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双港镇委员会关于村级党组织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桐城市纪委监委 桐城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2-10 07:17    浏览:5828次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1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双港镇村级党组织进行了巡察。2020年5月22日,市委巡察组向双港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问题导向,坚定坚决扛起整改责任

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双港镇党委反馈巡察意见后,镇党委高度重视,严格要求各村党组织及各责任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照单全收、真抓真改,务求让问题整改成为一次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促进规范工作的重要机遇,认真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强化思想认识,压实整改责任。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做好巡察的“后半篇文章”,把忠诚干净担当体现到落实整改落实的具体行动上。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双组长,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镇党委组织各村、各部门先后多次召开专项调度会议,传达学习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精神,认真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对整改措施进行细化、实化、具体化。                          

(二)强化以上率下,明确整改任务。切实承担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镇党委主要负责人牢固树立“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的意识,对各村党组织和各部门整改措施制定和进展情况亲自调度、亲自把关,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单”。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1项32个问题,镇党委要求各村党组织、各部门逐条逐项进行梳理,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根据问题性质明确责任领导、根据部门职能明确责任单位、根据个人分工明确责任人、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整改时间,做到真抓真改、严改实改,确保改彻底、改到位。

(三)强化工作调度,确保整改实效。把整改好每个问题进而促进各项工作作为巡察整改的最终目标,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加强工作调度,建立了“双组长双周调度、牵头领导每周调度、责任单位及责任村适时汇报”工作机制。巡察整改工作全面启动以来,双港镇召开整改专题会议7次以上,财政分局、农组办等部门召集各村主要领导及业务员召开调度会议5次以上,对巡察反馈的一些见人见事的问题及重点难点问题,如“软弱涣散村整顿不到位”、“规避镇三资中心招投标”、“资料造假、雷同”、“小工工资无明细清单”等方面问题,坚持全面跟踪落实,每周了解进展情况,严格工作要求,严明工作责任,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坚持精准施策,不折不扣落实整改任务

(一)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问题整改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问题

(1)针对学习内容不够全面问题

一是镇宣传部门组织各村开展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对各村两委90余人开展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均为合格。二是今年以来,镇农组办、宣传部门等要求各村利用“学习强国”、文都e家、远程教育等网络平台加强了乡村振兴及强农富农等最新的理论和政策的全面学习,提升了理论水平。三是镇农组办、宣传部门对各村的学习落实情况开展了2次以上监督检查。巡察后,各村学习落实情况明显改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学习重点,内容进一步全面。

(2)针对学习态度不够认真问题

一是镇宣传部门要求各村结合实际,制定了2020年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各村每月按照计划开展了学习活动,并作好记录。截至9月,各村每月按计划已开展9次学习活动。二是双港镇召开了2次理论学习宣讲报告会,并要求各村书记参加,提升了村两委理论水平。三是全镇18名分工村干部分别到各村开展了宣讲,强化了理论指导,提升了村干部学习热情;四是镇宣传部门到各村进行了理论学习的督查指导,各村两委持续完善个人学习笔记,端正了学习态度。

2.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履职不到位问题

(3)针对扶贫资料填写不规范问题

一是镇扶贫办督促长枫村汪孔志等6户贫困户的包保村干部胡习珠等转变了工作作风,对户档资料开展了“回头看”,立即更正了前期填写不规范的扶贫手册及信息对照表等,做到了补缺补差。二是镇扶贫办对各村扶贫专干开展了3次以上业务培训,对扶贫手册及各种表格的填写规范要求进行再次指导,提升了各村扶贫专干业务水平。三是结合脱贫攻坚调研、普查等,镇扶贫办对各村户档、村档等扶贫资料进行了多次督查,要求各村对基础性资料进行了动态更新。目前,各村扶贫基础性资料规范。

(4)针对基础资料存在逻辑错误问题

一是镇扶贫办督促青城村贫困户的包保村干部强化责任意识,对户档资料进行了清查整理,立即更正了前期存在逻辑性错误的贫困户信息对照采集表,做到了查缺补漏。二是镇扶贫办对各村扶贫专干开展了3次以上业务培训,对扶贫手册及各种表格的填写规范要求进行再次指导,提升了各村扶贫专干业务水平。三是结合脱贫攻坚调研、普查等,镇扶贫办对各村户档、村档等扶贫资料进行了多次督查,要求各村对扶贫基础性资料进行了动态更新,及时补缺补差。

3.关于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不够扎实问题

(5)针对扫黑除恶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镇综治中心督促鸭子村两委学习了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要求鸭子村利用电子显示屏并增加横幅等,营造宣传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二是镇综治中心要求青城、天城村组织业务经办人员重新规范整理了扫黑除恶资料并积极传达学习了今年镇级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做好会议记录,归档整理。三镇综治中心要求青城、天城等14个村针对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反馈双港镇问题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进行了补缺补差,完善工作总结及相关资料。四是镇综治中心组织各村业务人员开展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提升工作能力,并开展了督查,各村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开展。

4.关于基层组织建设较为薄弱问题

(6)针对软弱涣散村整顿不到位问题

一是镇农组办要求2018年软弱涣散村唐兴村和2019年软弱涣散村天城村组织人员对整顿工作相关材料进行了重新整理并妥善归档,方便查阅。二是镇农组办组织了2期党建业务员培训班,加强了对村级党建业务员的培训指导,提高了业务能力水平,同时建议唐兴、天城等村调整人员分工、加强党建工作的力量。三是根据市级政策,加强了对资产资源相对匮乏、集体经济基础薄弱村的政策扶持,2019年度帮助天城村争取了市级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40万元建设烘干房项目,现已实现收益。2020年继续争取了桐城市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飞地”抱团项目资金130万元,用于壮大白果、长枫、民畈等村集体经济;四是镇农组办要求唐兴、天城村党总支书记对软弱涣散村整顿不到位或成效不明显问题进行检讨,提高其思想认识,督促加强村集体经济谋划。

(7)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问题

一是镇农组办分别对反馈问题中涉及党员的发展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在相关村党组织党员大会上作通报。经核查,由于长枫村胡习珠等时任党建业务员等业务不熟,加上部分参会人员未及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以致出现了上述问题中的各类情况。二是镇农组办组织各村党建业务员进行了2次以上业务培训,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规程》,提高党建业务员的思想认识和发展党员工作的业务能力。三是加强了建章立制,要求各村党组织严格按照发展党员流程,执行发展计划,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目前提交镇党委会议研究的“四类人员”材料齐全,程序规范;四是镇纪委对长枫村3名党建业务员进行了批评教育,督促其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党建业务水平。
    5.关于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不严肃问题

  1. 针对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镇农组办组织全镇18个村党建业务员开展了2次业务培训,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提高了党建业务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熟悉程度。二是通过要求各村党组织在开展党内组织生活时邀请分工联系的领导到会指导,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提升了组织生活的质量。三是镇农组办印发了《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落实组织生活有关制度的通知》,并已经开展了2次党建工作检查,检查结果与季度考核直接挂钩,有效推动了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四是目前各村党组织2020年度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规则,民主生活会正常召开。

    (9)针对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问题

    一是镇农组办组织全镇18个村党建业务员开展了2次业务培训,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镇组织干事再次说明民主评议党员必须以支部为单位进行,加强各村党建业务员对民主评议党员规范的认识。二是通过要求各村党组织在开展党内组织生活时邀请分工联系的镇领导(党建指导员)到会指导,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提升了组织生活的质量。三是镇农组办印发了《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落实组织生活有关制度的通知》,并已经开展了2次党建工作检查,检查结果与季度考核直接挂钩,有效推动了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

    (10)针对党员组织生活会开展不正常问题

    一是镇农组办组织全镇18个村党建业务员开展了2次业务培训,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提高了党建业务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熟悉程度。二是通过要求各村党组织在开展党内组织生活时邀请分工联系的镇领导(党建指导员)到会指导,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提升了组织生活的质量。三是镇农组办印发了《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落实组织生活有关制度的通知》,并已经开展了2次党建工作检查,检查结果与季度考核直接挂钩,有效推动了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四是目前,各村党组织2020年度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规则,组织生活会已正常召开1次。

  1. 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镇农组办指导福塘村3个党支部按照要求划分了5个党小组,并做好了活动记录。二是2020年,镇农组办均要求各村邀请了镇分工村干部到村上党课。三是镇农组办组织全镇18个村党建业务员开展了业务培训,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提高了其对“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的思想认识,强化了业务水平。四是镇农组办印发了《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落实组织生活有关制度的通知》,目前已经开展了2次党建工作检查,检查结果与季度考核直接挂钩,有效推动了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2020年,各村严格落实党组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正常开展,活动记录齐全。

    (12) 针对党务村务公开不规范问题

    一是镇党政办、农组办要求双铺、长枫等13个村组织业务人员对近年党务、村务公开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并整理完善。二是举一反三,镇党政办、农组办督促全镇18个村做好了2020年度的党务、村务工作,同时形成了的规范党务、村务公开底册。目前已公示公开3期(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三是建立了督查检查机制,镇党政办、农组办等部门定期对各村后期党务、村委公开底册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补缺补差。

    (13)针对党员活动日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镇农组办组织全镇18个村党建业务员开展了业务培训,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镇组织干事详细讲解了党员活动日制度,提高了党建业务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熟悉程度。二是镇农组办要求长枫等6个村按照要求,采取集中学习、志愿服务等方式,每月10日开展党员活动日,并将资料归档整理,防止遗失。三是镇农组办已开展了2次党建工作检查,检查时详细说明了党员活动日开展的程序、内容及活动资料的收集归档,督促各村党组织按照要求落实了2020年度党员活动日活动。

    6.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问题

    (14)针对党费收缴工作不力问题

    一是镇农组办要求福华等全镇18个村立即开展了党费收缴情况核查,将不缴纳党费人员进行了造册登记和核算,及时进行了追缴,共计追缴党费16882.8元至镇农组办,下一步缴至市委组织部。二是镇农组办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村利用党员大会等加强了对党员交纳党费义务的宣传教育,提高了党员对缴纳党费义务的思想认识。2020年,各村采取现金、转账等方式,党员同志们按时缴纳了党费。三是镇农组办督促各村加强党费收缴力度,及时公示公开收缴情况,建立了台账,进一步规范了党费收缴工作。

    (15)针对远程教育制度落实不够好问题

    一是镇农组办指导双铺等8个村制定了2020年播放计划,要求每个村明确了远程教育站点管理员2人,加强了对远程教育站点的维护和使用,负责记录整理归档,防止缺失。二是除疫情防控和防洪防汛外,在镇农组办督促下,2020年各村按照播放计划落实了远程教育,并做好记录的收集整理归档。三是镇农组办已经开展了2次党建工作检查,各村远程教育落实较好,要求检查结果与村季度考核直接挂钩,有效推动了制度落实。

    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16)针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力问题

    一是镇宣传部门要求双铺等14个村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了《桐城市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实施方案》及《村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建设模板》,各村业务员熟悉了市级文件精神和标准,提高了思想认识。二是镇宣传部门指导双铺等14村业务人员对前期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资料进行了清查整理。目前,各村已按照“七个有”的标准,规范整理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档案资料,并按照要求每月开展4次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三镇宣传部门要求青城等8个村级党组织业务人员对党员的信教情况开展了再摸排并建立了台账,与每位党员签订了不信教承诺书,并整理归档。

    (17)针对少数村宗教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镇统战部门要求青城、唐兴村统战委员认真剖析了自身在宗教场所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疏忽,督促其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意识。二是镇统战部门要求天城、青城村在村两委会上集中学习了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并对各村18名民宗工作信息员进行了新修订的《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测试,均为合格。三是镇统战部门下发了《桐城市佛教未批准登记场所依法管理责任书》及佛教活动场所管理制度,要求天城、青城村两处宗教场所成立了民主管理小组,并每月开展了一次日常走访,查看宗教场所消防、用电、用火安全情况及是否存在商业化倾向,并建立了管理台账。

    (三)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整改

    8.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18)针对拆分项目,规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问题

    一是镇招投标领导小组牵头成立的核查小组对练潭、山明及双铺村上述相关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分别出具了3份核实情况表。其中,山明村2017年高铁安置点3个项目系不同性质且工程时间相隔较长,所以分为3个工程招标。,练潭村部因2016年洪水受淹,市镇两级要求练潭村尽快重建为民服务中心,由于时间紧急加之资金困难,所以将为民服务中心分为土建和装饰两个子项目,分年度实施,在镇三资中心招标。双铺村2017年党建标准化建设工程为加快施工进度,分为2个子项目在镇三资中心招标。二是镇财政分局8月份出台了《双港镇、村招投标管理办法》,并对各村开展了2次招投标业务培训会议,健全招投标制度。三是镇财政分局要求练潭、山明及双铺等3个村在村两委会议上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桐城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加强思想认识,举一反三。各村巡察后的工程项目严格履行了招投标程序或“四议两公开”程序。

    (19)针对拆分项目,规避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招标问题

    一是镇招投标领导小组牵头成立的核查小组对南河等村共计43项工程招投标情况进行了核查,存在履行招投标程序不严问题,镇纪委对郑圩等9个村时任村委会主任进行提醒谈话。二是镇财政分局8月份印发了《双港镇、村招投标管理办法》,开展了2次招投标业务培训会议。同时,设立了专人负责村级工程项目招投标,并开展了村级招投标监督检查,强化程序意识、规范意识。三是要求南河等村在村两委会议上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桐城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加强思想认识,熟悉招投标程序,举一反三。各村巡察后的工程项目严格履行了招投标程序或“四议两公开”程序。

    (20)针对部分工程未招标未审计问题

    一是镇招投标领导小组牵头成立的核查小组对练潭、唐兴及山明村上述共计9个未招标的工程项目情况进行了核查,未发现违纪违法情况,但山明、练潭、唐兴等3个村存在履行招投标程序不到位问题,镇纪委对3个村时任村主任进行提醒谈话。二是镇财政分局要求唐兴村重补了该土地增减挂工程的监理报告,并聘请了第三方机构对山明、长枫、徐杉、潘赛、郑圩及福塘村等6个村的相关工程项目进行了重新审计。因时任双港镇财政分局局长存在审核把关不严问题,镇纪委对其进行提醒谈话。三是镇财政分局8月份印发了《双港镇、村招投标管理办法》,并开展了2次招投标业务培训,要求各村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桐城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强化规矩意识,举一反三。巡察后,各村工程项目严格履行了招投标和审计程序。

    9.关于集体资金资产出租出借管理不规范问题

    (21)针对对外投资担保程序不合规,资金存在安全风险问题

    一是镇财政分局已要求龙山村聘请了第三方机构对150万元的投资资金进行风险安全评估,出具了评估报告,并与新的担保人潘亚凯以房产为担保的方式重新签订了担保合同。二是山明村当年为壮大村集体经济,按照《桐城市2017年付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将50万元的资金入股“双港镇山明村特色火龙果种植采摘产业园项目”,每年分红2.6万元,农脉家庭农场用油坊及鱼塘设备(评估公司评估价为78万元)等进行担保,并签订承诺书,资金安全。三是镇财政分局对龙山、山明村业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普及了投资担保的法律知识,加强了上述资金的跟踪管理,提高信用担保安全和质量。

    (22)针对集体资产资源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租问题

    一是镇财政分局核查小组分别对青城等4个村资产资源未通过镇三资中心公开招租问题开展核查,青城村经村两委研究决定后将该村闲置教学楼出租。福塘村将黑狗段水面周边的280亩土地经四议两公开程序后,入股百林家庭农场,约定分红2万元/年,期限10年。龙山村经村两委研究,将小南河100亩水面以年租金2.5万元出租给刘某,将谢山桥至张赛闸水面以年租金2万元出租给吴某,合同期限仅1年,所有收入均入村集体账户。双铺村2018年将老村部以竞价方式出租,最终余某以1.2万元中标。二是镇财政分局8月份开展了业务培训,要求各村专题学习了《桐城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加强了各村对集体资产资源租赁法律法规认识和了解。三是镇纪委对青城等4个村村委会主任进行批评教育,督促严格遵守集体资产资源招租程序。

  1. 针对现金支出控制不严,存在单笔大额现金支付现象问题

    一是经镇财政分局核实,长枫等村在支付相关款项时,由于部分领款人书写困难,叫人代签,所以出现笔记雷同情况。同时,镇财政分局要求长枫等5个村财监委小组成员对本村单笔大额现金支付情况作出了说明。二是镇财政分局要求长枫等村将上述核实结果在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大会中予以通过,并将结果及时在村公示栏中进行公开公示4次。三是镇财政分局8月份对各村报账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要求长枫等5个村重点学习了《桐城市农村集体资金代理服务实施细则》等文件,提高了对资金支出管理规范的思想认识。同时,开展了专项督查。巡察后的各村小工工资均坚持打卡发放,杜绝了大额现金支付的类似现象发生。

    (24)针对资金支付不合规问题

    一是镇财政分局对福华等3个村种粮承包大户和村民组长提供的3份发放依据进行了审核,并在村公示栏及时进行公开公示。二是是镇财政分局8月份开展了报账员业务培训,组织各村学习了《桐城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文件,严格规范了资金支付程序。三是2020年镇财政分局对各村进行了村级财务检查,未发现类似情况。

  2. 针对小工工资支出无明细用工清单,真实性存疑问题

    一是镇财政分局要求福华等15个村财监委成员对反馈本村小工工资无明细清单情况开展核实56人次,出具了核实情况并签曙了意见。各村用工基本属实,但由于时任报账员业务不熟,工作不细致,原始明细清单遗失,以致在巡察时提供不出真实性的佐证资料。二是镇财政分局要求福华等15个村财监委成员将核实结果在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大会中通过,并对通过的结果及时在村公示栏中进行了公开公示。三是镇财政分局组织召开了各村报账员业务培训会2次,集中学习报账事项及材料规范,举一反三。同时,镇财政分局严把小工工资报账事项和材料,无用工明细清单的一律不予报账。巡察后,各村小工工资支出清单完善。四是为规范各村报账程序,镇纪委对长枫村胡习珠等15个村报账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后期完善小工工资明细清单,确保真实性。

  3. 针对经费报销手续不全问题   

    一是镇财政分局要求鸭子等5个村财监委小组成员对问题中本村经费报销手续不全情况进行了核实,因当时报账员业务不熟,工作不细致导致部分报账手续不全。二是镇财政分局要求鸭子等5个村补齐了问题反馈的中的购物清单和经手人、证明人签字手续。同时,镇财政分局追缴回了福塘村不合理租车费450元,并缴入村级资金专户。三是镇财政分局8月份组织根报账员进行了业务培训,重点强调了报账规范手续,严格经费报账审核把关环节。巡察后,各村经费报销手续齐全。四是由于时任镇财政分局张小四对问题反馈中的鸭子等5个村报销手续和材料审核把关不严,镇纪委对其进行了提醒谈话。

  4. 针对救灾款发放不及时不到位问题

    一是经镇民政办核查小组核实,天城、双铺及龙山等3个村当时的3万元救灾款项可以用于抗洪抢险、灾后重建等,在报账时未在报销封面上注明从救灾款中列支。二是民畈村将受灾村民生活救助救灾款1.4万元用于灾后村部维修等费用支出,镇纪委对时任村报账员进行诫勉谈话,强化其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三是2020年度,镇安全办加强了救灾款项的管理和发放,建立了台账,并按时开展督查,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8)针对收入入帐不及时问题

    一是镇财分局要求福华、民畈村财监委成员对本村入账不及时情况进行了核实,由于时任报账员工作不细致,导致了入账混乱情况。二是镇财政分局8月份对各村报账员开展了业务培训,组织学习了《关于切实加强全市村级收入专用票据管理的通知》及《双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双港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提升业务能力,强化了规矩意识。巡察后,福华、民畈村严格执行票款同步,村集体收入及时入账。三是镇纪委对福华、民畈村报账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提高其对财务收支管理规定的思想认识。

    (29)针对以材料费发票代替工程发票问题

    一是镇财政分局核查小组成员对青城村、潘赛村、南河村等3个村用材料发票替代工程发票问题进行“回头看”,此3个村当时均是为了降低税额,未发现违纪违法问题。二是镇财政分局要求青城等3个村组织学习了《双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双港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提高了规范财务管理的思想意识和规矩意识。三是镇财政分局8月份对各村报账员进行了业务培训,重点学习了报账事项材料规范。巡察后,镇财政分局严格审核村级工程项目资金报账材料,未出现材料发票替代工程发票问题。

    (30)针对无依据发放工资问题
        一是镇财政分局核查小组对天城、龙山村提供的材料开展了核查,对龙山村2018年违规发放5名党小组组长工资2000元进行全额追回,缴入村级资金专户。二是镇财政分局8月份对各村报账员开展了业务培训,学习了工资发放的规定,强化了规范意识。三是镇财政分局加强了各村报账事项和材料的审核把关,无依据、不规范的报账事项和材料材料一律不予通过,杜绝了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四是镇纪委对龙山村村委会主任进行了批评教育,提高其思想认识,规范村级财务。

    (四)基层党员干部作风方面问题整改

    11.关于部分村干部工作作风不够务实问题

    (31)针对少数村党建等资料整理请小工代劳问题

    一是镇财政分局核查小组对龙山、天城村发放聘用人员工资情况进行了核查,2个村立即停止了聘请村两委之外人员代劳填写党建或扶贫资料行为。二是镇农组办组织天城、龙山村党建业务员进行了2次业务培训,重点学习了发展党员程序及三会一课填写规范和纪律,要求2个村必须明确了党建业务员专项负责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压实责任,强化认识。三是今年6月、8月镇农组办、扶贫办分别开展了党建和扶贫资料督查指导,进一步规范村级各项资料的整理及动态更新。四是镇纪委对龙山、天城村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提高其思想认识,督促转变工作作风。

  1. 针对资料存在造假、雷同现象问题

    一是镇纪委要求郑圩村党总支书记对2016年述职述廉报告中出现“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问题作出检查。二是要求天城、南河村党总支书记对党组织会议记录雷同情况作出检查。三是要求龙山、潘赛、福华村党总支书记对述职述廉报告雷同情况作出检查。督促上述责任人加强学习,立行立改。四是镇农组办、宣传办指导郑圩等6个村党总支书记带头学习了最新的时事政治和政策理论,并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新思想、新战略,强化了理论武装。五是镇农组办要求天城、南河村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落实组织生活有关制度的通知》,按期开展组织生活并分别做好记录,杜绝了雷同现象。六是镇农组办指导龙山等6个村党组织书记结合自身和工作实际,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并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了质量。

    三、坚持常抓不懈,有力有效扩大整改成果

    经过近三个月的集中攻坚,我镇村级党组织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这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以高质量整改推进村级各项工作规范性开展。

    (一)注重全面整改,持续强化政治担当。继续抓好党委主体责任,严格要求各村党组织咬住问题不放松,不达目标不罢休,做到全面改、深入改,确保改到位、改彻底,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再巩固、再提升;对需要持续推进的,按照既定方案和整改措施,加强督查评估和跟踪问效,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二)注重举一反三,持续完善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以小见大,从个别问题中发现共性问题,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明确“长久立”的机制,进一步补齐制度缺失,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体系,坚持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果。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违反制度机制的行为,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落实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的监管措施,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反弹回潮,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

    (三)注重成果转化,持续促进工作规范。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努力做好结合文章,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促进工作规范的重要抓手,转化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助力。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大力抓好党的六大建设,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个双港”建设,全力推动双港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6860101,电子邮箱:ahtcsgz@163.com。

     

                                                                                                                                  中共双港镇委员会

                                                                                                                                      202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