂念和“老好人”思想,讲公道话,不偏不倚。二是修订完善《住建局党委议事规则》,优化局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流程,做到每次会前发放会议议程,使班子成员及时全面了解掌握会议要讨论的事项,提前做好发言准备。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党委书记“末位”发言制度,党委书记在其他党委委员发言结束后,再进行个人表态。
15.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一是利用党委会和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增强班子成员对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的认识。二是召开了市住建局党委班子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三是完善《住建局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进一步明确民主生活会的工作标准和具体要求,安排专人做好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负责规范整理档案工作。
16.关于组织生活会不严肃问题
一是完善修订局机关、局属单位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召开之前,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每名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至少以书面的形式对其他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委成员之间的批评要见辣味,确实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二是局机关、房管中心、质监站支部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期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自觉防止和克服“好人主义”。三是按组织生活会制度要求严格落实组织会议程序,确保组织生活会不走过场,对因工作原因不能参加支部活动的,履行请销假制度,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支部后备案。支部组织生活会中明确专人做好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负责规范整理归档工作。
17.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完善机关、局属单位“三会一课”制度,将党员参加支部活动情况纳入民主评议、年度考核。二是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填写会议记录,及时核查参会人员,对请假报备的在会议记录本上进行备注从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局机关定期督查落实情况。三是今年来住建局机关支部、局属单位支部定期每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加强对党员思想教育,确保“三会一课”不走场,不搞形式化,保证党员的经常性教育能够持之有效地进行。
18.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局主要负责同志对少数班子成员进行谈话谈心,补齐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一岗双责内容,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报告进行了审核把关。二是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定期与分管科室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同科室分工分管的工作同布置、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组织开展党风廉政风险防控专项整治,重新研判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的风险防控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四是局机关全体人员赴桐城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和反腐倡廉主题展览,接受党风廉政教育。五是纪检组成员每月进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业务知识学习。积极参加市纪委机关组织的省纪委监委“视频讲堂”等活动。六是每月制定执纪工作清单,对照清单逐项进行监督检查。
19、关于“逢会必廉”制度执行不彻底问题
一是局班子成员开展对《关于市领导强化对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集中学习,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逢会必廉思想认识。二是重新完善修订住建局《党委会议制度》,对党委会议记录的规范性、完整性作出了明确规定,逢会必廉制度固化到会议制度中并认真执行,同时指定专人做好党委会议记录。三是每次会议议题报驻局纪检组审阅,确保逢会必廉制度执行切实有效。
20.关于干部任用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桐城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暂行方法》。二是对住建局职能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任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研究制定住建局中层干部轮岗交流方案,逐步进行岗位优化调整。三是加大年轻人才引进和招录,通过与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对接,今年引进2名研究生,招录1名公务员和4名全额拨款事业编人员。
21.关于混编混岗较为严重问题
一是对部分混编混岗人员通过交流任职、岗位调整等方式进行消化。二是根据单位编制使用情况,与人事部门对接人员招录,逐步解决机关人员不足问题。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把整改提升作为找问题、补短板、助发展的重要契机,对整改完成的问题,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及时准确掌握现状,防止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坚持个性问题立整立改,共性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新制订制度10项,修改完善制度4项。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局党委坚持从严、从紧、从实督促整改落实,对于能即时解决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对于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明确时间节点、工作进度,加强跟踪督促;对于普遍存在或反复发生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注重整改成效,以整改促改革、促创新、促进步,确保全面完成巡察整改各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6099019;邮政地址:桐城市文澜路18号(二中对面);电子邮箱:947576025@qq.com。
中共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