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确保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做到脱贫攻坚任务在哪里,监督执纪问责就跟进到哪里,嬉子湖镇纪委紧紧围绕市纪委决策部署,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主体。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嬉子湖镇关于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纪委负责具体业务;建立了由镇纪委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自查自纠。镇纪委对2015年以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查摆出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确保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将扶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扶贫资金和项目真正发挥效用。镇纪委还将通过不定期的明查暗访,设立举报电话等形式对查出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责任人,对扶贫领域的违纪违规案件及时立案、处理。
严格建章立制,认真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强镇、村干部思想教育,切实增强脱贫攻坚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克服庸懒散,集中精力投入到全镇脱贫攻坚工作。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镇纪委将严格按照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建立常态化的监督督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