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纪委监委下发了派驻机构《参加或列席被监督单位重要会议暂行规定》,市文明办及时进行了传达贯彻。
10月9日,主任办公会将对第二届桐城市文明单位申报情况进行通报处理,第一时间我们与派驻机构进行沟通,邀请了派驻教育局纪检组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就今年有半数以上镇(街、开发区)未按规定申报,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造成负面影响,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通报和扣分处理,并听取了纪检组的意见建议。
市文明办将继续落实《暂行规定》要求,涉及重大事项等纳入纪委监委监督范围,主动接受监督,确保重大决策依规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