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主任潘旭星受贿、贪污问题。2006年-2020年,潘旭星在任市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市防疫站副站长和市疾控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药品采购、人员聘用、职称晋升等方面为他人提供方便、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87.685万元;在任市疾控中心主任期间,通过虚列开支、虚报发票、套取项目资金等方式侵吞公款57.80867万元。2021年1月,潘旭星受到开除党纪、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