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8日至11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青草镇村级党组织开展了巡察。2020年5月2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青草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青草镇党委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为抓好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青草镇党委召开整改专题会议4次。召开相关部门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2次。并专题到市委巡察办汇报2次。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确保整改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青草镇党委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要求各村级党组织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并建立长效机制。镇级各责任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各村对照问题逐项制定细化具体化的整改措施,按问题性质合理分工责任人,列出整改任务清单,确保快整改、真整改。经汇总,青草镇党委形成了镇级整改方案,列出完成的具体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改销号、全程跟踪督办等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青草镇党委和各村级党组织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镇农组办、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完善《青草镇村(居)党总支民主生活会制度》《青草镇村居党员党费收缴制度》《青草镇农村建设类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9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问题整改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不够深入问题
(1)针对集中学习不够系统,必学内容缺失较多问题
一是督促全镇各村党组织加强学习的自觉性和系统性,常态化开展重要文件的集中学习。二是完善和更新村级党组织的年度学习计划。三是8月底前完成部分内容的补学习再学习。
(2)针对个人学习不够认真,笔记缺失较多问题
一是制定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制度。二是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学习笔记。三是8月底前将“学习强国”进度和覆盖率纳入季度考核。
2.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履职不到位问题
(1)针对扶贫资料填写不规范问题
一是2020年6月1日、7月11日、8月2日、8月15日、9月2日镇扶贫办召开扶贫工作例会,对各村扶贫专干开展脱贫攻坚业务知识培训。二是各村对填写不够规范的信息资料已经更改到位。三是各村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2020年度脱贫攻坚帮扶工作计划。
(2)针对基础资料存在逻辑错误问题
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加强村两委对扶贫领域知识及政策的了解。二是2020年6月1日、7月11日、8月2日、8月15日、9月2日镇扶贫办召开扶贫工作例会,对各村扶贫专干开展脱贫攻坚业务知识培训。三是各村对上述错误信息已经更改到位。
3.关于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不够扎实问题
(1)针对少数村(居)对扫黑除恶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8月底前完成了村级“扫黑除恶”工作方案的再梳理。二是完成了固定标语的重新制作工作。三是指定专人负责扫黑除恶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二)基层组织建设方面问题整改
4.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
(1)针对少数村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问题
一是镇农组办制定下发《青草镇2020年度党员发展工作计划》,为各村发展党员提供指导和要求。二是各村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熟悉党员发展程序。三是各村从素质较高、品质过硬的大学生、致富能人等群体中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四是8月底前,结合镇排查整顿农村党组织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组织自查,纠正“五类人员不列入到会人数”的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五是农组办加强对三畈等村发展党员工作的培训指导。
(2)针对入党资格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镇农组办制定下发《青草镇2020年度党员发展工作计划》,为各村发展党员提供指导和要求。二是朝阳村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审查党员发展资格,把文化水平高、积极要求进步的优秀青年吸收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
5.关于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不严肃问题
(1)针对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镇农组办下发《青草镇村(居)党总支民主生活会制度》,为各村召开民主生活会提供指导。二是村党组织集体研究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邀请包村干部参会指导。三是各村结合巡察整改反馈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四是各村安排专人做好民主生活会资料存档及会议记录工作。
(2)针对民主评议党员资料缺失问题
一是镇农组办下发《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为各村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供指导。二是各村组织学习青草镇《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及实施细则。三是督促各村组织开展好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3)针对党员组织生活会开展不正常问题
一是镇农组办下发《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实施细则》,为各村召开组织生活会提供指导。二是各村开会研究制定支部组织生活会计划。三是各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及资料存档工作。
(4)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各村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规范三会一课制度,以支部为单位,做好三会一课计划。二是各村召开支委会,明确支委会的议事清单。三是各村加强对党小组的日常管理,督促每个党小组每月常态化开展党小组会议。四是镇农组办制定下发《青草镇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意见》,为各村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供参考。
(5)针对党务村务公开不到位问题
一是镇农组办下发《党务公开制度》、《青草镇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含村务公开制度),明确党务村务公开内容与公开方式。二是各村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和《村务公开条例》。三是各村及时对当前党务村务进行公开,并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归档党务村务公开资料。
6.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问题
(1)针对党费收缴工作不力问题
一是镇农组办制定下发《青草镇村居党员党费收缴制度》,为各村收缴党费提供指导。二是对没有按时缴纳党费的完成补交工作,共计追缴党费6280元。三是各村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引导党员自觉主动缴纳党费。
(2)针对党员活动日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镇农组办定期调度“党员活动日”制度落实情况,要求各村按期开展活动。二是各村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的通知》。三是各村制定党员活动日开展计划。四是各村严格落实每月10日开展党员活动,并做好资料收集归档工作。五是各村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创新党员活动日的开展形式,激发广大党员参与党员活动日的积极性。
(3)针对远程教育未落实规定的次数问题
一是镇农组办定期调度村级远程教育工作,要求各村按时完成远程电教任务。二是各村制定党员现代远程教育教学计划表,规定好每月学习时长与学习内容。三是各村明确专人负责远程教育资料的存档工作。
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力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逢会宣传党的路线、政策与方针。二是镇宣传室6月10日召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培训会,培训指导各村意识形态工作。三是未按“七个有”标准整理档案资料的各村严格按照《桐城市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实施方案》中“七个有”标准整理归档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档案资料。
(2)针对宗教场所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各村组织学习《宗教事务条例》,提高对宗教场所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各村对无管理台账的宗教活动场所及时纳入管理,安排专人每季度上门检查登记并建立台账。三是要求各村健全完善市、镇、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严格落实镇、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
(三)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整改
8.关于工程建设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1)针对部分工程未招标问题
一是青草镇4月24日组织召开村级招投标业务培训会并制定《青草镇农村建设类项目管理办法》。二是各村对以后的工程项目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桐城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文件执行。三是经镇纪委调查核实并结合其它问题的核查结果,给予松陶、高山、中楼村时任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谈话提醒,并要求对后期建设工程严格落实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江岭村时任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均已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针对拆分项目,规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问题
一是青草镇4月24日组织召开村级招投标业务培训会。二是各村组织学习《关于加强桐城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若干问题》与《青草镇农村建设类项目管理办法》,认识到招投标工作的重要性。三是各村对以后的工程项目,均按照招投标相关规定执行。四是经镇纪委调查核实并结合其它问题的核查结果,给予三畈、里仁村时任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谈话提醒,并要求对后期建设工程严格落实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
(3)针对拆分项目,规避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招标问题
一是青草镇组织召开村级招投标业务培训会。二是各村组织学习《关于加强桐城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若干问题》与《青草镇农村建设类项目管理办法》,认识到招投标工作的重要性。三是各村对以后的工程项目,均按照招投标相关规定执行。四是经镇纪委调查核实并结合其它问题的核查结果,给予同兴、朝阳、尧天、新民、松陶、沙铺、陶冲村时任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谈话提醒,并要求对后期建设工程严格落实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
(4)针对部分工程未审计问题
一是各村组织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提高对审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青草镇召开村居干部招投标知识培训会。三是经镇纪委调查核实并结合其它问题的核查结果,给予复兴、尧天、新民、永庭、里仁、沙铺、陶冲村时任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谈话提醒。四是镇财政分局对复兴、尧天、陶冲、沙铺永庭、新民、里仁村未经审计工程款进行审计。
9.关于对外投资存在安全风险,资产资金出租出借不规范问题
(1)针对对外投资担保程序不合规,资金存在安全风险问题
一是各村组织学习《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指导意见》,规范扶持村级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二是由镇财政部门对以上各村对外投资行为进行资产安全评估,调查公司运行情况。三是永庭村、徐漕村以企业部分房产、地产作为抵押物,松陶村由镇林业站陈怀忠提供担保;陶冲村已于2020年5月将入股的扶持村级专项资金收回;铜锣村对入股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评估,并决定在2021年6月30日合同到期后及时按照合同协议收回入股资金。
(2)针对集体资产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租问题
一是夏星村组织学习“四议两公开”程序,熟悉“四议两公开”内容。二是夏星村对以后的各项重大事项均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并做好公开公示。三是青草镇纪委对未公开招租问题进行调查,夏星村出于增加集体收入的角度,经过“四议两公开”方式将原夏圩小学老校区出租给宣城正企环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根据以上调查结果,镇纪委已于2020年6月10日给予夏星村村委会主任谈话提醒。四是租赁合同到期后夏星村对该校区进行公开招租。
(3)针对违规出借集体资金问题
一是松陶村对该笔资金出借情况开展调查,作出情况说明。二是松陶村与借款人制定还款计划,分三年度偿还,2019年已还款50000元,2020年10月,经镇纪委进一步协调,拟于2021年还清。三是经审查,2019年青草镇纪委给予松陶村原党总支书记党内警告处分。
10.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1)针对现金支出控制不严,存在单笔大额现金支付现象问题。
一是各村组织学习村级财务报账制度。二是各村严格执行《桐城市农村集体资金代理服务实施细则》规定,规范今后财务管理工作,1000元以上的支出一律通过“一卡通”支付。三是各村切实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报账需监督委员会签字盖章。四是经镇纪委调查核实并结合其它问题的核查结果,给予铜锣、里仁、陶冲、徐漕、永庭、同兴、中楼、永庆、乔庄、高山村时任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谈话提醒。
(2)针对存在白条入账现象问题
一是各村组织学习村级财务报账制度。二是各村对以后的财务报账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不再出现白条入账情形三是经镇纪委调查核实并结合其它问题的核查结果,给予永庆、新民村、同兴居时任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谈话提醒,夏星村村委会主任诫勉谈话。
(3)针对小工工资支出无用工明细清单,真实性存疑问题
一是各村组织学习村级财务报账制度。二是各村严格执行《桐城市农村集体资金代理服务实施细则》规定,规范今后财务管理工作。三是各村切实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报账需监督委员会签字盖章。四是经镇纪委调查核实并结合其它问题的核查结果,给予江岭、永庆、朝阳、永庭、里仁、徐漕村时任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谈话提醒,吉庆居委会时任主任诫勉谈话。
(4)针对办公费用报销手续不全问题
一是各村组织学习村级财务报账制度。二是经镇纪委调查核实并结合其它问题的核查结果,给予同兴、江岭、尧天、沙铺、新民、永庭、徐漕村时任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谈话提醒。三是各村对以后的财务报账工作严格落实村级财务报账制度要求,规范财务报账工作。
11.关于财政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问题
(1)针对救灾资金挪作他用问题
一是中楼村两委成员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制度。二是镇纪委对中楼村未将救灾资金专款专用问题开展调查核实,中楼村将5000元救灾款用于村级日常事务支出,根据以上调查结果及该村其他问题调查结果,给予中楼村时任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谈话提醒。三是督促中楼村将后期救灾资金专款专用。
12、关于违规设置账外账,“小金库”纠正不彻底问题
(1)针对以统建房理事会名义设置账外账,逃避财政监管问题
一是各村组织学习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二是各村对今后的村级收支,严格经过镇“三资中心”进行,将应入账收入及时入账。三是2018年清理村级“小金库”行动中,镇纪委组织多部门对梅城村统建房账外收支进行清算,给予并账处理。四是青草镇纪委2019年给予陶冲村原党总支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并免去党总支书记职务,给予陶冲村村委会主任党内警告处分。五是青草镇纪委2020年给予陶驿村原党总支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陶驿村原村委会主任党内警告处分。
(2)针对黄砂收入账外核算,收入并帐不到位问题
一是吉庆居、同兴居组织学习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二是吉庆居、同兴居对今后的村级收支,经镇三资中心审核及时入账。三是吉庆居已于2020年8月18日将其他支出6117元缴入村集体账户。四是同兴居已于2020年5月27日将应收账款20000元缴入村集体账户。
(四)基层党员干部作风方面问题整改
1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问题
(1)针对招待费支出较大问题
一是经镇纪委调查核实并结合其它问题的核查结果,给予同兴、中楼、乔庄、铜锣、陶冲村时任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谈话提醒。二是各村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增强勤俭节约意识,缩减招待费支出。三是各村对财务报账工作严格落实村级财务报账制度要求,规范财务报账工作。
14.关于部分村干部作风不够务实问题
(1)针对脱贫攻坚宣传工作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永庭村两委组织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二是永庭村扶贫专干积极参加青草镇扶贫业务培训。三是永庭村规范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工作。四是永庭村已更新扶贫宣传栏内容。
(2)针对资料存在雷同现象问题
一是镇纪委对复兴村、同兴居、朝阳村、永庆村、里仁村党总支书记开展批评教育,责令做出检讨。二是各村结合疫情防控、脱贫攻坚、防汛抗旱等重点工作开展集中学习,提高村两委成员政治理论水平。三是督促各村认真完成2020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与党建工作报告。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青草镇党委将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在搞好结合、相互促进中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
(一)坚持从严治党,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党委领导班子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要求,坚持“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逐级持续传导压力。
(二)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持续跟进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防止一改了之,问题反弹,务求取得实效。
(三)深化整改成效,推进事业高质量发展。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着力推进青草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56-6063827;邮寄地址:桐城市青草镇政务大道1号,桐城市青草镇落实桐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1521994186@qq.com。
中共青草镇委员会
202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