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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纪工委 四举措加强市直党组织纪检委员的领导
来源:中共桐城市纪委监委 桐城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10-08 02:48    浏览:904次  

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后,各市直单位纪检监察实行统一综合派驻,针对市直党组织纪检工作是否存在“盲点”问题,市直纪工委主动思考、主动作为,四举措加强市直党组织纪检委员的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递只增不减。
      规范纪检组织建设。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坚持“应设必设”的原则,市直机关党(总)支部委员会均应按照规定设立纪检委员,纪检委员在其选举产生的委员中选配,并注重选拔政治素质好、纪律意识强、有担当精神的党员干部担任。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机关纪检委员的配备和调整,由所在单位机关党组织研究通过后,报市直机关工委批准,并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目前市直机关30个党总支和199个党支部(直属党支部54个)均配备纪检委员或有专人负责纪检工作。
      强化纪检工作指导。根据《印发〈关于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市直纪工委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出台《市直机关党组织2018年纪检工作要点》,理顺了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市直纪工委、市直纪工委与市直单位纪检组织的关系。强化市直纪工委对市直机关党组织纪检工作的领导,从坚持政治统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内监督,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持续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践“四种形态”, 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强化组织领导,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五个方面,指导市直党组织纪检工作。
      细化职责任务要求。根据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直机关党组织纪检委员职责任务的通知》、《关于在市直机关党组织落实“逢会必廉”的通知》等文件。为更好发挥机关党(总)支部纪检委员作用,明确了5项工作职责、细化了7个任务清单,指导使用4种监督方法等。在机关党建季度督查时,将纪检委员发挥作用等情况纳入督查内容。纪检委员职责清单台帐于每年7月1日和12月31日前书面上报市直工委,相关履职情况纳入年度党建考核内容。
      发挥探头前哨作用。党(总)支部纪检委员充分发挥工作生活融在党员中间的“前哨”作用,及时发现、提醒、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传达贯彻纪检工作有关要求。配合处理好与派驻纪检组、市直纪工委的工作对接、沟通、协调、服务等工作,真正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