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组织保障。镇党委抽调人员组成整改工作小组,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和省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统筹落实,督促整改责任单位按整改问题清单落实整改措施,上报整改进度。
强化监督检查。镇纪委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部门、各村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和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要求立行限期整改,发放督办函,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及时、整改措施不实等问题,通过通报、谈话提醒等方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执纪问责。4月8日,对各村落实脱贫攻坚巡视整改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
注重开展“回头看”。在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中,相当一部分是由于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监管措施不到位、不落实造成的,因而整改工作的实际效果特别是出台的制度、措施还需要深入观察,因此要切实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照整改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要求,逐条逐项查看整改落实是否到位、是否取得实效、建章立制是否完备等情况。4月17日、18日,镇纪委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开展了“回头看”,并督促责任单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