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纪委监委机关民主生活会制度
来源:中共桐城市纪委监委 桐城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10-29 16:38    浏览:2280次  

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民主生活会也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

二、会议主持人职责

1、对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把握好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机。

2、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习,带头听取群众意见,带头进行自我检查和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主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三、会议主题

民主生活会的主题一般由领导班子确定。如上级党委对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有统一要求,或对本单位有特别要求应按照要求确定会议主题。

四、会前准备

1、积极开展谈心活动,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应同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谈心,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也要互相谈心。

2、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应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自我剖析情况,认真准备发言提纲。

五、会议要求

1、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会议主题,坚持“团结一批评一团结”的原则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民主生活会的思想性和原则性。

2、要坚持原则开展相互批评。相互批评要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维护团结的原则,认真开展批评。

3、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缺席情泥,列席人员的姓名、职务,会议主题,发言的主要内容,整改措施等。

六、市纪委监委党总支及支部民主生活会比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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