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桐城市工商业联合会党组关于
市委第一巡察组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桐城市纪委监委 桐城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04-26 02:50    浏览:6301次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9月19日至10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工商业联合会党组开展了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党章》第三十条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市工商联现有党员7人(含退休党员2人),未成立党支部,党员参加市统战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整改情况:根据《党章》相关规定,成立市工商联党支部。桐城市工商业联合会党支部在市直工委的指导下于2019年1月30日上午召开了成立大会,大会选举了市工商联党支部支部书记。今后将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认真开展支部活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2、未按规定收缴党费。《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十四条“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2016年,市工商联7名党员党费从工资中扣缴。
整改情况:2019年2月12,支部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和党费收缴有关规定,提高党员自觉缴纳党费意识;安排专人按当月的工资及时测算缴费基数和应缴党费,并通知到每位党员,督促党员主动缴纳党费并造册登记,规范管理。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市工商联党组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存在读标题走过场的现象。
整改情况:1月10日,修订完善党组学习制度,做到规定动作不缺失,结合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选学相关政治理论课题和业务知识;运用领学和讨论相结合的方式,使所学理论入心入脑,提高学习效果,12月14日,在市工商联十届三次常委会上,详细解读了习近平总书记给受表彰的民营企业家回信和全国民营企业座谈会讲话精神;在读原文学原著,明原理上下功夫,做到学思践悟,真正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同时认真详细做好每次学习记录,详实记录学习的内容和研讨的结果,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少数干部干事创业精神不足。市工商联班子成员四人,少数班子成员考虑个人得失较多,干事创业精神不足,工作主动谋划不够,工作中存在“踢皮球”现象。
整改情况:坚决履行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班子带队伍,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务实型、节约型、廉洁型”机关建设活动。通过理论学习和谈心谈话加强班子成员的经常性教育,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进一步细化工作分工,夯实分工负责制度,严格日常工作的督查考核,运用考核结果,奖优罚劣,营造愿干、能干、干好的工作氛围。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工商联作用发挥不够。习惯于坐办公室,主动到企业调查研究少,广泛联系各地工商界人士开展民间外交少,为推动桐城经贸交流、协作和促进桐城经济社会发展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完善机关干部联系常执委制度;组织开展政企交流活动,12月14日,市工商联主持召开了政企交流座谈会,市工商联常委以上企业家参加交流会。会上,企业家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市工商联会后系统整理各位企业家的意见和建议,上报市委市政府;开展企业经贸交流活动,利用大年初二参加市委政府新春恳谈会的机会,与外地桐城商会和桐城籍企业家交流,洽谈双方经贸合作事宜,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开展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不够。2015年以来,只在“讲重作”“讲严立”专题教育活动中按规定召开两次专题警示教育月、会议,未能结合本单位已发生的案件开展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
整改情况:进一步落实逢会必廉制度。参观廉政教育基地,2月12日,全体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六尺巷,接受廉政文化教育;经常性开展廉政教育,特别是用发生在身边的刘克胜案件教育身边的人,2月12日,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刘克胜案件发生对桐城经济社会产生的深刻影响,会上,大家纷纷发言,对这一案件进行深入反思。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制,将邀请纪委、检察院等专家学者作廉政报告纳入年度任务。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违规报销交通罚款。2016年4月,违规报销交通违法罚款2600元,涉及交通违法行为14次(公车改革之前)。
整改情况:立即收回违规报销款,将该款于2019年1月30日缴入工商联银行往来户;今后加强机关干部对财务规章制度的学习,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杜绝不合规支出的发生。
      2、部分办公设备购置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和未登记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2018年度财报结转前进行了固定资产补登。组织机关人员学习资产管理办法,熟悉政策规定,提高工作水平,杜绝此类事件再度发生。
      3、总商会经费收支未记总分类账。会费收支只登记资金流水账,未进行收支分类核算,也未登记总分类账,且会计出纳由同一人担任,不符合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
     整改情况:聘请了蕊鑫财税公司负责将总商会的收支进行分类核算和登记总分类账;实行会计和出纳分设,明确了一名党组成员兼任市总商会会计,办公室主任兼任市总商会出纳。
    (七)坚持以巡促建,以整改实际成效助推工商联发展
     虽然我联在整改阶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需要常抓不懈、综合治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工商联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1、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联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扎实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我市工商联事业发展上来,全面推动工作发展,事业进步。 
      3、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联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