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共桐城市纪委监委 桐城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1-08 02:26 浏览:1102次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扎紧专项资金制度的笼子,日前市财政局牵头起草并以市政府办印发了《桐城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明确部门工作职责。明确市财政局、市主管部门、市审计局各自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监管、主管、审计部门的工作职责要求。
规范立项和资金分配。建立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制度;规范项目申报程序和专项资金审批流程。
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预算单位财务管理,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方式。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支出,审核报账资料。市财政局负责审核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办理资金拨款进度。项目完工后,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和审计。
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健全专项资金信息公开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规范绩效评价和应用。完善绩效评价制度,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要求,加强专项资金使用跟踪、组织验收和绩效管理,并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规范资金监督和检查。市审计局、市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局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约束机制,建立健全抓项资金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