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共桐城市纪委监委 桐城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04-20 14:54 浏览:7381次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是反腐败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为促使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尤其是纪检监察干部深刻理解《监察法》条文内涵,增强实施监察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全社会营造学习监察法、了解监委职能的浓厚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迅速兴起学习监察法热潮。 市纪委监委组织机关各部门、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集中学习;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派驻监督单位开展好中心组学习和全体公职人员集中学习;各镇街道开发区纪(工)委及时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和全体公职人员学习。要及时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释义》,确保纪检监察干部人手一册。收集整理有关《监察法》和监委工作的权威解读、问答、评论、图解等,编印成学习资料,供大家学习。
二、市纪委网站、“文都廉韵”微信开设学习专栏。在市纪委网站开设“学习国家监察法”专栏,在“文都廉韵”微信开设“聚焦监察法”专栏,转发《监察法》全文,陆续转载《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央纪委网站等权威媒体有关《监察法》的重要社论、评论、图解、专家学者解读、访谈等文章,持续报道我市各地各单位学习实施《监察法》的动态信息,刊发优秀学习心得体会等。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利用市内媒体,对监察法和监委工作进行解读。以访谈的形式,在《桐城报》、桐城广播电视台对《监察法》和监委工作进行解读。各地各部门学习情况、心得体会、有效做法和贯彻落实措施等及时报市纪委监委宣传部和市属主流媒体,市纪委监委宣传部将在市纪检监察网、“文都廉韵”微信择优刊登。各地各部门也要在市属主流媒体及时宣传学习贯彻《监察法》的情况。市纪委监委宣传部择优向省、安庆市纪委上报信息,宣传推广我市学习经验。
桐城市纪委办公室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