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桐城市供销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桐城市纪委监委 桐城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3-05-05 10:15    浏览:740次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22日至2022年9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单位进行了巡察。2022年11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社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召开整改专题会议3次、整改推进会议7次,加强与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沟通联系。成立了由市社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部门,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扎实开展。

(二)制定整改方案。市社党组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推进不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风险防范意识树得不牢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桐城市供销社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任务清单、具体措施、相关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具体时限,建立整改台账销号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建立长效机制。市供销社党组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了9项制度,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问题

(1)针对学习不全面不深入问题

一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实施意见》《关于充分发挥商务、供销优势共同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的指导意见》,各党组成员结合供销工作进行了专题研讨。二是党组学习中心组通过走访、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围绕主题深入调查研究,对桐城市供销社县域流通体系建设、桐城市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及运营情况做专题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三是定期召开机关工作学习例会,跟进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

(2)针对结合实际贯彻有落差问题。

一是编制了桐城市供销社2023-2027年新网工程建设规划。二是已编制《桐城市供销社合作经济发展规划》。三是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以黄盆社新建项目试点开展。四是2022年11月供销社在合作发展基金分配中分别给予何畈、棋盘岭两个新建基层组织以奖代补资金各2000元。

2.关于主题教育不够重视问题

一是组织支部结合“三会一课”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学习。二是制定《桐城市供销社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方案》,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日常学习培训等,组织党员学习,做好个人笔记。三是修订完善《桐城市供销社机关管理制度》中的学习制度,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引导党员践行“一改两为”要求。四是加强文件起草审核,明确起草、校对、审核等责任人的责任,一旦发现文字资料存在“改头换面”问题,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品牌意识不够强问题

一是端正工作态度,认真学习《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识别规范》相关要求。二是对全市供销社基层组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经营服务场所显著位置没有使用标识和标识制作存在错误的基层社进行梳理整改。三是市供销社统一制作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发放到没有标识或错误使用标识的基层社,并督促整改。

4.关于联合社职能履行虚化问题

(5)针对理事监事工作机制空转问题。

一是制定和完善监事会议事规则、派出企业监事工作规则共4项。二是制定《桐城市供销社成员社对联合社工作评价机制暂行方案》,成员社对市供销社2022年度工作进行了评价。三是制定《桐城市供销社未改制基层社绩效考核办法》,对两基层社进行年度考核。四是定期对下属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两基层社开展廉政风险点摸排,共排查出4个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6条。

5.关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推进不力问题

2022年新组建何畈、棋盘岭2家基层社,截至2022年底,我社现有基层社18家,专业合作社31家,综合服务社32家,综合服务网点192家。实现供销合作社系统在农村经营服务网点、农业生产经营过程服务、农民生活服务功能三个全覆盖。

6.关于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弱化问题

(7)针对基层社“三会”体制不健全,落实示范章程工作尚未启动问题。

一是指导基层建立健全“三会”制度。在龙眠基层社进行“三会”体制建设试点,二月份汲取总结试点经验,三月份在全市基层社推广建立“三会”体制。二是2022年11月,市社指导范岗社利用现有资产改造升级;双港社结合实际提效增值。三是对未开展实质经营的龙腾基层社推进注销程序。指导樟枫基层社涉及为农服务业务恢复运营。四是完善农合联章程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规范财务管理。加强服务价格监测,强化行业指导,规范服务行为。

7.“新网工程”建设存在短板弱项

(8)针对责任意识有待强化问题。

一是强化对新网工程相关文件的学习理解,在机关学习会上集中学习《安徽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安庆市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二是完善2019年以来新网工程实施的9个项目申报审核意见。三是按要求对2020年以来已实施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四是强化供销系统项目储备工作,积极寻找线索,谋划省市和桐城本级项目储备。

(9)针对股权投资确权不及时问题。

一是已与三家下属企业对接,对项目资金转股事项已完成签订股东会决议手续。二是组织学习《安徽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安庆市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8.关于安全防控不够坚决有力问题

(10)针对日常管理责任缺失问题。

一是约谈烟花爆竹主要负责人,完善日常管理责任,立行立改。二是特种作业操作证续期,现有效期至2026年8月9日。

三是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强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四是每年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不少于4次,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11)针对租赁场所安全隐患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清理双港供销社白果站租户住房内违规存放烟花爆竹;

二是清理双铺站存放易燃材料的门面内停放电动车。三是清理畅通范岗供销社挂镇站存放易燃物品仓库应急通道。四是封闭老梅站、土桥站危房区域,禁止人员随意进出。五是拆除范岗供销社危房,清理院内菜地。

(12)针对安全检查漏洞较多问题。

一是按照上级要求于2023年2月1日召开2023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二是加强安全生产检查,于2023年1月11日开展了节前安全生产大排查。三是约谈供销社综合业务科负责人。四是对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仓库监控设施进行了更换。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9.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问题

(13)针对公务接待把控不严问题。

一是2023年1月12日,在市社党组会上学习了中共桐城市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室〔2023〕1号)文件。二是对公务接待公函严格把关。2023年2月17日,市社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机关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市社公务接待制度。三是已对两家基层社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进行警示教育。四是两家基层社已分别完善公务接待报销财务手续。

10.关于社有资产运营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4)针对承包费清欠清收乏力问题。

一是烟花爆竹公司作违约金未支付的情况说明。二是已将欠缴的承包费全部收回。

(15)针对破解难题缺乏实招硬招问题。

一是市供销社不断加大催缴力度,并于2022年12月5日收回双赢再生资源公司积欠承包费4万元。二是以改革发展的思维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积极与外地客商接触商谈,创新通过招商引资等形式,对双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进行盘活。

(16)针对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欠佳问题。

一是市供销社已与龙眠供销社、盛世远景公司、农夫商城公司对接,三家企业投资收益已全部收回。二是已完成与盛世远景公司、唐湾供销社重新签订协议手续。三是已与佳旺公司完成退股工作,参股资金已退回市供销商业有限公司,并已完成与新渡供销社签订合作协议相关手续。    

11.关于未改制基层社监管缺位问题

(17)针对津补贴发放违规问题。

一是对两个基层供销社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双港供销社负责人受到党纪处分。二是市供销社于2022年12月16日出台《关于未改制基层社薪酬绩效及工程项目管理的通知》,明确了两家基层社津补贴发放范围及金额,已对两家基层社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全部追回。三是后期市供销社将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基层社财务管理合法规范。

(18)针对专项资金未专用问题。

一是对范岗供销社原负责人进行约谈。二是范岗供销社对未联系上的职工继续摸排,按照名单应付尽付。

(19)针对租金收缴不到位问题。

一是督促两社摸清欠收情况,加大催收力度,对欠收租金进行追缴,增强合同意识。二是对确实受疫情等特殊情况影响予以减免房租的作情况说明。

(20)针对自开发票报销费用问题。

一是完善基层社财务规章制度,对办公用品等开支均到有正规发票的商户中购买。二是市供销社对基层社财务收支规范情况进行了定期检查。

(21)针对白条支出仍然存在问题。

一是两基层供销社已补开发票,完善相关财务手续。二是以领条支付办公人员住宿场所租金,现已补签租赁协议,2023年不再续租。三是范岗供销社支付法院执行款发票已补齐,多支付的资金已收回。

(22)针对现金管控存在廉洁风险问题。

一是对两基层社开展廉政风险点摸排,共排查出4个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6条。二是范岗供销社已完善财务手续。三是定期对两基层社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12.关于风险防范意识树得不牢问题。

一是2023年1月28日,机关全体人员集中学习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内控管理水平。二是经会议决定,由办公室主任任公司出纳,确保会计出纳两个岗位相分离。

13.关于资金使用管理不严不实问题

(24)针对在下属企业支付机关费用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在机关学习会上学习,加强财务管理意识。二是完善下属企业拨款手续审批,建立规范的全流程管理体系。

(25)针对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2022年12月15日,市社党组会学习《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事项清单的通知》和安徽省财政厅印发《安徽省政府采购“徽采云”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通知》两个文件。二是2022年从“徽采云”平台采购各类办公用品,2023年将严格按照要求从徽采云平台采购。

(26)针对与基层社往来款对账不符问题。

一是两家基层社已调账,与市供销社往来款一致。二是今后市供销社与两家基层社每年进行一次对账,确保往来款账目正确无误。

(27)针对费用报销不合规问题。

一是两次案件受理费与欠缴承包费共同核算,现已收回。二是市供销社已完善诉讼费发票的审批手续。

14.关于机关管理宽松软问题

(28)针对公房管护不到位问题。

一是督促自管公房的住户尽快完成搬迁,移交文投公司。二是制定出台机关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进行管理。

(三)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5.关于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29)针对党组对巡察工作不够重视问题。

一是对基层供销社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做到逢会必廉,加强廉政教育。先后组织干部职工到渡江战役纪念馆、抗日伏击战旧址接受红色教育,开展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三是对领导班子分工进行调整。四是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和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分别进行了廉政谈话,并做好记录。五是通过自己查、同事帮、互相找等方法各科室和基层社共排查廉政风险点10个,制定防控措施18条。六是于2022年12月15日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组会。

16.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问题

(30)针对党组会通报式研究工作问题。

一是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章,提高思想认识。二是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制度。三是规范党组会会议记录,由专人记录,做到要素齐全、记录完整。

17.关于机关党建工作抓而不紧问题

(3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之“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篇章。二是党支部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了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会前制定方案、集中学习、谈心谈话、查摆问题,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整理材料、针对查摆问题整改落实。三是指派专人负责会议记录,由支部组织委员及时完成会议签到、记录等党建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四是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集中学习、党员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完成了2022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32)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全体党员学习党章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使党员认识到党员交纳党费的意义、作用。二是认真做好2023年度党费计算核定,严格按照党费收缴规定进行测算,杜绝“抹零取整”情况出现。按标准足额交纳党费。三是制定党务公开底册,做到及时公开。四是已督促个别老党员及时缴纳2022年度党费。

(33)针对发展党员不严谨问题。

一是召开了支委会、党员大会加强了对党章的学习,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二是组织两名党务工作者参加了全市举办的基层党务工作者及党支部书记进修班,系统学习了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三是对党员档案进行整理完善。

18.干部人事制度执行不严格

(34)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桐组字【2020】1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政策。二是对2023年干部选拔工作按照规范程序开展,及时收集整理考察文书档案资料。三是对于社属全资企业法人调整,已履行相关组织程序。

19.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程序认真开展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做好会议记录。二是巡察以来,对党务公开制定底册,及时归档。三是加强社有企业的风险管控。做好可行性调研工作,选择风险因素小,财务风险可控的项目,定期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和监督。

三、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一是持续用力,确保巡察整改实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以专项整治为载体,持续用力,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细落地落实。

二是深化改革,构建服务综合平台。全市供销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化综合改革,扎实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努力将供销社打造成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

三是干事担当,激发社有企业活力。持续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激发干事担当创业热情,聚力“双招双引”,深化社有企业改革,鼓励引进社会资本加入供销社,增强社有企业发展活力。加强各层级社有企业的产权、资本和业务联结,推进社有企业相互参股和并购重组。引导社有企业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完善企业现代管理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企业投融资管理,严防社有资产流失。

四是进一步强化整改成果运用。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持续抓好后续各项整改任务。坚持举一反三,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供销工作发展的动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将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转化为日常工作标准,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

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6690816;

邮政地址:桐城市龙眠街道乌石路79号桐城市供销社;电子邮箱:1109270698@qq.com。



                                                                                                               中共桐城市供销社党组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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