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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岗镇:完善民主决策和权力监督机制
来源:中共桐城市纪委监委 桐城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12-10 07:02    浏览:1793次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提高行政效能,推进依法行政,范岗镇聚力完善与扩大经济发达镇事权相适应的民主决策和权力监督体制。

权力内控科学合理。一是科学配置权力。坚持职权法定、精简高效,对涉及人、财、物和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职权,从决策、执行、监督三个环节进行适度分解,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实行领导班子合理分工,优化权力配置。二是优化决策流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领导班子决策程序,完善“三重一大”等事项的集体决策办法。三是实行风险防控。突出对涉及人事、财务、项目审批等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的廉政风险防范,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进行廉政风险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完善“三务”公开制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扩大公开内容,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全部向社会公开,进一步丰富党务公开形式,依托电子政务、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等平台,加快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完善权力运行过程的留痕、查询、追溯机制,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强化社会监督。

权力监督规范严密。一是突出政治监督,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纪律和规矩约束,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督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二是突出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监督。强化对经济发达镇扩大赋权后的项目审核审批、国土规划、城镇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行政权力事项以及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医疗卫生、乡村振兴等公共服务事项的监督,确保下放的权力接得住、能监督。三是突出责任追究。建立奖惩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奖优罚劣,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等情况,严格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