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关镇党委关于村级党组织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桐城市纪委监委 桐城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7-09 07:57    浏览:5467次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13日至7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大关镇十个村级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0年9月21日,市委巡察组向大关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工作

(一)明确任务目标,集中组织力量。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镇党委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大关镇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汪杰贤担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副组长。召开党委会、整改工作推进会、协调会共9次,开展专项督查10余次。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问题具体细化,制定有效方案。党政班子全体成员按照责任分工主动认领,对号入座,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研究制定了《中共桐城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大关镇十个村级党组织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确保整改工作务实高效。

(三)实施动态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大关镇党委边整改、边总结,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对人员进行动态调整管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严格对照现行规定,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完善制度8项。

二、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落实市委巡察整改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

1.关于巡察反馈问题部分整改不到位问题

(1)针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短板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镇先后召开3次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调度会,制发《关于下达2020年全镇村级集体经济目标任务清单的通知》。二是建立月通报制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落后村不得评先评。三是布置各村谋划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组织镇村干部到其他镇学习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经验。四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建成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车间,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五是配齐配优村两委成员。  

(2)针对“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指导各村党组织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二是建立组织生活纪实制度。三是对各村党组织“三会一课”会议记录资料实行月查。

(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问题整改

2.关于脱贫攻坚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整改工作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经上级部门验收,整改资料已收集归档。二是对村新聘扶贫专干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对整改任务逐条收集完善整改佐证资料。三是2020年7月中旬改厕任务已全面完成,照片及相关资料已全部收集完成。四是相关村党总支会议任命村纪检委员,并报上级批准。五是完善危房改造台账,并对负责危房改造项目村委会委员进行批评教育。

(2)针对危改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建新未拆旧”危改旧房已完成拆除。二是闲置无人的旧房,由于地理位置特殊无法拆除,已采取相关警戒措施,周围拉起了警戒线并竖立了警示牌。

(3)针对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分片干部再次上门宣传扶贫政策,通过开展扶贫夜校等方式,组织贫困户学习脱贫攻坚政策,加强政策宣传力度。二是村级对未获得到户财政奖补资金户的包组干部作出批评教育并责令写出检查。三是经核查对不符合护理补贴条件的,已取消护理补贴,镇林业站及时调整不符合条件的生态护林员。

3.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有差距问题

(1)针对村庄环境整治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召开大关镇爱国卫生运动突击月活动会议和召开大关镇农村人居环境政治工作调研会。二是印发《大关镇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详细部署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三是利用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对桐城市重点文物“茅草堰”的沟渠进行了清理,并发动周边村民组加强“茅草堰”环境保护。四是镇村两级对水源保护地进行动态监测,不定期进行巡查。五是乱搭乱建已进行拆除,乱堆乱放已进行清理。

(2)针对增绿增效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镇林业站已与市苗圃联系调运2000株枫香树苗补植。二是镇林业站加强对村级监督和指导。

(3)针对重点工程推进不够有力问题

重点工程中尚未签约5户已完成签约。

(4)针对拆迁安置不规范问题

一是G206改扩建工程拆迁安置户已完善相关报批手续。二是对相关村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通报批评。三是部分违章建筑拟根据三调数据补办教育用地和设施农用地手续。

(5)针对复垦项目验收后失管问题

树木已清理移栽,土地重新复垦恢复原样。复垦土地上的池塘应当地群众要求,项目区东南侧保留一口约3亩的水塘用于周边耕地灌溉,整改后项目通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核查。

4.关于惠农利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五保户识别不准确问题

一是根据规定不符合特困供养标准按照相关程序退出特困供养。根据划分的保障范围,符合低保政策的已识别为低保。二是镇民政办组织各村进行业务培训,规范相关程序,严把审批关。三是对在册的所有五保进行全面比对,根据安庆市下发的特困供养规范认定审批文件精神做到应退尽退。

(2)低保基础工作不细致问题

一是相关资料已收集齐全。二是镇民政办组织各村进行业务培训,规范相关程序,严把审批关。三是对全镇低保基础工作情况排查,进行全面核对,动态管理。四是经镇纪委核查,对村民政专干给予提醒谈话处理。

(3)针对残补政策实施不精准问题

一是镇民政办组织各村进行残疾人两补业务培训,加强两补政策宣传。二是对全镇残补政策实施自查,自查发现有47户符合条件未申请的,及时宣传政策,纳入补助范围。

(4)针对住房安全保障不到位问题

针对危房居住老人,镇村干部入户走访,上门协调两户子女,告知其赡养义务,现已安置到其子女家安全住房居住。

5.关于精神文明创建不扎实问题

一是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组织召开了业务培训会。二是制定2020年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活动计划,完善每月活动记录资料,改进活动计划,完善工作方案有关表述。三是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综合文化站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走访,查看阵地建设情况以及每月资料收集整理情况,对整改清单中提及的部分村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四是将各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活动开展及软件资料等纳入文明创建工作每季度对村考核内容。

(三)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问题整改

6.关于集体资产处置管理不规范问题

(1)针对集体资产未按规定公开招租问题

一是四个村扶贫项目在项目立项阶段已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指定给相应公司经营。二是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副组长做“三资管理”专题培训,镇财政分局组织各村报账员召开财务知识培训会。三是进一步规范集体资产处置,严把财务审批关,不符合招投标管理要求不予以报账审批。四是镇纪委对四个相关村主要负责同志集中约谈。

(2)针对集体资产租赁期过长问题

一是经双方协商,根据民主评议(四议两公开)结果,经公开公示,重新签订了承包合同(期限3年).二是加强“三资管理”业务培训,镇财政分局组织各村报账员召开财务知识培训会。

(3)针对林地流转不规范问题

一是重新签订林地流转合同,时间套用首次签订合同时间。二是对林场抵押贷款事宜进行协商,希望收回林地经营权,并且已递交回复函与安庆中院。三是12月15日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副组长为大关镇做“三资管理”专题培训。

(4)针对专项资金投资协议不规范问题

一是村两委积极与相关负责人沟通,协商一致将担保人变更。二是加强“三资管理”业务培训,镇财政分局组织各村报账员召开财务知识培训会。

(5)针对集体资产经营存在风险问题

一是镇财政分局开展村级负责人合同法律方面的培训和讲座1场,12月15日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副组长做“三资管理”专题培训。二是相关村补充担保协议,为设备提供担保。三是镇财政分局梳理完善集体资产处置合同,完善过期补签合同,针对合同违约风险比较高的,采取了约谈、警告、限制报账、起诉等措施。

(6)针对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问题

一是经镇纪委核查,对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问题,给予相关村村委会主任提醒谈话处理。二是12月15日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副组长做“三资管理”专题培训,镇财政分局组织各村报账员召开财务知识培训会。

7.关于集体资金使用管理决策不当问题

一是拟定时间重新启动观光园建设工作。二是村自行承担修路工程款250000元并完善审核结算单。三是加强财务审核规范管理,完善报账资料,确保报账手续合规合法、准确完备。四是加强村级财务培训,镇财政分局组织各村进行业务培训。

8.关于未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制度问题

一是镇纪委调查核实并结合调查结果对相关村书记集中约谈。二是镇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程序,镇财政分局严格把关对未进行公开招投标的工程一律不予报账。三是镇招标办积极与市招投标办对接,自2020年12月起指导招标代理公司严格按照市招投标办要求进行规范招标。四是组织村业务人员学习《桐城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管控业务指引》《招投标法》和《审计法》。                                          

9.关于工程项目管理存在不足问题

(1)针对部分村部分工程款支出附件不齐全问题

一是对各村相关支出进行详细核查,各村均按要求补充完善工程量清单。二是组织学习《关于加强桐城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业务指引》,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监管。三是严格审核报账手续,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由包村干部和镇财政分局审批制度。四是镇纪委对镇财政分局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从严从实内部管理,规范程序。

(2)针对部分工程款支付无税票问题

一是镇财政分局组织各村报账员业务培训,增强业务能力,规范报账。二是镇财政分局严把审批关,对未附发票的严格审核把关,不予报账。三是镇纪委对镇财政分局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建议其压紧压实工作职责,完善财务审核及村级报账等相关制度及细则。

(3)针对工程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合同,规范报销拨款程序.二是鉴于镇财政分局审核把关不严,镇纪委对镇财政分局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

10.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1)针对大额现金支付费用问题

一是加强财务审核,给每个村设置月现金报账累计1000元上限,严格要求各村执行,规范统一各村银行发放清册,发放类严格执行“一卡通”制度,委托代发类采用“一卡通”途径发放。二是镇纪委对镇财政分局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三是12月19日镇财政分局组织各村报账员业务培训,增强业务能力,规范报账。

(2)针对报销原始凭证不齐全问题

一是强化公开公示力度,核实重要报账佐证资料,开展账实核查工作30场次。二是相关村级报账员对原始凭证均已收集完善到位。三是镇纪委对镇财政分局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

(3)针对支出依据不充分问题

一是镇财政分局指导相关村完善报销清单。二是追回多报60元款项,并给予村级报账员谈话提醒。三是强化公开公示力度,核实重要报账佐证资料,开展账实核查工作。四是镇财政分局组织各村报账员业务培训,增强业务能力,规范报账。   

(4)针对费用支出不合逻辑问题

一是经镇纪委核查,村级报账员工作不细致,审核把关不严,给予相关村级报账员提醒谈话处理.二是时任大关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统管会计、资金会计负有审核把关不严责任,鉴于两人已离职,镇纪委对镇财政分局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三是镇财政分局组织各村报账员业务培训,增强业务能力,规范报账。   

(5)针对跨期报销费用支出问题

一是村级经济拮据,未能及时予以报销,至后期经济宽裕才及时予以报销。二是镇财政分局组织各村报账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规范报账程序。三是镇财政分局根据各村日清月结按年报账情况开展“三资”工作评分,故意跨期给予扣分。

(6)针对费用支出不合规问题

一是对垫付资金追回,已向相关人员下发追缴通知书,目前正在全力追缴中,但村已清户对象,无法追缴。二是费用支出不合规的部分全额退回村级账户。三是时任村报账员对票据审核把关不严,未及时认真核对票据清单,镇纪委给予提醒谈话处理。四是镇财政分局加强财务审核,给每个村设置月现金报账累计1000元上限,严格要求各村执行,规范统一各村银行发放清册,发放类严格执行“一卡通”制度,委托代发类采用“一卡通”途径发放。五是镇财政分局组织各村报账员业务培训,增强业务能力,规范报账。   

(7)针对债务化解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相关日用品和菜金已经通过司法途径开展诉讼、追讨欠款,债务已经化解。二是积极谋划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11.关于“三务”公开不规范问题

一是成立了由镇民政办、镇财政分局、镇农组办等部门组成的党务村务财务公开领导小组,强化对“三务”公开指导。二是按照有关要求制定了村级“三务”公开具体清单,及时下发到村。三是有关部门结合日常工作指导各村做好“三务”公开,结合督查,将“三务”公开情况纳入各有关部门考核范围。四是各相关村均已落实整改,2020年度公开底册规范整齐,将电子档公开资料按年度装订成册公开栏均已按照要求更新到位。

12.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一是经镇纪委核查对时任党总支书记立案审查,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现任村党总支书记警示谈话。二是镇财政分局会同镇农经站深入开展清产核资工作,镇农经站负责审核应予核销的应收应付款项,镇财政分局负责账务处理,陈欠账务将于2021年新一轮清产核资工作中予以核销。三是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教育培训,开展村级财务管理培训。

(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情况方面问题整改

13.关于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1)针对部分村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2020年10月27日召开发展党员工作会议,重点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调度。二是完成前四季度农村基层党建考核,对考核排名靠后村进行了提醒。三是12月2日召开党建工作培训暨重点工作布置会。四是村级定期召开支委会研究党务工作,逐步整理归档党建资料。五是每月检查各村“三会一课”执行情况,反馈存在问题。

(2)针对党总支班子不健全问题

一是青龙村支委委员已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二是安排2名村级后备干部进村跟班学习,为2021年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储备人选。三是通过日常走访入户等方式,截止目前摸排出20余名优秀青年、发展能手,建立台账。

(3)针对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

一是督促各村制定了“每周一学”计划,村两委定期做好学习笔记。通过学习强国手机客户端,及时跟进学。定期各村党员登录情况进行排名并通报,并纳入宣传工作每季度对村考核内容,不定期对各村开展集中理论学习指导,明确党员干部年度理论学习任务。二是理论联系实际学,及时向人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

(4)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问题

一是完成对发展党员情况核实认定。二是2020年10月27日大关镇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就发展党员相关工作进行部署。三是2020年度四季度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村级分类考核。四是2020年9月-11月份组织人员对全镇2012年以来发展党员情况进行核查。

(5)针对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问题

一是镇农组办指导各村党组织将“两书一章”学习列入“每周一学”计划,利用村“两委”会议开展集中学习,并规范做好记录。二是分支部规范召开下半年组织生活会,并及时规范记录。

(6)针对“四议两公开”不规范问题

一是召开业务培训会,组织学习《关于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实施意见》,掌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内容和运行程序等。二是“四议两公开”规定程序进行,“两公开”有关佐证资料妥善保管,专人负责。

(7)针对村务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村务监督委员会知识,镇民政办针对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加强指导,。二是督促各村严格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责任,主要监督村内决议执行情况及“三务”公开情况,村内资产资源监管情况。三是2021年3月21日,镇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业务培训会,明确工作职责。

14.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够严肃问题

(1)针对民主生活会开展不扎实问题

一是指导各村党组织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二是10月14日下发《关于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提醒》,对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业务指导。三是利用“三会一课”10月份检查,发现并反馈问题;四是指导各村完成召开组织生活会,完成对各村组织生活会检查;五是相关八个村党组织书记集中谈话。

(2)针对组织生活会开展不正常问题

一是指导各村党组织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二是对组织生活、发展党员等进行了业务培训,开展村级党建专干业务培训,召开党建工作例会。三是要求各村12月完成召开组织生活会,2021年1月底完成对各村组织生活会检查;四是对相关九个村党组织书记集中谈话。

(3)针对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督促村规范民主评议党员程序。三是要求各村完成召开民主评议党员和对民主评议党员检查。四是对相关八个村党组织书记集中谈话。

(4)针对党日活动落实有差距问题

一是开展学习《印发<关于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二是要求每月5日前各村党组织报送每月主题党日活动计划;三是对各村党组织主题党日记录资料实行月查。

15.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一是镇农组办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不及时缴纳党费的党员在党员大会上予以批评,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经核算后补交党费。二是制发《党费收缴登记簿》电子版,下发至各村。三是下发《党费缴纳管理》,明确党费收缴标准、党费交纳、党费收缴管理、党费收缴公示制度等要求。四是就部分党员交纳党费金额与公示问题提交了情况说明。五是开展2020年党建工作检查,将党费收缴纳入农村基层党建检查内容。六是对9个相关村党组织书记集中谈话。

16.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各村党组织利用村“两委”会议学习《桐城市村干部行为规范(试行)》。二是制定《大关镇2020年发展党员计划统计表》《大关镇2020年拟发展对象名册》。三是各村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四是选一批先进典型,及时在新闻媒体刊载事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五是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通过上廉政党课、开展谈心谈话等方式,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三、建立长效机制,深化巡察整改成效

大关镇党委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持续跟踪督办。坚持把巡察整改中已建立和完善的制度落实到位,同时继续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真正用制度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效果。通过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不断推动各项工作上新水平、出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6-6713109;邮政地址:桐城市大关镇政府4楼;电子邮箱:tcsdgzjw@163。



                                                                                                      中共桐城市大关镇委员会

                                                                                                               202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