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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市纪委监委组织机构
来源:中共桐城市纪委监委 桐城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8-13 15:13    浏览:12199次  
 

1)内设职能部门:办公室、组织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宣传部(政策法规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信息技术室。

2)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派驻(出)机构: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桐城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

市纪委监委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和派驻(出)机构。内设职能部门具体为:办公室、组织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宣传部(政策法规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信息技术室。

此外,设有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负责委机关信息工作,组织起草市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审核以委及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

组织部: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市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派驻(出)机构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等。

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网络舆情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全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安庆市委、桐城市委关于作风建设规定、纠正“四风”工作,督促或直接查处上级或领导交办的党员干部违反作风规定问题;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市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市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受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监察工作的批评、建议;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移交负责监督检查的纪检监察室;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负责协调落实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工作相关事宜;承担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性工作等。

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单位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单位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检监察组织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督促检查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安庆市委、桐城市委关于作风建设规定、纠正“四风”工作;配合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监督推动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对单位政治生态状况进行分析研判;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或移交负责审查调查的纪检监察室;综合、协调、指导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第六、第七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办理下级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市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科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组织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司法、行政机关移送的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负责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移送起诉,办理对不起诉决定申请复议、跟踪移送司法后案件进展等相关事宜;承办党员对市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市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市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办理或协调督促处分决定的宣布送达相关事宜等。

信息技术室:负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信息情报和技术装备保障服务,承担信息查询分析系统的建设、管理、应用;负责市纪委监委信息化建设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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