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桐城市人社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桐城市纪委监委 桐城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09-26 06:26    浏览:28060次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9日至12月2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人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
1、政策实施不够精准。就业技能脱贫培训课时不足,不同村开展培训日期重叠较多。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审批,培训机构在开班前报批开班计划,避免出现上下午交叉授课现象,每个培训班均由一个主讲老师负责到底,所有已开设培训班均未出现交叉授课现象,主讲老师负责制得到落实。二是工作人员全程跟踪监督培训开展,从2019年开展的第一期培训班开始严格执行,对培训课时、学员反馈等情况全程把控。三是培训机构动态调整,2019年优先安排上年度培训绩效良好的专业培训教学机构从事技能脱贫培训,对培训能力不足的机构不安排脱贫培训业务。
2、培训对象不够精准。就业技能脱贫材料汇编中出现贫困户年龄超出60周岁,参加了2017年就业技能脱贫培训。
整改情况:一是贯彻省人社厅〔2019〕430号文件精神,新文件将培训人员年龄放宽为16-65周岁,已向各镇街区劳保所传达此文件。二是强化事前管理,培训机构开班前报批培训计划,教学计划安排和参训人员名单。三是建立电子汇总台账,加强检索,2019年技能脱贫培训未出现年龄不符合标准的贫困户学员。
3、帮扶成效不够显著。就业技能培训部分课程设置不合理,针对性不强,培训没有发挥应有的效果。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督促培训机构设置课程的科学性,鼓励课程设计紧密联系本地,在唐湾村、长岭村茶叶种植培训班中开设有关桐城小花茶的讲解,紧贴贫困户的实际需求,学以致用。二是2019年初开展脱贫培训摸底调查,摸底登记表中登记了贫困户的培训需求,汇总贫困户的需求后合理开设培训课程,此外尊重贫困户的个人意愿动员其参加培训。
4、基础性工作不够细致。部分就业脱贫总结报告中贫困劳动力系统数据不明晰且相差过大。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召集各镇街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召开会议,详细解读当前就业脱贫政策,对业务经办流程进行培训。二是出台关于开展贫困人口信息比对和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与扶贫部门对接,让信息系统中数据更加精准。三是做好档案资料归档整理工作,将资料汇编成册,专柜存放,与信息系统形成印证。
(二)落实党组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方面的问题
5、主体责任意识有待加强。市就业局作为市人社局下属单位,牵头负责就业脱贫工作,但近年来的局长办公会记录中,没有一次研究讨论就业脱贫和资金监管工作,2017年只有两次研究双包和帮扶村走访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就业脱贫工作,强化对就业脱贫、资金监管、“双包”等工作的指导力度,此外,涉及就业扶贫资金的项目在完成审批环节后,提交党组会议审定,认真把好就业扶贫项目资金审核“最后一道关”。
6、统筹工作不够全面。2018年技能脱贫培训唐湾镇、黄甲镇开展次数较多,其余镇街较少,对非贫困村的贫困户培训覆盖面不广。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贯彻省市文件,对全市贫困劳动力培训需求进行摸排。二是对于摸底数量少、难以在每个村部集中开展培训的情况,采取几个村联合培训的方法,2019年在金神镇、嬉子湖镇以及三个街道组织的联合培训班,贫困户均来自周边的自然村。
7、业务指导不够深入。2017年就业技能培训资料汇编中,参训人员花名册与培训合格人员信息表中的身份证号部分不一致。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就业培训科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业务指导不深入的工作人员以及培训科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核查。对2017年、2018年汇总资料分组查阅,发现问题,即时纠正。
8、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就业扶贫基地和居家就业基地开发岗位数距离目标计划数仍有差距。扶贫驿站已验收拨付资金7家,仍有3家扶贫驿站已认定未正式验收,资金尚未拨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镇街劳保所负责人和经办人召开就业脱贫会议,与镇街沟通,合理科学确定就业脱贫工作年度目标任务。二是出台《关于印发<桐城市2019年就业脱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三是对巡察时已验收认定的扶贫驿站,按照审核拨付程序,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三)落实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方面的问题
9、验收把关不够严谨。居家就业项目中企业补贴已拨付至某镇政府账户,但该镇未及时将此项补贴拨付给各企业。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就业服务科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在局长扩大会议上做出深刻检讨,提高风险意识。二是协调该镇劳保所及时拨付资金,目前该笔补贴资金已拨付至各村委会账户,再由村支付到企业,巡察过程中已全部拨付到位。
10、验收标准未严格执行。某村的扶贫驿站无显示屏、社会保障自助服务机,且贫困户稳定就业率不高,人员变动大。
整改情况:一是对该村扶贫驿站进行调研,确定显示屏由驿站运营机构自行配置,社会保障自助服务机由人社部门在省厅定点机构订购,已安排计划。二是及时拨付该村扶贫驿站中贫困人员岗位补贴,提高驿站贫困劳动力收入水平,让贫困劳动力尽快得到实惠,增强人员的稳定性。
11、资金监管有漏洞。扶贫驿站申请及补贴资金拨付中,出现审批人签字笔迹与实际不一致。
整改情况:一是审批人自我批评、深刻检讨。人社局分管负责人在就业脱贫专题会议上公开检讨,其后在党组民主生活会上也就此自我深刻检讨,反省自身不足,表明今后的工作中尽职尽责,把好关口。二是强化扶贫资金监管意识。召开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推进会,明确要严格补助资金的管理,提早谋划,将工作做在前面,不搞仓促拨付,确保扶贫资金发放的合规、合序。三是强化资金全环节的监管,资金拨付前在政府网对资金拨付情况进行公示。
12、扶贫车间未达到标准。扶贫车间实际吸纳就业人数不足,未达标准。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镇街劳保所负责人和经办人召开就业脱贫会议,学习贯彻省厅97号文件,适时对吸纳人数和贫困户占比进行调整。二是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走访摸排全市扶贫车间,加强指导,提升减贫带贫效果。3月中旬分两队到各镇、街走访摸排现有扶贫车间运营情况,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13、工作作风不够严实。创业培训班学员实际学历与资料中学历不符。学员在相关表格中的签字字迹不吻合。参训学员创业意愿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创业培训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在就业局局长扩大会议上做深刻检讨。二是加强前期资料的审核,参训学员学历必须为初中及以上,同时对学员参训意愿、创业意愿做详实了解,培训老师要监督学员自行完成个人心得体会及创业计划书。
14、档案资料不够规范。个别镇村扶贫驿站认定申请表上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人数与实际情况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责任,按月上报人员变动情况登记表。组织镇街劳保所负责人和经办人召开就业脱贫会议,会议上明确要镇街劳保所在每月底上报驿站(车间)人员增减表,确保及时掌握人员变动情况和更新系统中的人员数据。二是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出现,列出资料清单,规范档案资料,已将资料清单通过QQ群下发至各镇街劳保所。
15、培训资料有待完善。个别镇村茶叶种植技能脱贫培训日志上教师签名字迹不一致。
整改情况:实行跟班制度,全程监督。2019年开展的技能脱贫培训班,在跟班监督人员的提醒和督促下,培训教师的培训日志签名均由本人完成,前后一致。目前12个已完成培训的开班培训日志均由参课老师本人当日填写,保证了资料的严谨性、一致性,培训日志的具体内容也尽量要求老师本人手写而不是打印,保证培训日志对培训过程的跟踪记录的真实性。
(四)落实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责任方面的问题
16、前期整改落实不到位。前期省扶贫办组织的脱贫攻坚督查,反馈我市就业技能培训开展较少,其中某镇两个村多数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未参加技能培训。截止2018年12月,其中一个村仍有贫困户未参加。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市进行摸底调查,对有意愿有需求的贫困户进行培训。2019年初开展技能脱贫培训摸排工作,共计摸排有培训意愿的贫困户596人,目前该镇贫困户参与培训的意愿人数较少,仅有5人,已与该镇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人对接,在2019年脱贫培训结束之前,保持对该镇贫困劳动力的动向关注。二是召开就业脱贫工作会议,重点研究2019年技能脱贫培训计划安排,个性化的培训需求越来越多,对能够提供培训条件的,采用“点对点”“一对一”方式组织“师带徒”式培训或跨区域委托培训等方式,培训结束后按照工种对应补贴标准发放培训补贴。
17、落实自查自纠不严格。前期市人社局的自查自纠报告中提出辅助性岗位、居家就业岗位安置数较少,截止2018年12月,仍与目标数有较大差距,居家就业等岗位人员脱岗、离岗现象仍存在,扶贫资金有被冒领的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脱贫岗位补助发放的通知》文件,要求补贴的月份要有工资性收入的银行流水作附件证明,防止脱岗、离岗造成的冒领补贴现象。二是随机走访,上门核实,保证应补尽补,已安排工作人员开展居家就业上门走访,核实其真实在岗情况和待遇享受情况,确保资金安全。
(五)坚持抓长效,巩固提升整改成果
我局整改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组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整改措施的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人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1、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市委巡察反馈的所有问题一个都不放过,持续抓好整改、促进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加强作风建设。实施精准扶贫方略,必须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转变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至关重要。要把握实情,真抓实干,打牢基础,严谨周密,杜绝培训对象识别不精准、基础性工作不细致、档案资料不够规范等错误。要严把扶贫驿站、车间建设各项程序关,在审核、验收、资金拨付等环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确保扶贫质量。要找准路子,构建好的体制机制,抓重点、解难点、把握着力点。
3、严格监督问责。脱贫攻坚是一项极其重要、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开展扶贫领域监督问责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保障。要突出问题导向,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一把手”工程,深入推进,切实担负起监督问责职责,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要深入梳理,细究根源。对在脱贫攻坚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脱贫攻坚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从严惩处。要盯住重点事、重点人、重点问题,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56--6121510。
联系地址:桐城市龙眠中路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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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