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力戒“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市委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6月11日,市经信委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桐城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问责办法 (试行)》桐办发〔2018〕67号、《桐城市森林防火工作问责办法 (试行)》桐办发〔2018〕70号等文件。
会上强调,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各类《问责办法》出台的重大意义,一要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针对作风和效能问责办法查找当前机关存在问题;二要认真开展学习牢记工作职责,杜绝作风不实、办事拖拉、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发生;三要主动适应作风建设大转变,努力提高工作标准,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全体机关党员干部的工作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