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桐城市纪委监委 桐城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6-17 07:39    浏览:13020次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6月25日至9月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19年9月2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有力抓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2019年9月2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党组会学习贯彻巡察反馈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市委巡察工作是对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规党纪的一次全面检阅,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一次把脉会诊,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做到直面问题,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抓紧抓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局党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以及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巡察整改领导,高位推进整改各项工作,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调度督导。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会,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形成了有效的整改合力。

(三)细化整改措施,推进立行立改。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的意见,逐条研究分析,深刻剖析原因,研究制定了《中共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发现问题的整改方案》和整改工作台账。截至目前,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六个方面24个问题,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整改台账,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解决问题与标本兼治相结合,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3个月内取得阶段性成效,对需要久久为功才能解决的问题,从建机制入手,长期坚持,并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落细,所有反馈问题见事见人见底。

(四)强化建章立制,推动常态长效。巡察整改是一场“攻坚战”和“持久战”,整改问题只是治标、建章立制才是治本。特别是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以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各项难点痛点堵点工作,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更加注重举一反三,及时把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体系,确保自然资源和规划各项工作在制度化轨道上有序运行。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先后制定出台、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19项,有效堵塞和填补了制度漏洞,有效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聚焦反馈问题,突出标本兼治,逐条逐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针对党组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思想政治认识,将党建工作融汇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修订完善《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议事规则》,从制度上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坚持统筹安排,严格按照要求确保党组定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三是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内容,指定专人记录,会议记录本做到专本专用,专人保管。

2、针对民主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民主决策意识。二是修订完善《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重一大”制度》,有效规范运行。三是规范“三重一大”会议记录,如实详细记录研究讨论重大事项的有关情况,并存档备查。

3、针对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切实增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的程序。三是党组书记从严开展督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及建议,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四是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的会议记录以及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4、针对党组议事规则不规范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修订完善《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议事规则》,有效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三是规范会议类型,对行政办公会、党组会的议事内容和范围进行明确界定。 四是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业务会审等会议记录簿要分类设置,杜绝会议记录不规范、记录混乱现象发生。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5、针对党组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并认真执行。三是中心组学习采用专门记录簿,指定专人记录,定期进行检查。四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督促班子成员加强理论学习调研,提交至少1篇以上的学习心得或调研报告。

6、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问题。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做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补足“两学一做”学习短板,加强对党员个人学习记录的检查。三是结合主题教育,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同当前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中的难点和问题紧密结合,推动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7、针对“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走过场问题。

一是党组将“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做到专题研究。二是对“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存在的短板进行补缺补差。

8、针对党员个人学习内容不全面问题。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对党员个人存在应付学习的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同时要求按照规定做好学习笔记。二是扎实开展党员学习教育,重点加强对党的十九大报告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的学习。三是党总支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学习活动进行检查指导。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9、针对“三会一课”不规范问题。

一是对原国土局机关支部组委和龙眠分局支部书记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二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三是建立健全 “三会一课”考勤、请销假、会议记录制度。四是创新“三会一课”学习方式。五是党总支强化对基层党支部的检查督导,增加基层党建工作在年度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比例。

10、针对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认真问题。

一是对原国土局下属4个支部书记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二是健全完善《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制度》。三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建业务学习培训,提高理论学习、政策学习的质量。四是党总支进一步强化对组织生活会的督查与指导,做好会前思想交流沟通,确保组织生活会质量。

11、针对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等制度文件。二是健全完善《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管理制度》。三是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明确干部推荐、考察、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四是规范会议类型,对党组会、行政办公会的议题严格把关,厘清党组会和行政办公会的议事范围和内容。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2、重点工作统筹安排不够科学

(1)针对建设用地总规模突破规划控制指标,截止2018年底,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与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倒挂问题。

一是加强与省、市主管部门沟通,争取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时给予更多的指标支持。二是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三是结合比对正在开展的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初步成果数据,我市建设用地总规模现已不再倒挂。

(2)针对重点项目土地指标保障不足,截止2019年6月底,德上高速公路桐城段、岳武高速公路东延线桐城段占补平衡尚未完成问题。

一是提高对国家及省级重点工程重要性的认识,优先保障好重点工程用地需求。二是加大农村土地整治力度,备案后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结合以前节余指标能够完成德上高速公路桐城段、岳武高速公路东延线桐城段占补平衡任务。

13、部分工作落实推进缓慢

(1)针对截止巡察日,3宗商住用地闲置未及时处置问题。

一是出台《关于促进全市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用地出让管理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从源头控制土地闲置现象。二是加强与市法院、公安等司法机关对接沟通,对涉法、涉讼土地按司法程序进行处置。

(2)针对国土监察执法力度不够,截止巡察日,尚有18宗(其中违法占地14宗、违法批地4宗)未消除违法状态问题。

一是强化与属地政府对接,列出问题清单。二是拆除、恢复土地原状的,3个月内完成;完善用地手续的,在农转用批复下达后2个月内落实供地手续。三是完成组卷报批资料,对接办理用地手续。

(3)针对2019年4月查处一处违法建筑,并下达整改通知书,7月16日巡察走访发现,该处违建仍未补办用地手续,继续施工问题。

一是积极协调市农业农村局依法依规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二是加强监管,督促用地单位严格按备案内容使用土地,确保农地姓农。

(4)针对督促指导全市乡镇规划工作力度不够,截止巡查日,2镇总体规划未报市政府批复,1镇总体规划未申报评审,1镇总体规划未报规委会审议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通过具体业务工作进行督促指导。二是建立工作机制,对不按时编制报批规划的实行“规划许可和土地供应”双限制。三是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期间各地政府不再报批城(镇)总体规划和市委《关于加快推进南部新城建设的意见(试行)》的要求,在国土空间规划正式编制前的过渡期,加强镇街地块控规编制管理。四是按自然资源部文件要求,吸收镇街总体规划合理内容,如生态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基本农田保护线,融入待编的镇国土空间规划中。

(5)针对各类规划衔接不畅,部分出现“打架”现象,如中心城区开发边界北部边界线及现状建设与生态红线有冲突问题。

一是按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解决规划“打架”问题。二是会同市生态环境保护分局向上级部门报告,已部分解决中心城区开发边界北部边界线及现状建设与生态红线的冲突问题。三是通过正在开展的生态红线评估,将林业局和龙眠办事处修编的龙眠山森林公园规划成果纳入评估,解决尚存的建设用地与生态红线不一致的问题,生态红线评估成果已报省厅待批。四是逐步完成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建设,今后各类使用空间资源的规划将在平台上进行校准,有效避免前期规划产生的冲突点。

14、针对违法建筑事中监管脱节问题。

一是建立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畅通批后信息共享渠道,强化共同巡查环节。二是整合本部门规划批复、许可、监察、以及各分局(所)力量,形成批前批后的全过程管控。

15、针对工作作风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强化执行《机关考勤管理制度》等监督检查力度,局党组已明确每周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带队对机关考勤进行巡查督查。二是对5名无故脱岗工作人员在系统内通报批评。三是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制定《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将日常考勤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6、针对“逢会必廉”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在党组中心组会议上进一步学习“逢会必廉”的文件精神。二是高度重视“逢会必廉”,做到见人见事见问题。三是规范“逢会必廉”的会议记录,做到详细客观。

17、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而不实

(1)针对2016--2018年,原国土局、原规划局党组均仅召开1次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问题。

一是对照党组议事规则,压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二是纪检监察组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形成合力。

(2)针对原国土局党组未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工同志,少数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中未提及“一岗双责”内容,原国土局纪检组三年来自办案件较少,监督执纪问责一定程度存在“宽、松、软”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二是积极协助党组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体系建设。三是强化纪检组监督责任,坚持挺纪在前,抓细抓实,加大对违规违纪现象的调查处置、执纪问责力度,形成强有力震慑。

(3)针对班子成员廉政风险点没有进行排查,对其他岗位排查出的风险点整改措施不具体,档案资料不全面问题。

一是加强提高班子成员对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做到真排查、真预防。二是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发挥预防功效,提高治理效能。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8、针对少数土地出让金未补缴问题。

一是加大追缴力度,及时补缴到位。二是采取停止网签、冻结监管资金等方式加快追缴。三是严格执行桐城市《关于严格国有出让土地规划条件管理的通知》(桐政办发﹝2012﹞12号)相关文件要求,杜绝此类情况今后再次发生。

19、土地储备中心资金监管不到位

(1)针对土地储备中心银行账户开立较多,部分银行回单未随会计凭证入账,资金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一是全面清理土地储备中心银行帐户,对长期不用,资金余额较少的账户予以注销。二是加强财务审核,所有凭证附件必须附银行回单,确保土地储备资金、土地复垦和整治资金的安全。

(2)针对部分地块开竣工保证金长期未及时清理问题。

一是摸清我市未退还开竣工保证金企业的开发建设情况,建立台账,并核实具体建设情况。二是结合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一宗一策、分类处置。

(3)针对收储房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对租赁的收储房产进行清理,逐宗登记造册,比照同地段租金标准,对于租金低于市场价格的予以上调。二是加快收储资产的处置进度,按照先售后租的原则,能处置的尽快变卖,难以处置变卖的,短期租赁使用。三是加强储备资产的租赁管理,制定《储备资产租赁管理办法》,按章依规进行管理。

20、公务接待管控不严

(1)针对原国土局2015--2018年公务接待费占“商品服务支出”比例均超2%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公务接待管理。二是制定出台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制度的通知》等制度性文件,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三是加强财务监督管理,对近年来公务接待费用进行自查自纠。四是严格审批管理,对不真实、不合规的接待费,一律不予报销,对不合规的公务接待支出不得签批,把好财务审批关。五是加大“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照要求在相关网站公开“三公”经费情况。六是对原国土局办公室主任及经办人、财务科长进行谈话提醒。

(2)针对原规划局2016--2018年未实现公务接待费逐年递减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公务接待管理。二是制定出台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制度的通知》的制度性文件,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三是加强财务监督管理,对近年来公务接待费用进行自查自纠。四是严格审批管理,对不真实、不合规的接待费,一律不予报销,对不合规的公务接待支出不得签批,把好财务审批关。五是加大“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照要求在相关网站公开“三公”经费情况。六是对原规划局办公室主任进行谈话提醒。

(3)针对公务接待费列支科目不正确,原国土局、原规划局将部分公务接待费列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或办公费支出问题。

一是加强财务监督管理,对近年来公务接待费用进行自查自纠。二是严格审批管理,对不真实、不合规的接待费,一律不予报销,对不合规的公务接待支出不得签批,把好财务审批关。三是加大“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照要求在相关网站公开“三公”经费情况。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对违反公务接待相关规定、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严格问责追责。

(4)针对少数存在陪餐人数、接待标准超标现象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公务接待管理。二是制定出台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制度的通知》的制度性文件,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三是严格审批管理,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接待规模,把好财务审批关。四是接待标准超标的费用由责任人予以退赔。

21、费用报销不规范

(1)针对原国土局出差报销未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部分会议费报销未附会议文件,部分餐费、办公用品费等转账给个人,未见委托书;原规划局2018年发放贫困户慰问品未附发放花名册问题。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对近几年会计凭证进行自检,前期报销手续不齐全进行补缺补差。后期,附件不齐全的,手续不完备的一律不予报销。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和规范。三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10000元以上的费用支出必须经党组研究决定,费用报销时一律附党组会议记录。四是对接待标准超标的费用由责任人予以退赔。

(2)针对原国土局、原规划局部分公务接待“四单一函”不齐全,接待单填写不完整,菜单无单价,所附明细发票经办人、证明人未签字问题。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对近几年会计凭证进行自检,前期报销手续不齐全的进行补缺补差。后期,附件不齐全的,手续不完备的一律不予报销。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和规范。三是对原国土局财务科科长、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原规划局办公室主任四名同志进行谈话提醒。

(3)针对部分费用报销无具体明细问题。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对近几年会计凭证进行自检,前期报销手续不齐全的进行补缺补差。后期,附件不齐全的,手续不完备的一律不予报销。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和规范。

(4)针对2016年单笔报销过路费、油费未列明事由问题。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对近几年会计凭证进行自检,前期报销手续不齐全的进行补缺补差。后期,附件不齐全的,手续不完备的一律不予报销。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和规范。 

(5)针对原国土局2017年报销包车费所附清单无用车人签字问题。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对近几年租车费用进行清理,前期报销手续不齐全的进行补缺补差。后期,附件不齐全的,手续不完备的一律不予报销。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和规范。三是对原国土局财务科科长、办公室主任进行谈话提醒。

(6)针对部分大额资金拨付未经会议研究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10000元以上的费用支出必须经党组研究决定。二是费用报销时一律附党组会议记录。

(7)针对原国土局、原规划局少数差旅费、误餐补助、加班补助、市内交通补助未打卡发放问题。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对近几年会计凭证进行自检,前期报销手续不齐全的进行补缺补差。后期,附件不齐全的,手续不完备的一律不予报销。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和规范。

(8)针对财务报账不及时问题。

一是做到及时规范报销相关费用。二是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报销。

22、部分费用列支不合理

(1)针对违规列支项目税金问题。

一是已追回违规列支项目税金。二是加强财务审核把关,对今后因审核把关不严造成财务违规的,严肃追究审核人员的责任。三是加强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四是对财务科长进行谈话提醒。

(2)针对超标准发放挂职干部交通补助问题。

一是已退回超标准发放挂职干部交通补助。二是加强财务审核把关,对今后因审核把关不严造成财务违规的,严肃追究审核人员的责任。三是加强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四是对财务科长进行谈话提醒。

(3)针对原规划局2015年11月发放1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问题。

一是已退回违规发放的奖金。二是加强财务审核把关,对今后因审核把关不严造成财务违规的,严肃追究审核人员的责任。三是加强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对原规划局办公室主任进行谈话提醒。

23、资产设备采购管理不规范

(1)针对部分资产设备采购未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办公用品采购制度。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未执行政府采购制度、采购手续不齐全,资料不完备的,财务不予付款。三是对办公室主任及经办人、财务科长进行谈话提醒。

(2)针对部分固定资产未进行登记问题。

一是出台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二是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登记制度,前期未录入的进行补录登记。

24、重点工作监督管理不足

(1)针对2016年1宗建综合楼超规划许可违建,以罚款、补缴土地出让金形式处罚,2018年建办公楼再次违建问题。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学习,准确适用法律法规及政策,并进行会议集体研究,做好记录。二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市纪委牵头相关部门的处置意见,对违法建筑从重处以没收处罚。三是借鉴先进地区事中事后监管成功经验,制定监管办法。

(2)针对1宗古名居项目建设用地未公开出让问题。

一是整理完善供地前相关资料。二是组织拟定出让方案。三是提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研究审定。

(3)针对2017年部分增减挂项目复垦后种植小麦,巡察走访发现,该处小麦成熟后无人收割问题。

一是督促镇村及时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落实土地承包人。二是以市政府出台耕地保护相关制度文件,从监管、责任和管护资金等方面落实后续耕种与项目管护措施。

(4)针对2017年部分新增耕地复垦项目未进行招投标、2015年和2016年部分新增耕地复垦项目资金滞留在村级账户问题。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加强和规范新增耕地项目管理。二是加强与各镇以及市财政部门沟通与协调,结合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与矛盾,有针对性的出台改进措施,既有利于项目实施,又规范项目资金使用。三是对新增耕地复垦项目所在镇分局局长进行谈话提醒。

(5)针对2014年个别镇土地增减挂部分资金拨付至村级账户,该项目尚未实施问题。

一是及时收回拨付资金。二是自然资源部门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三是对个别镇分局局长进行谈话提醒。

三、坚持常抓不懈,着眼长远长效,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经过近阶段的集中整改,我局各项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与市委要求、与人民群众和干部职工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讲话精神,严肃认真对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切实抓好整改成果转化并落实到各项实际工作中,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让市委放心、让群众满意。

(一)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改革发展的有利契机,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从党组自身建设抓起,把管党治党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党组班子成员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责任。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持续整治不良习气,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检查力度,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问题件件落实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需长期整改任务,建立长效机制、常抓常新,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把建章立制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长远,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系统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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