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认真组织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条例》中新增的、修改的、整合的内容进行了重点解读。
此次新修订的《条例》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在行为准则和处罚细节方面给出了具体、详细的规定,体现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突出党纪特色”的要求,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具有很强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对执纪者而言,一是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结合正在开展“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认真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认真落实减少存量、遏制增量的要求,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二是下发通知,推动全体民警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营造全体民警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的浓厚氛围;三是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学习贯彻《条例》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重点检查是否认真传达部署、组织学习,是否有明确具体的要求和举措,是否严格按照《条例》确定的指导思想、原则、处分运用规则等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贯彻执行不力的,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