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村级项目工程招投标管理,完善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近日,新渡镇统一布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分工谁负责”的原则,由镇纪委、分工领导、分工村干部、农经站等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到村开展农村集体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
在招投标工作中,镇纪委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监督招投标程序的严格执行,确保工程项目招投标各环节的“阳光操作”,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原则和择优原则,确保招投标工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督促中标人严格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加强项目实施事中、事后的监督,确保工程项目按质按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