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前期监督。纪检组通过参与对跟踪项目协审单位资格复核,确定参标单位,其次对摇号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督,确定中标单位。同时对中标单位开展廉政谈话,要求协审机构及协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八不准”工作纪律,做到早预防、早提醒。
强化现场管理。纪检组持续开展跟踪审计现场督察工作,实地查看S465罗湖大桥及接线工程、东部新城师范项目等跟踪审计项目现场。重点检查了项目审计人员履职尽责、工作进展及审计组人员执行廉洁纪律情况。
强化审后整改。对于现场督察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项目组针对问题,找准症结,做到即知即改,立改立行。通过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项目建设行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