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镇街和派驻(出)机构纪检动态来啦!
一起来回顾下,过去的一周都开展了
哪些重点工作
新渡镇纪委开展“一改两为”专项督查1次,疫情防控督查2次,塑料花祭祀用品整治、森林防火等工作督查2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5个,约谈4人,发布督查通报1期,通报批评1人。
嬉子湖镇纪委联合镇派出所、农经站在曹岗村团结组、肖店金鸡笼和长锻等国有水域开展禁捕退捕专项督查,发现偷捕人员4人交由市渔政执法大队进行处理。
吕亭镇纪委重点对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开展、值班值守情况、卡口检查、物资储备情况及其他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孔城镇纪委制发第3期《重点工作督查通报》,对6个村省外来(返)桐人员迟漏报现象和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点名批评。
鲟鱼镇纪委对2个社区“监督一点通”平台公开信息涉及党务、集体“三资”、村级工程建设、惠民资金等方面共计58条进行检查,对平台录入工作进行面对面辅导。
龙眠街道3月31日召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做出安排部署。
经开区党工委召开办公会就制定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方案、开展经开区廉政风险点排查以及班子成员落实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岗双责”进行专题部署。
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对市兴财控股公司拟任的内设机构及二级公司9名领导人员、市文都控股集团拟任内设机构及二级公司8名领导人员,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聚焦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出台《2022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督促市公安党委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全市公安机关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对照《“一改两为”监督执纪工作行动方案》,重点对7个监督单位工作作风建设进行督查,就上班、值班纪律约谈3人。
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通过现场查、访、促,推进驻在单位“一制度两窗口”“周未不打烊”轮岗制度及“午间办”“下班办”“周末办”为行动不便群众“导办代办”“上门”服务等各项制度举措落实见效。
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就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灭火工作到市林业局督查,现场对部分镇(街道)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抽查。
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对市人社局下属单位社保中心、城乡居民保险中心以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一改两为”工作督查,就交办反馈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就“新春访万企、助力解难题”活动收集的企业诉求,现场检查市茶叶发展中心关于财政资金支持茶叶产业发展项目台账资料,督促及时划拨2021年度省级茶产业项目资金,为茶农和涉茶企业分忧解难。
驻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对市场监管局、发改委、教育局“双随机”抽查35家检查对象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公平高效。
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继续做好粮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谈话提醒4人,警示谈话2人。
市直机关纪工委制定《2022年市直机关纪检工作要点》,协助市直工委制定《2022年市直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并对相关责任进行分解。
持之以恒抓好疫情防控监督检查:
大关镇纪委对5个村疫情防控人员摸排、管(封)控措施等落实情况展开督查,对发现的4个方面8个问题予以通报,给予5名村干部批评教育处理。范岗镇纪委到新联、樟枫等9个村督查疫情防控工作,入户核查上海等地返乡重点人员“7+7”“3+11”和隔离门禁安装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双港镇纪委制发疫情防控问题整改任务交办单4件,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单位)和完成时限“三清单”,督促整改完成问题4个。青草镇纪委就疫情防控“7+7”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约谈相关责任人2人次。金神镇纪委和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联合督查组,每天进组入户督查返桐人员摸排、居家健康检测人员包保情况、重点场所防控措施落实等,发出督查通报2期。唐湾镇纪委在S337主要路口检查疫情防控两码联查、核酸报告、返桐人员登记工作。黄甲镇纪委对外来采茶工3047人开展疫情防控落地检,重点地区人员642人落实3+2、7+7政策、“五包一”情况进行督查。龙腾街道纪工委每天对封控区、管控区进行巡查,约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村(社区)干部2人。文昌街道纪工委督查发现村(社区)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问题 1 个、落实不严等问题 8 个,现场督促整改到位。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到高速公路桐城收费站卡口、G206威汕线大关镇卡口、G237桐枞路孔城跃进村卡口,实地督查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城区及周边乡镇20余所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发现少数学校存在进出登记不完整、校门未关、“1米线”模糊不清和两码设置不全等问题并督促立行立改。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对市检察院进出人员登记扫码情况、车辆进出管控、公共区域消杀毒情况、干警个人防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通过查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学习材料等,督促市法院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