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桐城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桐城市纪委监委 桐城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3-05-05 10:08    浏览:1015次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22日至2022年9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城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11月25日,市委巡察组向城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履行好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为抓好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局党组召开整改专题会议3次,召开相关部门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2次。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魏志刚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细化整改责任。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城市管理的整体思考和谋划不够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的体制和机制改革进展不快、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不足、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仍有一定风险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城管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建立长效机制。坚持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针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截至目前,制定完善了《中共桐城市城市管理局党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桐城市城市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12项制度。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方面问题整改

1.对城市管理的整体思考和谋划不够深入

(1)市城管局党组针对我市城市管理的中长期思考和谋划不够全面

一是加大试点小区日常运营监管,促进规范良好运行,及时总结经验,紧跟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创新谋划工作思路,加大上级支持力度,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二是市建筑垃圾处理场项目已纳入城管局2023年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谋划,力争在2023年投入使用。三是按要求对城区停车场进行管理,积极推进便民停车行动,2022年以来新增停车泊位671个。启动路面停车收费一体化项目,城市道路和公共停车场泊位收费管理系统设备已投入使用,进一步提高了停车泊位的使用周转率。四是2023年计划开工建设桐城市经开区高速入口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结合龙眠河一河两岸综合整治工程进行绿化景观提升。五是城市照明管理办法已编制完善并上报市政府。六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推进城市管理的体制和机制改革进展不快

(2)在推进体制和机制改革,构建统一高效、运转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方面仍然不足

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尽快落实“一网、一门、一次”要求。二是已将园林管理所、路灯所、渣土所、燃气办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窗口管理中,办事者可以在线上或线下申报、办结。三是渣土所、路灯所、园林处仅承担上路巡查、监管职能,执法权由执法大队统一行使。四是进一步整合新增职能和职责,设立城管局公用事业科,明确具体负责人,积极承担行政管理责任义务,保障新增职能职责有效运行。五是已与编办联系,提请市编办对相关下属单位三定方案进行修订。

3、发挥城市管理主力军的职能作用不够充分

(3)常态化管理的意识不强

一是执法大队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全体队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改进工作作风,并对违建查处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二是两个派驻中队已和各社区分别建立联系人制度,出台《派驻中队与各社区联系人制度》《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关于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控的通知》,对区域内的市容市貌、违章建筑等采取联勤联动的方式,齐抓共管,并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常态长效。三是加大违法建设防违、控违力度。2022年,城管局累计拆除违法建设212起,拆除总面积10884.37平方米。其中,对文昌街道办事处桐城中学周边违法建设进行集中整治,共拆除各类违法建设121起,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对大石板公路西侧的各类违法建设进行整治,共拆除违法建设40起,建筑面积1910平方米。四是修订完善路灯所人员分工制度,印发《关于路灯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关于路灯所各科室定人定岗的通知》,并严格执行。五是加大环卫督查考核力量,延长督查考核时间,调整为“白+黑”式督查考核模式,督查发现问题立即交办,限时整改。六是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

(4)数字化城管未有效发挥作用

一是组织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城市管理重要法律法规学习,提升业务水平。二是已向市编办申请增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编制数。三是桐城市数字化赋能城市管理项目已纳入2023年第二批拟申报入库专项债券项目,已向负责建设的平台公司提出建设需求。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5)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落实有差距

一是加大考核指导力度,加强与镇(街)配合,督促所有镇(街)严格按照考核要求落实日常考核主体责任。二是元旦春节前,督促京环公司开展重点区域环境卫生整治,组织进行一次地毯式精细化作业大扫除活动,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卫生作业质量。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不够深入全面

(6)学习针对性不强

一是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城市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等重要论述。二是制定印发《桐城市城管局2023年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计划》,组织机关及下属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城市管理重要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执法水平。三是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专业培训。

(7)党员干部个人学习不够扎实

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召开学习座谈交流会,重点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纪政纪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干部职工结合自身工作思考,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二是2022年11月份,党总支按要求对各支部开展党建检查,重点对各党支部、党小组以及党员理论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谈话。

(8)对下属支部日常指导不够

一是2022年11月份,党总支按要求对各支部开展党建检查,重点对各党支部、党小组以及党员理论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环卫处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三个以案教育重要性的认识,确保警钟长鸣。三是局属各党支部及时召开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会议,开展专题学习讨论。干部职工结合自身工作思考,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批评教育谈话。

5.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不足

(9)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

一是强化廉政教育。紧抓元旦、春节期间关键节点,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工作部署会,邀请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二是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紧盯城管系统关键业务环节、重点岗位人员,深入摸排岗位廉政风险点,督促制定防控措施。三是邀请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参加城管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联合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对本轮巡察整改中违纪违规的人员进行谈话。四是制定完善了《中共桐城市城市管理局党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桐城市城市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要求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严格按照文件执行。五是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左忠义公祠等廉政教育基地,把警示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六是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制度,在重大项目招标前,由党组主要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约谈。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整改

6.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仍有一定风险

(10)部分重要工程项目实施和大额物资采购随意性较大

一是园林处、路灯所召开了专题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二是路灯所建立健全了工程招投标流程管理制度,制定印发了《路灯管理所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2023年度路灯所邀标工作计划》并严格落实执行。三是对实际情况进行核查,并完善相关手续。2023年起,绿化补植工程按规定交由市属国有企业实施。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对路灯所负责人进行立案审查,报局党组研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1)部分大额用工无原始明细

一是组织机关及下属单位财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市城管局财务管理制度》,提升财务人员法纪观念和业务素质,确保财务工作规范运行。二是完善了日常用工管理,制定了《临时用工申请表》,分管领导、办公室负责监督审核,确保手续齐全后予以报账支付。三是加强财务管理,园林处制定完善了《园林绿化管理处财务报销制度》《园林绿化管理处财务管理制度》。四是进行实际情况核查,并作出情况说明。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谈话。

(12)一些大额办公用品支出的真实性存疑

一是园林处召开了专题会议,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控的通知》以及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二是加强办公用品管理,印发《园林绿化管理处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路灯所财务报销审核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三是调整了园林处财务科室负责人,由财务专业人员负责财务科室日常工作。四是进行费用核查,并补齐相关手续。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谈话。

7.行政执法宽松软的现象仍然存在

(13)违法建设查处力度不足

一是组织机关及下属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城市管理重要法律法规,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专业培训。二是加强与社区共建,落实“网格化”管理,对违法建设的防控能力有所提升,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实施规划建设的管理。三是督促执法大队依照法定程序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案件限期办结。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4)行政执法效果不够明显

一是继续摸排餐饮经营户油烟净化设备安装情况,目前核查登记建档的436户餐饮经营户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在核查的同时督促餐饮经营户及时清洗净化设备。二是加大巡查频次,重点路段的执法队员每天早上6:00按时上岗,疏导流动摊贩进入市场或摊点群规范经营,力争做到还路于民;每周至少开展一次督察工作,确保执法队员在岗在干。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8.工程项目领域问题较多

(15)少数工程未公开招标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涉及工程类招标,做到事前报告、上会,并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公开招标。三是进行实际情况核查,并作出情况说明。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6)拆分工程规避公开招标

一是召开了专题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二是在机构改革和职能划转后,园林处不再承担绿化工程建设职能,后期涉及相关绿化补植工程招标、工程发包等,将报局党组及纪检组,严格按相关程序招标。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7)少数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

一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做好项目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三是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管理流程,严格把关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过程的各个环节,做到公开、透明、合理、合法。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9.部分下属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明显不力

(18)招待费用过大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组织职工学习了《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桐城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二是修订了公务接待制度流程,明确接待审批制度,印发《园林绿化管理处财务管理制度》《园林绿化管理处财务报销制度》《路灯所财务报销审核制度》。三是园林处调整了财务科负责人,由财务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财务工作。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谈话。

(19)公务接待比较混乱

一是组织职工学习了《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桐城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二是路灯所完善了工作餐报销管理制度,印发《路灯所财务报销审核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三是进行费用核查,对违规报销费用进行追回,已退回违规招待费用2445元。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谈话。

10.执行有关财经纪律和制度不够严格

(20)部分费用支出不规范

一是组织机关及下属单位财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市城管局财务管理制度》,提升财务人员法纪观念和业务素质,确保财务工作规范运行。二是完善了日常用工管理,制定了《临时用工申请表》,分管领导、办公室负责监督审核,确保手续齐全后予以报账支付。三是及时对缺失材料进行补齐,严格按照要求对财务管理及大额用工报销发票附件进行审核。四是调整了园林处财务科负责人,由财务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财务工作。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谈话。

(21)少数费用支出不合理

一是路灯所组织职工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控工作的意见》。二是进行费用核查,对违规报销通讯费用进行追回,已退回违规报销通讯费用1300元。三是渣土所与盛某签订聘用法律顾问合同已到期,无续聘。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谈话。

(22)局机关部分行政、罚没收入凭证的收据资料不全

一是组织机关及下属单位财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市城管局财务管理制度》,提升财务人员法纪观念和业务素质,确保财务工作规范运行。二是进行实际情况核查,并作出情况说明。三是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学习。

(三)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问题整改

11.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23)干部职工队伍庞杂臃肿

一是园林处临聘5人,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全部辞退。二是在编不在岗4人问题,其中2人已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另两人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编制封存;在岗不在编2人,编制已从住建局划转至园林处,工资关系等均已回归到园林处。三是执法大队以网格化管理为载体,增强城管工作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建立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实现网格责任制。

(24)干部的选拔和配备不够合理

一是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执法知识,组织年轻的干部职工参加上级组织的专业培训,提高工作水平。二是已向市编办申请增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编制数。三是后续新招录的人员优先分配到各职能科室,逐步充实人员力量。

(25)超职数配备干部

一是根据工作岗位需要,以及编办、人社等部门要求,按规定配备二级机构人员职数。二是经征询编办、人社等部门意见,对8名超出职数的干部一律免除职务。

12.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规范

(26)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认真

一是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城管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二是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察室、纪检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民主生活会上班子之间相互批评一针见血,不兜圈子,不绕弯子,敢碰痛处。

(27)少数下属单位执行“三重一大”等重要制度不到位

一是严格按照《市城管局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要求,对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组会议研究,按要求填报《“三重一大”事项执行备案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3.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不够规范

(28)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

一是自2022年起已按规定严格组织生活会制度,并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2022年12月底,组织各支部党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三是加强“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的开展力度,不断提高“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的常态化、规范化水平。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9)民主评议党员不够规范

一是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支部各项活动开展情况和会议资料按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二是局属各支部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4.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和教育不够严格

(30)机关管理仍有不足

一是严格规范考勤管理,将局机关上下班考勤弹性时间由30分钟改为15分钟。二是进一步完善了日常用工管理,明确了用工申请、记录等管理制度,制定了《临时用工申请表》,分管领导、办公室负责监督审核,确保手续齐全后予以报账支付。三是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经征询人社部门意见,作出相应处理。

(31)少数干部职工违纪违规的问题时有发生

一是路灯所于12月28日,组织职工学习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二是路灯所将办公场所进行了重新规划分配,现已达到办公用房标准。三是召开职工大会,开展警示教育专题讲座,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立足长效,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目前,我局党组的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巡察反馈的3类14项31个问题,整改已完成11个,已完成持续推进18个,基本完成1个,正在推进1个,巡察整改以来,挽回经济损失3.194万元,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2人次,立案审查1人次。但还需要坚持不懈,常抓不懈。下一步,我局党组将在前一阶段整改工作的基础上,持续深入推进整改,以扎扎实实的整改成效促进城市管理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

(一)持续深化整改。持续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反“四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强化纪律约束,确保突出问题整治到位。

(二)着力建章立制。通过此次巡察整改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领域,开展分析研究,及时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谈话提醒、批评与自我批评等监督力度,用好专题会议、专项检查等方式,坚决做到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研究,早处理,把深化问责作为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核心关键。

(三)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协调和推进上级巡察组的监督检查,聚焦和落实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完善,充分利用各项常规、专项、机动和“回头看”等监督方式,持续认真开展未巡先改、查后整改、自查自纠一系列整治工作,坚决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

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6120000;

邮政地址:桐城市文昌街道文昌大道与文渊路交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02办公室;电子邮箱:tcscgzfj@163.com。


                                                                                                           中共桐城市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3年4月13日

分享