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水产服务中心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桐城市纪委监委 桐城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7-06 00:34    浏览:3651次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13日至7月2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水产服务中心进行了巡察,2020年9月2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水产服务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水产服务中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工作。2020年10月16日召开了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整改期间召开班子会议5次、干部职工会议4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完善,形成了《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水产服务中心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和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及组织力欠缺情况等三个方面为主要整改内容;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二级机构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中心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机构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改工作采取周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干部职工年度绩效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方面问题整改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

一是制定了《2020年度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每次学习由班子成员领学,并要求所有在职职工参与学习,确保不漏一人。二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列入《2020年度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每月开展一次全体干部职工的集中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理论素养。三是对上级的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和交流讨论,保证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2020年中心多次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组织了专题学习、交流讨论和工作布置,确保“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落实到位。

2.针对发挥全市水产业管理和水产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不够充分问题

一是组织水产技术推广站人员对全市的渔业分布和构成等情况进行了摸底,制作了《桐城市精养水域清册》,对全市的养殖情况做到了情况清、底细明。二是开展调研和走访,帮助养殖企业(户)解决实际问题。2020年9至11月份,中心针对特大洪涝灾害情况,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到养殖生产第一线,指导灾后生产恢复,帮助解决保险理赔和救灾资金申报等事项。

3.针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环保、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加强了政治理论学习,每月都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提高了班子的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中央、省、市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力推进,确保每一项重大决策部署都落实到位。如2020年下半年,中心多次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组织了专题学习、交流讨论和工作布置,确保“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落实到位。二是聘请省农科院水产研究所对嬉子湖、菜子湖、白兔湖的渔业资源及水环境进行了调查和监测,2020年9月和12月份,开展了二次调查。三是2020年10至12月份对养殖企业(户)开展了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督促养殖企业(户)限期整改,形成了闭环管理。

4.针对机构改革进展缓慢,基本处于停滞状态问题

一是市农业农村局成立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渔业行政执法大队,目前正在统筹安排人员。二是加强了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主要负责人与部分职工开展谈心谈话,实施新的管理制度,所有干部职工现在都能服从中心工作安排,履职尽责。

5.针对部分干部职工对纪律和规矩的敬畏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在每月集中学习时安排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的学习,提高干部职工对纪律和规矩方面的敬畏之心。二是在10、11、12月份,分别由班子成员带队对下属机构的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严把纪律关。三是对巡察组进驻期间离开本市未报备的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两位同志深刻认识了自己的错误,做出了书面检查。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整改

6.针对部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存在一定风险问题

一是组织业务人员参加各种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二是对2020的申报项目进行严把关,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一律不予申报。如在渔业救灾资金分配方面,中心组织人员对申报企业(户)进行了实地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6家企业(户)不予通过。三是对2019年申报的省级财政补助项目中评审专家签名一事和2017年8月30日申报的项目审核表中市水产局于8月25日盖章同意申报一事进行了调查核实,经调查,评审专家签名系专家本人签名,8月25日盖章一事是工作人员笔误,未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已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7.针对形式主义的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一是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等规章制度,让干部职工明白什么事不能做,做了应得到什么处罚,从而对规矩产生敬畏之心。二是制定《桐城市水产服务中心机关管理制度》,将制度执行情况与工资、福利、绩效等待遇挂钩,实行奖惩,以制度约束行为。三是2020年10至12月份对养殖企业(户)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督促养殖企业(户)限期整改,形成了闭环管理。四是建立健全了巡湖日志,巡湖记录详实、完备,充分反映了巡湖的实际情况。五是筹措资金购买实验室相关设备和耗材,抽调技术人员到实验室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监测,有效发挥保障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的作用。

8.针对执法不作为的现象比较明显问题

一是组织渔业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渔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学习,2020年12月派员参加了全省渔船船员安全管理和渔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全员参与了2020年渔政执法能力提升活动,2020年度中心有3人通过了全国渔政执法资格考试,取得了渔政执法资格。二是2020年下半年以来,中心严格按农业行政执法程序办理案件,细化处罚标准,依据事实给予处罚,查办行政案件24起,行政处罚24人,移交公安机关案件7起,严厉打击了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电鱼为主的涉渔违法犯罪行为,使行政处罚达到处罚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

9.针对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组织渔业行政执法人员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参加各类渔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2020年12月派员参加了全省渔船船员安全管理和渔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二是对近三年的卷宗进行了梳理,按规定进行了补缺补差。三是加强了项目申报的宣传,除在网站公示外,要求各镇(街道)水产站与养殖企业多沟通,使广大养殖企业(户)了解项目情况。

10.针对部分固定资产和行政处罚扣押物的管理和监管不到位问题

一是在湖管会办公场所张贴了安全警示标识,防范安全隐患,同时就湖管会办公场所处置问题向农业农村局汇报,交付农业农村局处置。二是建立了《登记保存物品管理制度》,分别安排了专人负责扣押收缴物的登记、保管和审核。

11.针对各种专项财政资金的管理有较大风险问题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各类学习和培训,提升财务人员的能力,2020年10月份安排财务人员参加了全市2021年预算编制培训会。二是设立专项资金管理账户,将项目资金与机关经费区分,如长江禁捕退捕专项资金。加强了对资金的监管,未发现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和专项资金的情况。

12.针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有欠缺问题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2020年10月份安排财务人员参加了全市2021年预算编制培训会。二是对有关公务接待进行了核查,完善了有关手续。三是建立了《食堂工作管理条例》,安排专人对每天的菜品进行审核,再由办公室复核,依据制度堵住了漏洞。四是针对食堂管理存在漏洞问题,中心通过征求职工意见,于2021年2月关停了食堂。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问题整改

13.针对原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充分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在“三重一大”等事项上广泛听取职工的意见,并严格按程序进行办理,2020年10月21日,中心召开了二级负责人会议,专题研究渔业救灾资金分配问题。三是加强对各类项目的监管,项目的申报、检查、验收等情况必须在班子成员会上经集体讨论研究后再做出决议,如2020年8月3日召开了班子成员会,讨论研究了湖泊拆围补偿资金发放分配问题。

14.针对人浮于事的现象十分突出问题

一是市农业农村局已成立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渔业行政执法大队,目前正在统筹安排调整人员。二是建立了《桐城市水产服务中心机关管理制度》、《食堂工作管理条例》等各项管理制度,定人定岗,转变了人浮于事的现象。三是加强了对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学习,提高了业务能力,2020年11月份组织参加了2020年桐城市水产服务中心养殖技术培训班,聘请省农科院水产研究所专家授课,增强广大水产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

15.针对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制定《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制度》《桐城市水产服务中心机关管理制度》等制度,用制度约束规范干部职工的行为。二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力度,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举一反三,防微杜渐,杜绝各类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2020年10、11、12月份,分别由班子成员带队对下属机构的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严把纪律关。

16.针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短板较多问题

一是原水产局党总支、机关支部、渔技支部、湖管会支部已于2019年10月撤销,重新成立了水产局支部,并按规定开展了各项活动。二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明确专人严格按规定收缴党费。

17.针对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一是2020年11月20日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是按要求召开了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明确由组织委员负责组织生活会的记录和相关资料的收集。

18.针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制定《党支部2020年度工作计划》,对“三会一课”制度等组织生活进行规范,2020年支部每月按计划开展了相关活动。二是支部书记对本年度的“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明显问题。

19.针对党员个人学习普遍存在不足问题

一是按照《党支部2020年度工作计划》《2020年度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的安排,每月都安排了一次党员集中学习,在职党员都参加了学习。二是2020年10份检查了2名同志的学习笔记,都按要求进行了记录。三是将党员的个人学习情况纳入年度民主评议,与测评挂钩。

三、持续整改巩固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一)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统领事业发展的能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夯实支部建设,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下大力气推动解决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大水面生态渔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努力实现干部清正、职工清廉、政治清明。 

(三)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事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持续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牢记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着力围绕服务群众推动当前工作,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推进我市渔业经济快速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

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6201531;邮政地址:桐城市龙眠东路127号;电子邮箱:scj17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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