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自开展营商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以来,派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制约企业发展突出问题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围绕“四最”营商环境目标,开展执纪监督,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提升。
深入走访调研。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同监督单位职能部门,深入到企业、窗口单位、办事现场,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了解办事流程,倾听企业和办事群众诉求,面对面征求对营商环境意见建议。
强化作风督查。加强对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深化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等作为重要督查内容,重点整治涉企政策不落实、服务企业不便捷、宗旨意识淡薄、漠视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明察暗访6次,针对服务企业、群众事项开展专项督查8次。
聚焦问题整改。强调各服务企业和服务群众单位要对照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和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各单位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一要建立健全政企沟通机制,落实好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制度,打造尊商、重商、亲商、安商社会氛围。二要加大涉企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对现有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和公开发布,强化对新政策的精准推送和解读辅导,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三要固化营商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成果,严格执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工作制度,以最少的审批事项、最高的办事效率、最优的投资环境,最强的获得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