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桐城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桐城市纪委监委 桐城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01-12 07:12    浏览:4464次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6日至12月1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征收办党组开展了巡察。2021年2月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征收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抓实抓细巡察整改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征收办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市征收办党组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了《中共桐城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制定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科室、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账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市征收办党组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2项制度,新制订3项制度,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问题整改

1.关于针对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

一是制定了《市征收办2021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市征收办2021年度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二是组织班子成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上级决策部署进行了学习研讨。三是全体党员利用“学习强国”APP、“共产党员”、“安庆先锋”等微信公众号开展自学。

2.关于专题(主题)教育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对专题(主题)教育按照规定动作补缺补差。二是制定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学习方案,结合支部活动,加强对“两书一章”的学习。三是指定专人整理收集归档专题(主题)教育资料。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有差距问题

一是及时调整了市征收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党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进行了学习,并就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部署。三是明确支部组委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四是对记录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4.关于对管理体制不规范问题

根据《关于印发<桐城市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方案>的通知》(桐办发〔2021〕25号)文件规定,桐城市盛大拆迁有限公司整体并入土地复垦整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目前合并事项正在进行。

5.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档案资料收集不完整问题

一是组织全办职工学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文件,提高了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二是指定专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收集,并整理归档。

6.关于履行职责有欠缺问题

(1)针对征收工作攻坚克难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加强了对遗留户房屋征收政策法规宣传,耐心细致的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二是已完成68户房屋征收安置工作。三是剩余107户,其中76户因项目资金未到位暂未启动,另外31户正在协商中。

(2)针对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组织全办职工学习了房屋征收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桐城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在新项目启动前,加大房屋征收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明理知法。三是要求全办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及时协调处理矛盾纠纷,耐心细致做好被征收户工作,尽最大努力得到被征收户的理解和支持。

(3)针对未建立房屋征收评估第三方审核机构库问题

一是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财办库〔2021〕14号)文件精神,各地财政部门对各类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进行取缔。市征收办因此不能建立房屋征收评估第三方审核机构库。二是提请市政府重新修订《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区土地和房屋征收评估第三方审核工作的意见》(桐政办发〔2020〕68号)文件。

(4)针对安置房结算工作未全面完成问题

一是建立了具备结算条件未缴款16户的详细清单。二是已与桐城市文昌、龙眠两街道进行了对接,现已完成了4户被征收户安置房结算工作,剩余12户正在督促结算中。

7.关于附着物补偿未按质估价问题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房屋征收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桐城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特别是《桐城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调整桐城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重置价及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文件,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制定了《评估公司管理制度》,加强对评估公司监督管理,做到有章可循。三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对附着物补偿未按质估价问题进行了核查,作出了《关于对巡察整改相关问题的调查处理建议》。

8.关于房屋征收补偿不规范问题

一是双新产业园区对房屋征收补偿不规范问题作出了情况说明。二是桐城市人民政府已出台了《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桐城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文件。三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对房屋征收补偿不规范问题进行了核查,作出了《关于对巡察整改相关问题的调查处理建议》。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整改

9.关于政务公开不严谨问题

一是制定了市征收办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各项制度。二是已删除无关信息,并更新了政务公开信息。

10.关于征收业务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

一是制定了《评估公司管理制度》,规定所出评估报告必须规范,不允许出现用铅笔绘图或在估价测算表上有任意涂改。所制估价测绘表必须经被征收户、镇(街)、村(居)、征收办、评估公司五方签字确认。二是加强对经办人员的房屋征收政策文件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三是完善估价测算留存制度。

11.关于过渡费发放监管不力问题

一是组织业务人员和财务人员学习了《市征收办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已补齐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领取过渡费的签字确认手续。三是规范过渡费发放流程,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不予发放。

12.关于公务招待超标准、费用支出不合规、费用支出不合逻辑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了《市征收办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发票报销审核程序,对手续不全或不符合逻辑的发票不予报销。二是组织综合科、财务科人员认真学习了《市征收办财务管理制度》。三是对招待超标准等不合规的费用已追缴到位。四是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13.关于发放补助、奖金无政策依据问题

一是组织综合科、财务科人员认真学习了《市征收办财务管理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市征收办财务管理制度》,对无文件依据不予发放或报销。三是已责令相关人员退回无政策依据发放的补助和奖金。

14.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存在风险问题

(1)针对招投标工作不规范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了《桐城市人民政办公室关于修改桐城市小额工程项目定点招标暂行规定和桐城市小额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相关条款的通知》、《桐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宜采商城”网上采购招标管理程序的通知》文件。二是市征收办党组对招投标工作不规范问题作出了情况说明。三是渣土清运依托市渣土管理所备案的公司名单,对大园巷的渣土清运工程实施了招标程序。四是完善了金利运输机械有限公司拆除项目的招标档案资料。

(2)针对追加征收费用未制定相关管理制度问题

一是制定了《市征收办加强征收房屋及附属物拆除费用支出管理办法》,规范房屋拆除程序。二是严格执行《市征收办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财务严格把关,资料手续等不齐全的一律不予支付。

(3)针对未及时开展征收项目资金收支结算审计问题

一是市征收办已向市人民政府汇报,聘请了第三方对完工项目进行复核工作。目前已有三个完工项目已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11月中旬已经完成审计。二是另2个项目因房屋征收工作未结束,暂未进行审计,待工程结束后进行审计。

(4)针对项目资金拨付不规范问题

一是组织管理科、财务科人员认真学习了《市征收办财务管理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市征收办财务管理制度》,对工程项目资金拨付手续不齐全的不予拨付。三是将项目资金转入个人账户问题,是因为合肥能达公司当时书面委托刘某为该公司代理人,负责该公司一切事务。

15.关于单位职工无偿租住西大街临时应急过渡房问题

一是因工伤临时租住应急性过渡用房的职工已缴纳租金18079元。二是应急性过渡用房现已移交市房地产管理中心作为公租房。

16.关于招商引资风险保证金未及时退还的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关于印发<桐城市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二是已退还招商引资风险保证金。

17.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1)针对报销原始凭证附件不齐全问题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业务知识。二是对各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款、拆除费用进行了梳理,补齐了各项目的相关凭证。

(2)针对开设银行账户过多问题

开设的11个银行账户,目前已注销桐城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关支行账户,另10个账户因被征收项目资金未结算结束,待项目资金结算结束后及时销户。

(3)针对大额资金内部转账无审批手续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了《桐城市征收办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制定了《桐城市盛大房屋拆迁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资金划转申请单》,要求财务人员填写申报,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转账。

(4)针对会计核算科目不规范问题

一是组织财务工作人员对《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业务知识的学习。二是已重新调整会计核算科目,并对错误进行了改正。

18.关于“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市征收办党组组织学习了《关于印发<桐城市市直局级单位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的通知》文件。二是及时调整了“三重一大”事项工作审批责任人,发票报销由分管副主任审批。

19.关于教育管理干部职工存在宽松软问题

一是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以发生在我市违法违纪行为的领导干部作反面教材教育全体干部职工。二是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二级机构负责人已分别开展廉政谈话。三是召开了有征收项目的镇(街)、村(居)负责人和被征收人参加的座谈会,征求意见13条。四是结合警示教育大会,加强职工的生活纪律教育。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问题整改

20.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发文不严谨问题

一是组织了班子成员及二级机构负责人对《规范有关发文事项的通知》进行了学习。二是制定市征收办发文制度。三是及时调整市征收办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21.关于民主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监督制度的通知》文件。二是修订《桐城市征收办党组议事规则》,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科学论证、提前沟通酝酿,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表决执行。三是指定专人做好党组会议记录。

2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问题

一是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了《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高思想认识。二是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二级机构负责人分别认真开展了谈心谈话。三是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中班子成员敢于直面问题,自我批评“不遮丑”,相互批评“不庇护”,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23.关于组织生活会不严肃问题

一是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党章》和“三会一课”相关制度。二是按照要求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党员敢于直面问题,自我批评“不遮丑”,相互批评“不庇护”,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三是指定专人如实记录组织生活会会议内容。

24.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桐城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责任清单》。二是制定了班子成员上党课制度和年度上党课计划,主要领导已给全体党员上了一堂党课《党员干部要具备的“三最”要素》。三是指定支部组织委员做好会议记录。

25.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而不实问题

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二是重新调整了市征收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召开了党风廉政工作专题会议,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四是主要领导对述职述德述廉述法报告审核把关,对不符合标准的要求重写。五是对单位内部廉政风险点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排查出7个方面廉政风险点,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科室。

26.关于“逢会必廉”制度执行不彻底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市纪委《关于在党委(党组)会建立“逢会必廉”制度的通知》和市直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党组织落实“逢会必廉”的通知》文件,提高“逢会必廉”意识。二是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将“逢会必廉”制度固化到会议议程中,今年的所有会议全部含有“逢会必廉”的相关内容。

27.关于派驻监督责任有欠缺问题

一是对征收办党风廉政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分析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协助市征收办党组部署2021年党风廉政工作,并参加了民主生活会。二是开展重点征迁项目、房屋安置、拆迁补偿等廉政风险点调查,通过参加市征收办党组(扩大)会议、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现场走访等形式增强监督针对性。2021年以来参与监督征迁协调会、安置房清理协调会5次,拆迁招投标会1次,实地调查征迁补偿款相关问题2次,开展房地产领域征迁安置难问题专项监督检查2次,协助市征收办就房地产领域征迁安置难问题与相关部门对接1次;加强常态化监督、定期检查频率和力度,2021年上半年针对单位工作作风效能、重要节点、值班值守、在职在岗情况开展监督检查4次。三是对职工加强教育处理,并监督整改到位。

28.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二是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对前期5名任命二级机构负责人完备用人手续。三是对任用的1名二级机构负责人及时作出岗位调整。

三、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市征收办党组将牢固树立持续整改、长期整改的思想,坚持以严的要求、实的行动,在持续整改过程中,坚决不打折扣。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提升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科学决策能力;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接受监督,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确保内部风清气正。 

(二)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工程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修订完善现有制度,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继续长期坚持、抓好落实;对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及时修订完善、堵塞漏洞。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以严格的制度、严密的监督,及时纠正查处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努力实现用长效机制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

(三)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整改成果不“返潮”。坚持工作节奏不变、推进力度不减、督查检查不松,持续抓好抓实后续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整改落实“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不懈的整改任务要紧盯不放,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落实,整改措施条条有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556-5627907;邮政地址:桐城市盛唐南路李庄安置点二楼;电子邮箱:2998921196@qq.com



                                                                                              中共桐城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党组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