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行办法对我们镇纪委应该承担的工作内容进一步进行了明确,同时对我们后期在办理平台投诉事项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都进行了说明,对我们开展这项工作指导意义很大。”谈到刚刚出台的《关于“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事项办理的暂行办法》,桐城市大关镇纪委书记胡丹丹深有感触。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一部署,桐城市作为全省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建设32个试点县(市)之一,9月6日正式上线运行。为深入推进服务平台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群众投诉受理、答复的质量,及时高效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桐城市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事项办理的暂行办法》。
《办法》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施策的原则,落实平台对受理投诉事项“即受即转”要求,同时依据投诉事项性质差异,分别对办结、答复时限进行了规定,做到简事快办、繁事精办、一般事项提速办、复杂事项督促办。各监督单位按照职责权限对责任单位办理情况跟进监督,对答复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投诉事项回复清楚明了,符合要求,群众满意。对平台投诉事项应该受理而未受理、未按规定期限和程序受理、不反馈办理结果、因工作不当致群众不满意或引发重复投诉的,市纪委监委将及时跟踪督查问责。
截至9月9日,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受理投诉事项96项,转办58项,答复8项,办结23项。“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先行先试优势,积极探索提炼平台运行好的经验做法,收集存在的问题短板,‘开门问策’征求意见,对《办法》进一步完善,切实为试点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桐城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