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19年2月25日至5月24日对我镇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认真。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式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相关规定。二是镇党委坚持每月研究党建工作,杜绝“两张皮”,强化党建引领,推动各项工作开展。三是今年以来镇村两级创新党员工作队、党员亮身份争先锋、基层党建联盟等党建工作载体3个,把党建工作与当前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改善等方面充分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四是调整了机关支部设置,选优配强了机关支部书记,机关党建活动规范开展。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多渠道、广覆盖积极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共发放宣传画册5000余份,在镇区主要干道粘贴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市场、路灯、路牌更换了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各村也在醒目位置粘贴了扫黑除恶宣传标语。二是各村建立健全扫黑除恶网格化管理机制。三是全镇共摸排上报涉黑涉恶线索24条,上级下发核查线索23条,因属地管理原因移交2条,办理并报结21条。
3.精准脱贫工作监督管理有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3户危改重建户未入住问题,组织人员进行核查,挂镇村邱某某户、童铺村许某某户常年在外务工,故无居住痕迹;范岗社区黄某某不愿搬迁,经协调已入住。二是城建分局对19个村(社区)危房改造重建户入住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均未发现未入住现象。
4.环保治理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全镇环保工作大会、工作推进会,组织学习《准确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深刻内涵》《科学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时代内涵》《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美丽中国”建设》等内容,对全镇企业发放告知函,向企业和民众进行环保意识宣传。二是会同第三方机构进行全镇摸排,对摸排出的所有企业逐一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一企一档。三是成立四个环保整治专门工作组,对属于“散乱污”的企业逐一上门落实整治工作。四是镇环保办进行不定期巡查,对已完成整改的企业,监管其环保设备按要求运行。五是对环保办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责令环保办负责人向镇党委作书面检查。
5.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不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规则》、习近平在2018年12月25日至26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二是对机关支部学习情况进行抽查,一支部和二支部党员的学习笔记内容完整规范。三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镇班子成员和科级干部针对具体课题进行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11篇,镇党委组织委员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组织保证获评桐城市优秀调研报告。
6.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得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将机关原有的6个支部调整为2个,并选优配强支部书记。二是2019年9月份对机关支部学习教育情况进行了检查,机关2个支部的会议记录规范,党员的学习次数不断增加,个人笔记内容不断规范,机关党员大会2019年度已召开7次。三是主题教育有效开展,组织党员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和党章等内容。
7.专题警示教育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市烈士陵园、宋福应先进事迹陈列馆、棋盘岭抗日伏击战旧址。二是2019年7月,为纪念建党98周年,党委书记讲授题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岗位做贡献》的专题廉政党课,2019年8月,党委副书记、镇长讲授“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党课。三是2019年4月邀请市纪委领导对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廉政勤政专题讲课。
(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8.基层组织建设相关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党委(扩大)会议议事严格按照“三不一末”制度进行。二是明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并就相关业务知识进行学习。三是对党政办主任进行提醒谈话,责令党政办主任向镇党委作深刻检查。
9.民主生活会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3月党委中心组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是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及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均按要求严审把关。三是严肃认真召开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党委主要负责人把关后交巡回指导组审核把关。
10.党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2个支部分别组织党员学习了组织生活会相关制度。二是2019年3月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在镇农组办的指导下严格规范开展,认真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效果。
11.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4月,镇党委中心组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是自2019年以来,镇党委规范选人用人机制,今年提拔任用4名二级机构负责人,严格通过推荐、谈话、考察、公示等环节、并规范会议记录和相关材料;万元、范岗社区等村经过严格程序补选6名村委会委员。
12.村集体经济发展较弱。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4月,镇党委组织召开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推进会,对各村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各村均已结合实际制定了发展规划。二是全镇19个村(社区)均已实施“三变”改革,公司已进行实质性操作,争取2019年实现各村经营性收入均超过10万元的目标。
(三)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3. 农建房超面积未及时查处。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万元村黄某某户、铁铺村丁某某户均系建筑围墙超限,现超限围墙已拆除。二是分片区巡查,对巡查发现的挂镇村程某某违法用地上报立案查处。三是各村与范岗镇政府签订国土资源管理责任书。四是转发《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意见》《桐城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实施办法》《桐城市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管控工作问责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至各村、各单位。四是镇党委对范岗国土所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铁铺村、万元村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责令三人向镇党委作书面检查。
14.部分重点工作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林长制调度会议,夯实各级林长责任。二是组织林业站技术人员对2005年退耕还林及今年造林小班逐个核查,强化森林资源监管力度。三是引入智慧林业,运用卫片及林地一张图,有效监管森林资源,确保调查因子精准。四是严格落实巡查制度,镇级河长巡查每月一巡查,村级河长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并做好巡河记录,河道环境现已明显改善。五是班子成员集中学习《桐城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领导责任与工作任务;成立范岗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明确各行业分管领导与部门监管职责。六是对安全办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责令安全办负责人向镇党委作书面检查。
15. 镇文明创建排名下降。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自巡察反馈以来,专题调度文明创建达五次,执法大队每月对村文明创建工作进行督查巡查。二是镇城建、执法部门组织人员对路面破损进行修补,对卫生死角进行整治,砌围墙美化。三是镇区增设停车位650个,占道经营警示线6800米,公益广告108块,围墙500平方,绿化800平方,硬化4000平方。四是严格按照城乡环卫一体化要求,督促村级每400人配备1名农村保洁员,共计161名,实行保洁网格化。五是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工业垃圾收集处置,规范工业垃圾收集处置流程。六是加强对北京环卫及村级保洁员的考核,确保北京环卫对村级做到及时清运、村域的全覆盖。七是对执法大队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责令执法大队负责人向镇党委作书面检查。
(四)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6.“三重一大”议事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于8月5日学习了《范岗镇党委议事规则》。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三不一末”制度,如2019年10月,关于范岗中心幼儿园南侧排水工程事宜,先提请会议研究,班子成员逐个表态是否同意进行改造,会议通过后按程序进行招标。
17.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7月党委(扩大)会议上,镇党委听取纪委工作汇报及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 。二是年初镇党委与各村居签订《2019年范岗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明确目标责任。三是组织开展基层党风廉政检查 。四是制定《范岗镇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五是述职述廉报告出现雷同的班子成员向镇党委作书面检查。
18. 抓关口前移提醒谈话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领导干部认真开展廉政谈话和提醒谈话,提高谈话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截止到8月份主要领导谈话11人,班子成员谈话16人,纪委提醒谈话19人。二是党委主要负责人作书面检查。
19. 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并召开专题学习会;10月9日组织各党组织书记学习培训班。9月份各支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对党员的教育。二是健全完善《范岗镇政府财务管理制度》。三是对违法违纪党员干部及时通报曝光,镇纪委对范岗财政分局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对违反公务招待的文广站责任人、对栲栳尖山场火情负有责任的林业站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2人。对违反机关工作制度的工作人员提醒谈话1人,对违法党员3人党内警告处理,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村干部4人党内警告处分。四是责令镇纪委书记向镇党委作监督责任不到位情况的书面检查。
(五)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20.财务管理不精细。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桐城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桐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管理的通知》等财务制度,业务水平得到提升。二是制定《范岗镇的公务接待和工作餐管理办法》,接待费报账资料日趋完整,没有接待超标准现象发生。三是规范财务结算制度,1000元以上支出直达对公账户。四是责令范岗财政分局、党政办负责同志2人向镇党委作书面检查。
21. 违反规定报销相关费用。
整改情况:一是对违规支付的宣传资料费25900元全部追回,缴入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账户。二是完善了《范岗镇政府财务管理制度》。
22. 项目未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对已发现的问题进行核查,文广道路工程等5个项目、2017—2018年“一事一议”万元村、范岗社区项目,设置最低投标限价是为避免投标人中标围标;石井铺村为资料整理报送人员疏忽,花园村于原定开标时间流标一次,资料整理时有混乱,后期资料已更正;童铺、花园村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均为资料收集遗漏,已补充;樟枫村、高岗村均为资料报送或装订有误,现已更正。所有事项均形成经核查组签字的核查报告。二是通过成立领导小组,认真学习《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范岗镇政府财务管理制度》,2019年至今的工程支出的财务资料基本规范,时间把握更加严谨,项目实施的步骤清晰,报账资料规范有序。三是镇党委对城建分局负责人、原财政分局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责令2人向镇党委作书面检查。
23.少量财务支出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业务人员学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财务支出,支出时间把握更加严谨,项目实施的步骤清晰,报账要件齐全。二是进一步规范报账资料,大额支出一律提交会议研究,坚决杜绝报账资料不齐全现象发生。三是对少量不规范财务支出进行核查,对有关资料进行补缺补差,并进行说明。
24. 部分工程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所涉工程开展核查,缺少部分材料的现已统一整理归档。二是完善《范岗镇政府财务管理制度》《范岗镇工程管理制度》,业务人员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的学习,并按制度和细则要求,严格把关报账单位资料。三是2019年库扶等项目严格按程序实施、验收。
25. 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了范岗镇公务接待管理培训会,学习了《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控的通知》和《范岗镇的公务接待和工作餐管理办法》。二是2019年严格按照“三公”经费规范执行。三是对前期“四单一函”进行梳理,对不齐全的3单已补充完善。四是对超标准的40元予以追回。
26. 少量业务会计核算不准确。
整改情况:一是业务人员通过学习2017年10月发布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提高业务水平。二是对少量业务会计核算不准确的账目进行了重新核算。
二、从严强举措建机制抓落实,巩固整改成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镇党委将继续按照桐城市委和市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努力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发展实效。
1.提高站位落实责任。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整改落实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紧密结合起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使整改落实的过程真正成为党的建设全面加强的过程。严格落实范岗镇党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2.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市委第三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党委将紧盯不放,持之以恒、驰而不息地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对巡察组反馈的涉及全局性、普遍性的问题,注重通过建章立制加以解决,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具体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促进各项工作科学规范、稳步有序开展。
3.持续推进工作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长期坚持,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552”战略,统筹抓好党的建设、转型升级、反腐败斗争、民生改善、生态环保、改革攻坚等各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镇党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56--6010018;
通讯地址:桐城市范岗镇人民政府3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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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范岗镇委员会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