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被告人沈小伍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5万元。”今年4月,随着法官手中的法槌落下,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查办的一起科级干部受贿案画上了句号。
至此,我们案件调查组才感觉肩上一松,卸下了压在心头的石块。
去年7月,定海区委第二轮巡察启动,盐仓街道及其下属国企定海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被列为巡察对象。进驻不久,巡察组就发现了一些有关城投公司原总工程师徐寿增行贿受贿的问题线索。
“街道副主任沈小伍入股了由我实际控制的监理公司……”在对徐寿增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后,他的一句话引起了调查组的高度警觉。领导干部入股?很有可能还有案中案!
根据徐寿增的供述,盐仓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盐仓商贸建设开发管委会原副主任沈小伍指使其小舅子徐某出面与徐寿增监理公司签订入股协议,实际并未出资,每月打入徐某银行卡“工资”5000元,由徐某再转给沈小伍。沈小伍还多次以分红款形式收受徐寿增钱财,以此掩人耳目。
“立即启动初核!”调查组组长当即下令。到银行查徐某和徐寿增监理公司往来的相关账单,找监理公司财务核实沈小伍由徐某出面虚假出资事实……短短几天时间,调查组就把初核工作做细做实了。
“向市监委报批留置!”经市监委批准,12月6日,沈小伍被采取留置措施。
“因为分管工程领域,常跟工程老板打交道,也就是收些小礼品、烟酒之类的。”一开始,面对我们的讯问,沈小伍抵触情绪强烈,一直避重就轻,仅仅交代了一些违纪问题,对虚假出资拿分红一事只字不提。
“徐某是你小舅子吧?我们已经找过他了,他也交代清楚了。”
“我确实入股了徐寿增的监理公司,但是我有出资,以前不知道,现在知道了,这是违反纪律的。”沈小伍还是竭力狡辩,拒不承认违法犯罪事实。
内审遇到了瓶颈。在当天的案件分析会上,调查组决定转变“战术”。
“今天,我们依旧以同志相称,你从一名村支书走到科级干部的岗位,你想想,是不是组织信任你、培养你的结果?你曾经也为集体、为群众做了很多实事,那个时候你心里是怎么想的?”
“组织给你坦白的机会,是在挽救你,希望你珍惜才对。”
……
调查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沈小伍终于坦白了。
“我犯了错误……我交代。2012年下半年起,我任盐仓街道副主任,分管城投公司和工程管理科。之后,徐寿增就经常邀请我喝茶聊天。当年9月,我家里装修,他送了我一套高档沙发,透露他有监理公司可以入股。我被利益冲昏了头脑,以我小舅子名义签了协议,出资款10万元只是由徐寿增操作在账面上走了一下,并没有实际出资。”
经查,2012年10月至2015年11月,沈小伍以“工资”“奖金”名义,以其小舅子徐某为中间人,收受徐寿增钱财共计19.5万元。作为“回报”,沈小伍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招投标、工程发包、工程款拨付、工程管理、验收等方面为徐寿增谋取利益。
欲望之门一旦被打开,就如决堤的河坝。2012年底至2015年初,沈小伍以“分红款”的形式,非法收受徐寿增所送钱财共计29.5万元。此外,2012年至2017年,沈小伍还为王某、何某、干某等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人员所送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4.6万元。
“徐寿增被调查我是知道的,其实我一直有主动认错的机会,但是一直有侥幸心理,总觉得组织和他人是不知道的,以为能逃得过。”沈小伍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由小舅子出面入干股拿分红,自以为打了一手如意算盘,殊不知再隐秘的手段,都抹不去犯罪的事实,逃不出法律的制裁。
2018年1月,定海区纪委监委报定海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沈小伍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2018年4月,沈小伍因受贿人民币55.8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沈小伍在忏悔书里提到,自己出生在一个祖祖辈辈都是贫苦农民的家庭,父母含辛茹苦供完高中,在党组织的培养教育下成长为一名科级干部。曾经,他在工作中也没有私心杂念,但随着权力变大,徐寿增等“有心之人”围猎,使自己私欲膨胀,一步步逾越红线,失守底线,将入党初心抛之脑后。
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这起案件使我体会到,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把纪法刻印在心,时刻警惕别有用心的“朋友”,在各种诱惑和考验面前稳得住心神、守得住底线。(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纪委监委 金晶 || 责任编辑 李灵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