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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措并举 全面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来源:中共桐城市纪委监委 桐城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08-16 07:22    浏览:1538次  
 桐城市六措并举,全面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严格农村集体资金收支管理。健全村级财务支出审批制度,完善资金支出报账手续。村级各项资金收支,必须取得合法凭证,从严落实不合理支出否决制度。进一步规范捐赠和救灾款、物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规范运行工作机制,将村级财务管理纳入年度财政财务互审工作内容,促进村级财务规范管理。
   
严格执行村级“零招待”规定。落实村级“零招待”规定,确保“招待费”科目全年零发生。确因工作需要就餐,严格按定额标准安排误餐支出。涉及招商引资、重点工程等特殊情况一律由所在镇(街道)安排接待,明确误餐支出范围。严格会议费管理,误餐支出限额由镇(街道)根据人口规模和工作量大小一年一定。
   
加强村(居)干部个人经费管理。村干部报酬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并及时足额发放,不得乱发、多发、滥发。对符合条件的津补贴发放必须经镇(街道)批准。各项津补贴发放所需费用由村级自行负担,不得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中开支,不得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和其他专项经费,不得举债发放。对村(居)干部的年度考核奖励,控制在农村集体当年新增经营性收入的50%以内。
   
规范农村集体三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各镇(街道)成立农村集体“三资”招投标领导小组,具体承办农村集体建设项目招投标、资产资源发包工作。根据不相容职能分离原则,“三资”代理中心不得承办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和农村集体工程建设相关招投标组织工作,“三资”中心人员不承办招投标具体业务。明确招投标项目预算限额,细化村(居)、镇(街道)操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市、镇两级招投标活动的管理权限。
   
实施农村建设类项目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农村建设类项目管理,严格报账审批程序。建立项目库并实施项目投资计划审查,健全项目建设监理制、项目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制度。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选聘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机构,完善对项目竣工和结算的依据保障。
   
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建立健全资产日常管理台账,压实“三资”中心监督指导责任,做好数据核实,并指导做好资产动态管理各项工作,同时严把“经营处置关”,规定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必须履行“四议两公开”等民主程序,报经镇(街道)审批后实施,取得的收入必须足额、及时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